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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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群的外号,他员工取的。”
  外号这玩意儿,名声大了谁都有。闫少霆吃喝嫖赌出了名,人送外号“祖宗”。
  活脱脱一祖宗。
  闫少霆好奇:“为什么这么叫他?”
  岳濛:“你觉得呢?”
  闫少霆:“有钱人的快乐,快活似神仙!”
  陆寻:“叔你太俗了。”
  小家伙从小长在不夜城,小小年纪混成了人精,居然敢直接下祖宗的面子。
  闫少霆笑呵呵的也不恼,又问:“那你说,为什么管他叫神仙。”
  陆寻老实摇头,表示不知道。
  岳濛:“因为他身上没人味儿。”
  闫少霆懵逼:“什么玩意儿?人味,女人味还男人味?”
  “……”
  陆寻叹气,“叔,有空多读点书,你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你这小子!”
  闫少霆被噎得说不出话,岳濛却是望着看不见人影的尽头,微微失神。
  一直以来,陈群的外号就是小神仙,他不像个人,没有烟火气,也没有太多情绪。
  可他偏偏又有钱,有数不完的钱和数不完的寂寥,这样的人,和这个世界不太合拍。
  世界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这个世界。
  岳濛很多次都怀疑,或许哪一天,陈群会悄无声息地离开。
  可现在看来,没有担心的必要了。
  他开始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地生活,有喜怒哀乐,有情绪波动。
  有牵挂,也有爱情。
  尽管笨拙,尽管惶恐不安,可能看出他的努力。
  他在努力地爱上这个原本不喜欢他的世界。
  这样很好。
  这样就已经足够了。
  ——
  原本想尝试写甜文,但经验不足,我可能还是比较适合发刀子。
  这本快完结了,数据不是很好,谢谢一直喜欢的你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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