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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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耳朵回家后削了一只苹果吃,削皮的时候刀尖不小心割到了自己的手指,立刻渗出一缕血。
  她很从容地找出小药盒,拿出止血的棉花和纱布,把自己的指头绑好。
  然后,她想起爸爸贝衡安。
  贝衡安年轻的时候是一个保安,有一次,他为制止商场门口两个刺刀向群众的歹徒冲上前去与之缠斗,不幸被其中一名歹徒持刀刺中大腿,当场血流汩汩,晕倒在地,被送去医院的途中持续大量失血,差点就断命了,术后医生告知家属,他的凝血功能特别差,失血性休克的概率比正常人大很多。
  那个意外之后,家里的气氛变得怪怪的,没多久,贝衡安就改行学木工了,这也是他从小到大为数不多的兴趣爱好之一。
  他性格温吞,没有远大的志向,不求财不求利,只求安稳度日,多一点悠闲惬意的时间栽树看花,这和他老婆徐贞芬的生活观相差甚远,他们渐行渐远,在贝耳朵大学毕业前夕办了离婚。
  他们离婚后,贝衡安变得更沉默寡言,开始花时间在旅行上,他拿出攒了多年的地理杂志,翻看了一个月,制定了一个周游世界的计划,马不停蹄地实施。
  他去罗马之前,打电话给贝耳朵简单地告别,让她别担心,他会回来的。
  贝耳朵沉默很久,慢吞吞的“嗯”了一声,贴心道:“你注意安全,记得定时给我打电话报平安。”
  父女俩又聊了一会,不知怎么的,说到了找对象的事情。
  “你记得找一个命硬的男人。”贝衡安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易倒下,可以保护你,照顾你,这样我就放心了。”
  贝耳朵听的当下说没问题,没多久就忘了,但今晚因为和叶抒微的一番交谈,又想起这事来了。
  她很小的时候,徐贞芬就常在家里抱怨贝衡安,说他是一个被踩的软柿子,做什么都容易失败,言语中掩饰不住的嫌弃,对此,贝衡安总是笑呵呵地承认错误,说老婆大人,这都是我的错。
  每一次,徐贞芬生气,贝衡安就端茶递水削水果,哄到她消气为止。
  他对老婆就是这么好,好到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徐贞芬的全部衣服,都是由他手洗的,关于这点他很坚持。
  贝耳朵知道他拼命做那些,为的就是留徐贞芬在自己身边,他怕事业越做越旺的徐贞芬习惯了外面精彩纷呈的世界,关上门后面对平庸乏味的他会有更大的心理落差,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对她更好,好到她舍不得离开。
  显然,这个想法太天真了,某些女人决定舍弃家庭的时候比男人还要倔,她不会惦记他做过多少顿饭,洗过多少件衣服,她只觉得他越来越胖,越来越无聊,和他待在一个屋子久了会有窒息的错觉。
  贝耳朵听奶奶说过,年轻时候,高挑貌美,性格开朗的徐贞芬喜欢一个很优秀的男人,苦追了四年,对方都不理她,她绝望的时候轻轻回头,看见了同样一直追她的贝衡安还拿着一包豆浆和一盒生煎包站在那里,笑容真诚地看着她,她动容了,朝他走过去。
  只不过,始终不是心甘情愿,婚后也免不了磕磕碰碰。
  贝耳朵一点也不喜欢父母这样的感情,也根本不理解。
  既然对方不喜欢你,你为什么要坚持不懈?既然你起初就不喜欢对方,那就应该不喜欢到底,为什么会在中途为了寻找某种寄托而勉强接受他?
  那不是爱情,至少对她而言不是。
  爱情是没有选择余地的两情相悦,是一种伴随着时间,越来越离不开对方的感情。
  这是她的理解。
  虽然她没有谈过恋爱,但也看过小说和电影,小说是这样写的,电影是这样演的,还有最重要的是,她有一种先天的直觉,爱情就该是这样的。
  在这个夜晚,贝耳朵就此想了很久,连睡意都想没了,挠了挠头后打开电脑。
  她登陆微博,随便写了一条:“晚上去唱歌了,吼的嗓子都哑了,现在完全睡不着,讨厌失眠。”
  很快,收到了很多评论。
  “和谁去唱歌了?叶抒微吗?对了,他会唱歌吗?”
  “你失眠?是不是他出差了?想他想得睡不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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