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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房子的楼道里堆满了施工材料,林安家原本的木质大门已经被拆除了,旁边的墙上靠放着崭新的钢板防盗门,也叫实体门。这是林安重生以来花的第一笔大钱,为的就是应对末世最起初的那两个月。
  整个门用冷轧钢板挤压成,门板也全部为钢板,钢板的厚度多为12毫米和15毫米,耐冲击力强。门扇双层钢板内填充岩棉保温防火材料,防盗、防火、绝热、隔声。价钱不低,却绝对是市面上能找到的最好的门。这种实体门多是有钱人家防贼才装的,老社区很少见有人舍得花大价钱去弄它。林富贵看着那又气派又结实的门不禁眼热。
  阳台上也有几个工人在叮叮当当在安不锈钢阳台罩,刷着银色的漆,刺鼻的漆味弄得整个厨房和客厅都是。
  看着这房子又安门又安窗,林富贵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不好,林安着小兔崽子莫非真的不打算卖房了,看这架势可是要装修!
  按照旧城区开发的老惯例,精装的房子能从开发商那里弄到更多补偿款。
  越想越觉得林安就这打得这个主意,林富贵火急火燎地进屋去找他,开口就道:“怎么装上修了?五十万我已经准备好了,这房你当初说卖给我,可要说话算话!”
  林安坐在沙发上,抬眼瞥了瞥林富贵,淡淡笑道:“装修又不碍你事,别担心,我说话算话,钱拿来,咱们现在就去办过户。”
  ☆、第4章
  林富贵听了一颗心才放下,心中喜悦非常,连连道:“好,好,现在就去!”
  “只是有一点,”林安站起身,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房产证,无视林富贵贪婪渴望的眼神,慢条斯理道,“你也看到了,这房我本就不打算卖,安安心心等拆迁多好。只是我看我那‘弟弟’实在可怜,干脆就发发善心,便宜你们。”
  林富贵连声应和:“是是,这话说的对,小安你是个好孩子,到底还是惦记着家里人,爸以前对不住你,今后我一定...”只要实实在在便宜占到了,多少好话不能说?
  “打住,别跟我说这些没用的。房子给你们可以,但我有一个条件。”林安没有耐心听他这些假惺惺的话,让林富贵先闭嘴,“房我是同意卖了,不过等过了户之后我得再在这里住一个月,慢慢收拾搬家。”
  “什么,你还要住,这不太好吧,房子归了我们,你这......”还不尽快搬,还想赖是怎的?!
  林富贵皱眉,对林安提出的要求显得有点不乐意。按他的想法林安拿了钱赶紧滚蛋才好呢,让这小兔崽子再住一个月,万一到时候拆迁政策一下来他再眼红赖着不走怎么办!
  林安见林富贵人这幅表情,不禁冷笑一声,凉凉道,“搬家也不是说搬就能搬的,我总的收拾收拾。你也看到了,我这房子可是正在换新门安阳台罩,都是市面上最好最结实的。光是这两样东西算是人工费,就花了小两万块,这钱也不跟你算,只要让我多住一个月,这些新安的东西就算是抵房租,全归你家。”
  林富贵听了心中一动,这些东西等到拆迁时开发商可是都有相应补贴的,尤其是新装修的房子,能给多算好多钱。反正就让小兔崽子住一个月,就能轻轻松松多得一两万,划算!
  念头一过,他假意沉吟两声后,立刻痛快地答应了。
  达成了目的,林安也没再和对方多废话,直接打车去有关部门办了手续,等了两天手续下来,两人再次见了一面,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易成功后就各自分道扬镳,相互之间冷淡的就好像是陌生人。
  不过对于林安来说,这个管生不管养还时常算计他的父亲,还不如陌生人。上辈子林富贵算计他,这辈子他又全都还回去,经此一次,他们两人互不相欠。
  端详着手里存有整整五十万的卡,他心中却并没有太多的喜悦。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是末世,五十万,说少不少,说多也多不到哪儿去。想要在末世存活,这五十万如何分配,还要仔细算计好才行。
  接下来的两天,送走了装修队,林安打量着崭新结实的大门和阳台卧室窗户外特别加固的防盗罩,从重生开始便一直紧张着的情绪才有了丝丝放松。有了这两样东西,对付末世初期的一级丧尸已经是足够。等到二级丧尸出现的时候,他早就离开了锦市,出发前往的安全基地了。
  上一世的记忆告诉他,这个自小长大的锦市,是最早出现二级丧尸,爆发地震,也是全国最早沦陷的地方。地方大,人口密集,环境污染,又身处环太平洋地震带。这个生他养他的故乡,在末世后的第二年便成了一座满目疮痍的死城。
  来不及去心痛,怀念,在大自然的灾难面前,人类是那么的渺小,渺小到没在重重天灾*下有太多时间去流泪缅怀自己的故乡——毕竟在末世,活着,才是最紧迫,最重要的。
  末世里什么最紧缺?看过末世小说的人都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说出来,三样,水、食物、和武器!这三样东西最能要人命,也最能让人活命。
  尤其是从末世第二年开始,食物越来越紧缺,要么有武力,要么有吃的喝的,其余全是废话。
  挨渴挨饿的滋味实在是太难捱了,让人很不得咬破了自己的嘴唇嚼吧嚼吧吞进肚里恨不得给自己动脉来一下子凑上去饮血解渴。在生理本能的极度渴求面前,除了吃喝,还有啥是值钱的?
  林安上一辈子因为异能不会被团里饿死,却很少真正吃饱过。
  在末世,只要不让自己饿死,就是最大的幸运。
  重生后这几天对他来说犹如生活在天堂里,充足的水和食物,安逸,平静,每一天都是那么的珍贵。他恨不得一天八顿,好把那五年的饥饿都给补回来。即便不渴也爱时时刻口水,就是为了享受将水大口大口吞进肚子里时的那种畅快感。平淡无味的水,或许带了一些消毒粉的味道,在他的嘴里却犹如甘泉。
  倘若是在市场上碰到卖猪蹄肘子之类熟食的,他更是不要钱买上许多,强忍着回到家才抱起狂啃,宁愿腻死也不撒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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