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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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张汤将颜异下狱,判处死刑,罪名是腹诽。腹诽就是嘴上不说,心里诽谤。这种罪名,本身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何况就连这也不能成立。因为颜异不赞成白鹿皮币是公开的,并没有欺上瞒下,又何尝腹诽?
  但,君臣意见不一原本正常。颜异作为财政大臣,对经济政策发表看法,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要治他死罪,只能节外生枝,故意找茬。
  然而证据居然被张汤找到。有一次,某人在颜异那里做客,谈话时对朝廷政策表示了不满。颜异当时什么都没说,只微微动了一下嘴唇。于是张汤起诉说:这就是腹诽。欺君罔上,心怀不轨,大逆不道,罪该万死。
  汉武帝很满意。
  显然,这不是法治,而是专制。或者说,以法制行专制。在这里,法制跟儒术一样,不过是装饰品。但,装饰既然是必需的,那就得有懂法律的人来做帮凶。
  所谓“刀笔吏”便应运而生。
  刀笔吏,就是帝国的司法官员。纸张发明前,法官和书吏录口供,做判决,都用笔写在竹简上。写错了或者要修改,就用刀削去重写。这些人掌握了刀和笔,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削就怎么削,所以叫刀笔吏。
  那么,刀笔吏有可能舞文弄法吗?
  有。汉的律令,在刘邦时代不过约法三章,但到武帝时代却增至359章。其中,死罪律409条,1882款,案例13472个。这样繁多的法令,专业人员也看不完,更不用说不懂法律的其他官员和普通民众了。
  结果是什么呢?是帝国的司法被玩弄于刀笔小吏的股掌之间。他们想让你活,可以有一千条理由来开脱;想让你死,也有一万个案例可参照。
  刀笔吏成了阎王爷,法治也就变成了人治。
  这时,执法官员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就变得十分关键。比如董仲舒,恐怕是真有恻隐之心的。他曾经按照“亲亲相隐”等儒家伦理,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直到东晋时期,还有人援引董仲舒的判例为自己申冤。
  23但更重要的,还是最高统治者的倾向。
  主张司法公正的,是汉武帝的曾孙汉宣帝。宣帝曾下诏说,过去书吏执法,挖空心思给人妄加罪名,这是朕的不德。判决不公的结果,势必是恶人心存侥幸,好人无辜被戮,这绝不是朕愿意看到的。
  汉宣帝这么说,当然事出有因。事实上汉武帝跟秦始皇一样,喜欢严刑峻法。他要实行的,则是铁血政策。于是在汉武帝的治下,又见秦政和秦吏。
  比如杜周。
  杜周比张汤还要恐怖。他担任帝国最高司法行政长官(廷尉)时,一年受理案件一千多件,每件大的牵涉到几百人,小的也有数十人,涉案总人数十六七万,下狱的二千石(省部级)官员不少于一百人。
  这么多的案子,怎么办理呢?
  很简单,汉武帝想打击排挤的,就刑讯逼供,屈打成招;汉武帝打算放一马的,就慢慢帮他开脱。
  胡亥和赵高,也不过如此吧?
  这种作风,就连杜周的门客也看不下去。当时,帝国的法律都写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叫三尺之法。因此门客说:大人的职责在主持正义,却不以三尺为准绳,专以上意为取舍,法官难道是这样做的吗?
  杜周却嗤之以鼻。杜周说:什么法不法的!请问三尺之法从哪里来?告诉你,先帝肯定的就叫做律,今上认可的就叫做令。依法?你说说什么是法?
  皇帝就是法。
  那么,世上还有公道吗?
  非儒非法非主流
  主张天下要有公道的,是汲黯。
  汲黯在武帝朝担任的最高职务,是主爵都尉。主爵都尉是负责列侯封爵事宜的中央政府官员,位列九卿,相当于国务会议列席成员,享受正部级待遇。
  这就比公孙弘和张汤差得远。公孙弘和张汤在汲黯位列九卿时,都不过蕞尔小吏。但是后来,公孙弘担任了丞相(国务总理),张汤任御史大夫(副总理级)。一个拜相封侯,一个位在三公,只有汲黯原地踏步。
  对此,汲黯很不以为然。他对汉武帝说:陛下用人怎么就像堆柴火,越是后来的就越是放在上面(成语“后来居上”的来历就在这里)!
  汉武帝默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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