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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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眠的原因不外乎两种,太郁闷或者太开心,她是后者。
  虽然一切都是假的,但他是真实的。
  喜欢的人就近在咫尺,她可以凭借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光明正大地靠近他,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虽然没有恋爱经验,但对着他时不时的怦然心动,和他肢体接触时的本能慌张,和他并排漫步时的安稳踏实,这些应该就是恋爱中的真实感觉。
  在船舱里她说的都是实话,她从没有对一个异性产生过这样强烈又别扭的感觉,他是第一个让她觉得告别时会有不舍的男人。
  这样想着,贝耳朵翻了一个身,拉过覆盖在枕头一角的毛衫。
  刚才上岸后,他说温度有些低,怕她着凉,执意要她继续穿着他的衣服,直到车上,她都一路穿着,最后竟然就穿回家了。
  她的脸贴在毛衫的领口,深深吸了口气,果然是属于他的味道。
  莫名其妙的,越来越喜欢他了……尤其在他讲述他父母的婚姻,表达自己的婚姻观时,她对他的欣赏和爱慕又实实在在地多了一倍。
  要不要鼓起勇气找个时间把心里话告诉他?索性到宣传活动结束吧,那样的话,被拒绝也比较能接受,直接不再见面就行。
  贝耳朵把毛衫放回原处,坐起身来,开了小灯。
  她从来不是患得患失的人,没想到在二十五岁高龄第一次“初恋”竟然如此别扭,连十五岁的高中生都不如。
  她不喜欢这样的自己。
  如果爱,她希望自己对待爱情和做对待其他目标是一样的自信,充满活力。
  只不过,其他的目标和叶抒微这个大活物比起来差太多,在叶抒微这里,她第一次有这么重的得失心。
  *
  “你会有这么重的得失心是因为你很清楚以叶抒微的性格,如果你去表白,他拒绝你之后就会像隔离病菌一样彻底远离你。”午休时间,唐栗在电话里给贝耳朵当感情导师,“结果连普通朋友都没得做,所以你怕了。”
  “是吗?”
  “是的,耳朵,我太了解你了,你以前在学校参加演讲比赛,文艺汇演,运动会长跑,甚至是毕业后开小火锅店,你都保持了良好的心态去做,不问结果的原因归根到底是你不怕输,而这一次不一样,你怕输掉叶抒微。”
  “我不知道。”贝耳朵自己都有点迷茫了。
  “要是高中那些男同学知道你一个堂堂校花级的人物现在竟然在矛盾要不要去表白,肯定不敢相信。”
  “校花什么的都是多少年之前的事情了,还提它干嘛。”
  “我是想说,你有资本去爱叶抒微,怕什么。”
  “可叶抒微他不看重女人的长相,也不看重一般男人看重的那些,所以我很困惑,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她刚好遇到一个不按理出牌的男人。
  “这个我真的不知道,郁总说连他都不知道。”
  冷不丁提及郁升,贝耳朵切换话题:“你最近和郁总还好吗?”
  “还好,我们之间现在就是正常的上下级关系。”
  “不尴尬?”
  “他完全没有表现出尴尬,我自己或多或少有点吧,不过不会表现在脸上。”唐栗大咧咧道,“放心啦,我没事,反正我哪次暗恋不是以失败终结的?成功才奇怪,再说了,他说的有道理,办公室恋情实在太不明智了,我也没把握可以那样。”
  虽然唐栗话是如此,但贝耳朵还是听出了她的一些情绪,感觉她想说什么,但又不愿直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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