第3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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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有在酒里下药,当着秦恒的面在他的酒里动手脚,她已经被发现了一次,这一次她当然再不会蠢的故技重施,要是再被他发现了,不管后果如何,都不是她所乐见的。
  真正让秦恒中招的是她涂在唇上的红色口脂,那里面掺了一道秘药,迷心醉梦散;还有她身上今天佩戴的这个香囊,*夺魄香。
  这两样药分开用倒也罢了,但若是合在一起同时用在男子的身上,则会生出一种奇效来,可迷其心、夺其魂,使其在心醉神迷之下,生出一场极为真实美妙的春梦,于幻梦之中和心爱之人共赴巫山,尽享鱼水之欢、男女之爱,如登极乐仙境。
  这两样奇药,洛筝是从一位胡妓处重金得来的,那胡妓已年近五十,门前却不见冷落,反而宾客盈门,客似云来,其中不乏年轻俊俏的少年郎,全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宝贝。
  按说这两样宝贝该是千金不换的,因为胡妓手中的药已剩得不多,只够再用十二次,而配成这两样药的其中一味药材极难获取,要想再配一瓶出来得等到百年以后。可是洛筝却只用了三千金就将它们从胡妓手中买到了。
  因为……,洛筝想起那名胡妓当日所言,“我已经厌倦了这样的日子,便是再有足够的迷药和香,我也不想再做下去了,客人来的再多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为我而来,为的只是那两样药。”
  “这两样药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能让男人们梦见和他们心底最深处,最心爱、最想要的女人巫山*。这些年来,每一个不能和爱人在一起的男子到我这里来圆梦,可是让他们欲仙欲死的梦中女子却从来都不是我,我累了,倦了,不想再听到躺在我身边的男子口中唤的却是别的女人的名字。”
  而秦恒,用了这两样奇药的秦恒,他此时唤出口的却依然是她的名字,“阿筝!”
  ☆、第64章 金风玉露
  要说心里没有被震动到,那是在骗人,可是秦恒心里越是如此想着她,洛筝心里就越是愤怒。
  前世他去睡别的女人就罢了,反正他心里也没有她,可是这一世,他心里有了她,却还是要去召那些宜男相的女人来侍寝,生个儿子对他来说就那么重要吗?
  他甚至都不愿意再多等一等。
  不过就算他一直等下去,难道自己就会被他打动然后接受他吗?
  洛筝在心底摇了摇头,也许她还是做不到,既然如此那也不怪秦恒去睡别的女人,要怪就只怪和女人比起来,男人永远更为现实,而不像女人那样很多时候都是感情用事。
  纵然这一世的秦恒再爱她,也还是一样不懂她心里最想要的是什么,最在乎的又是什么?
  她最大的心愿和天下间所有的女子一样,“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他的心里只能有她一人,身子更是只能她一人独享,而他也会是她的唯一,就这样携手相伴着慢慢老去,相亲相爱、快快活活的过一辈子
  她再想要孩子,如果这个人不能生育的话,那也没关系,她有他有够了,孩子,养生堂里那么多的弃婴,她大可抱养一个。她要的只是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离不弃、共度此生。
  可是对那些男人而言,娶妻生子,娶妻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生子,妻子于他们而言是什么呢?不是长相厮守、相伴白头的爱侣,而是供他们泄欲和生孩子的物事,所以年老色衰或是生不出儿子的女子就会被男人们弃如敝履,另寻新欢,而不是始终如一,忠贞不渝。
  所以当她不愿与他共寝,秦恒很理所当然的就另睡了别人,如果她去质问他的话,只怕他还会振振有辞的说他这是逼不得已,一切都是为了后继有人,为了江山社稷。
  洛筝不再多想,从怀中取出那个装着*夺魄香的紫色香囊,轻轻放在秦恒枕畔,再不犹豫的转身而去。
  既然他已经和别的女人同床共枕想生个儿子来传宗接代,那么她也该为了实现自己做母亲的心愿去睡睡别的男子了。
  洛筝快步来到那间密室,推门而入,反手便将门合上关好,迎接她的是一片漆黑。
  不同于先前那间内室里的红烛高照,这间狭小的密室里却是门窗紧闭,半点烛火都没有,简直是伸手不见五指。
  洛筝却对这样的黑暗很满意,这是一段注定不能见光的露水情缘,自然是谁也看不见谁的脸最好,这样才不会有什么牵扯,等到她一有了身孕,她就再不会见这个人。
  洛筝慢慢走到床前,却再也不能更进一步。
  她再是在塞外草原长大,无视中原的规矩礼法,可到底也知道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更何况,这可是她这辈子的第一次……
  她又想起前世她和秦恒的第一次,那可实在不能算是一次愉悦的欢爱,痛得她要死。这一次,会不会也是一样的痛的要死?
  洛筝忽然觉得手上一暖,一只温热的手掌已握住了她的手,沿着她的手臂慢慢朝上滑去。
  那只手抖的很厉害,接着洛筝就听到一个青涩的声音小小声的道:“姐姐,我,我这是第一次,若是服侍不周,还请姐姐——”
  洛筝听声辨位,抬手便堵住了他的嘴,她不要看到这人的长相,也不想听到这人的声音,任何能让她今后认出这人来的特征她都不想知道。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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