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4)
正巧经过人群包围圈的外围,里面沈嘉和秦煜正在隔着一群拉架的同学互骂,怒极攻心的时候什么也顾不上了,一个抖露出对方勾引自己,另一个反口骂他敢做不敢当!从两人背着女友(好友)勾搭成奸开始,到最后沈嘉卷了钱拔腿就跑,围观群众听得啧啧称奇,简直是刷新了三观。
中间不免要提到樱桃的名字,正好落到小盛耳中,叫他有些疑惑地停下来,于是就听到了如此精彩的一场撕逼——中间甚至有他女朋友的出场戏份。
他个子高,微微踮起脚就看到了被围在中间那几个人。沈嘉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但直至今日他才知道,这个女人居然是樱桃曾经的好友,还抢过她的男朋友。
而方才与他在角落闲聊的那个病弱男子,原来就是樱桃的“前男友”。
樱桃走了几步,却发现他没跟上来,回头张望时他步履匆匆地赶上。温暖干燥的大手握住她的手,小盛的心绪起伏不定,气息也有些乱,轻声说:“我们走吧。”
回去的路上,车里一直很安静,樱桃半靠在车窗边,一手托着下巴出神。她想到秦煜狰狞的面孔,暴怒时泛着异样潮红的脸,句句锋利如刀的喝骂,他甚至还对女人动手!
那一瞬间,樱桃觉得他实在是太陌生了,完全不知从前那个斯文有礼的医学生去哪儿了。当初会跟他在一起,肯定是有些好感的,但是今天过后,樱桃开始怀疑自己那会儿是不是眼瞎了。
至于盛裴轩,他还在回想秦煜的长相气质,一举一动。无可否认,单看外在条件,秦煜是相当优秀的一个人,长相俊秀,身材高大,出身良好,和樱桃同校毕业的医学生,怨不得樱桃会选择他。
可是这样仪表堂堂的一个人,却能干出和女友闺蜜滚上床这样恶心的事儿来,实在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他一直都知道樱桃谈过一场恋爱,两个人在一起后,她也简单说起过,却从未告诉他分手原因,如今他才明白,樱桃对上一段恋情这样讳莫如深。换成是他,遇上这种糟心事,肯定也是巴不得一辈子都不再提起。
黑色轿车到了小盛家楼下停住,若是往常,樱桃随他一起下车,去他家玩一会儿再由他送下楼。可是今天,樱桃却没有下车的意思,拉着他的手说:“小盛哥哥,我有点儿累,今天就不上去了。”
她的脸上露出些疲惫之色来,小盛双手环抱住她,下巴在她头顶磨蹭,叹气:“我也有点累。”今晚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
两个拥抱了一会儿,车内微黄的暖光照射下,相拥在一起的身影显得格外温馨。良久,小盛松开她,在她以为要来个goodbyekiss的时候,他轻声说:“樱桃,走之前,我听到了他们争吵的内容。”
樱桃的手一僵,过了很久,才听她苦笑一声,说:“我本来想改天跟你说的。”
她从来都是阳光明媚的,何时有过此刻这般模样?小盛看到她眼中的烦闷,心都疼了,重新将她半抱入怀,柔声道:“我只是跟你说一声,并没有多想。他们……是他有眼无珠,或许我应该感谢他,让你回到我身边。”
樱桃轻笑了一声,慢慢开始回忆,“我对秦煜,其实谈不上多喜欢,那时候会答应他,主要是觉得自己该谈一场恋爱了,他是个不错的人选。沈嘉……到现在,我依然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想的。我不觉得她有多喜欢秦煜,后来,她也丢下秦煜自己跑了。按照她一贯的眼光和接触的对象,秦煜的身家好像也没到让她宁愿跟我撕破脸,也要抢走的地步。”
相对于樱桃的百思不得其解,小盛心里却隐约有些明白。这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你若远在天边,那她便羡慕嫉妒恨一番;你若近在眼前,她便事事都要暗自比一比,凡事争个长短。她有你没有,她便得意洋洋;你有她没有,她便暗自筹谋,买不到一样的,抢也要抢过来。
有时候那样东西也并非她喜欢的,可她更爱抢夺过程中的乐趣,更爱把人比下去后那种心理上的快·感。
这种人并不少见,工作多年,职场上形形色·色的人,什么样性格的都有,小盛也曾遇见过。倒是樱桃,从小在一个单纯的环境里长大,与外界接触不多,后来进了象牙塔,比起社会,校园总是相对干净的。所以对沈嘉的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
不过这种事情,并不适合别人来为她解惑,小盛也不想为她解惑。她被保护了十九年,人生这张白纸上,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是美丽轻快的颜色,小盛也将顺行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好她。
樱桃只要知道那些是坏人就可以了。就让她一辈子活在童话世界吧,有什么不可以呢?
不过,小盛觉得自己有必要交待一下:“樱桃,我曾经因为工作上的事,跟那位……沈小姐有过一面之缘。”
果然,此言一出,樱桃顿时瞪圆了眼睛,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嗯?”难道沈嘉那个小婊砸又想抢她男朋友?!
于是小盛将那日的事情说了一下,饭局的起因和参与人员都有提到。说到徐晓晓时,他有些迟疑,不知该不该把她曾纠缠过自己的事情告诉樱桃,看到樱桃严肃的神情后,他决定把话咽回去——反正事情都过去了,说出来除了给宝贝儿添堵还能咋地?
听完了,樱桃摸了摸下巴,做出沉思的模样来,过了会儿才说:“估计她也不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不然……哼哼。”大度地挥挥手,“以后万一再碰见,记得向我汇报,这次就算了,不知者不罪。”
小盛沉默了一会儿,一直在思考自己哪里“有罪”?更加悲哀的是,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曾经见过沈嘉一事错在哪儿了,但听见樱桃这样说,他居然真的生出一种想要“谢主隆恩”的冲动来。
他完了……这是要化身“妻奴”的前奏吗?
路上樱桃一直在想沈嘉的事情,她怀疑小盛哥哥跟沈嘉在饭局遇上那回,到底是不是巧合?不怪她太多疑,碰上了沈嘉这种浑身都是心眼子的“莲藕型女人”,不吃一堑长一智,迟早还得吃亏。
回到家后,微信简直要炸,那密密麻麻的红圈未读消息,害强迫症樱桃点得手都软了。
大家看完了热闹,有人想起另一位女主角今日也在场,转身找人的时候却得知人家早早就走了,挽着男朋友一起退的场。很多同学都以为她是错过了这场好戏,纷纷跑来微信告诉她,七嘴八舌地发表感慨,多是痛骂秦煜沈嘉狗男女,兼之安慰她“瞎了秦煜的狗眼”“天涯何处无芳草”…… ↑返回顶部↑
中间不免要提到樱桃的名字,正好落到小盛耳中,叫他有些疑惑地停下来,于是就听到了如此精彩的一场撕逼——中间甚至有他女朋友的出场戏份。
他个子高,微微踮起脚就看到了被围在中间那几个人。沈嘉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但直至今日他才知道,这个女人居然是樱桃曾经的好友,还抢过她的男朋友。
而方才与他在角落闲聊的那个病弱男子,原来就是樱桃的“前男友”。
樱桃走了几步,却发现他没跟上来,回头张望时他步履匆匆地赶上。温暖干燥的大手握住她的手,小盛的心绪起伏不定,气息也有些乱,轻声说:“我们走吧。”
回去的路上,车里一直很安静,樱桃半靠在车窗边,一手托着下巴出神。她想到秦煜狰狞的面孔,暴怒时泛着异样潮红的脸,句句锋利如刀的喝骂,他甚至还对女人动手!
那一瞬间,樱桃觉得他实在是太陌生了,完全不知从前那个斯文有礼的医学生去哪儿了。当初会跟他在一起,肯定是有些好感的,但是今天过后,樱桃开始怀疑自己那会儿是不是眼瞎了。
至于盛裴轩,他还在回想秦煜的长相气质,一举一动。无可否认,单看外在条件,秦煜是相当优秀的一个人,长相俊秀,身材高大,出身良好,和樱桃同校毕业的医学生,怨不得樱桃会选择他。
可是这样仪表堂堂的一个人,却能干出和女友闺蜜滚上床这样恶心的事儿来,实在是知人知面不知心。
他一直都知道樱桃谈过一场恋爱,两个人在一起后,她也简单说起过,却从未告诉他分手原因,如今他才明白,樱桃对上一段恋情这样讳莫如深。换成是他,遇上这种糟心事,肯定也是巴不得一辈子都不再提起。
黑色轿车到了小盛家楼下停住,若是往常,樱桃随他一起下车,去他家玩一会儿再由他送下楼。可是今天,樱桃却没有下车的意思,拉着他的手说:“小盛哥哥,我有点儿累,今天就不上去了。”
她的脸上露出些疲惫之色来,小盛双手环抱住她,下巴在她头顶磨蹭,叹气:“我也有点累。”今晚的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了。
两个拥抱了一会儿,车内微黄的暖光照射下,相拥在一起的身影显得格外温馨。良久,小盛松开她,在她以为要来个goodbyekiss的时候,他轻声说:“樱桃,走之前,我听到了他们争吵的内容。”
樱桃的手一僵,过了很久,才听她苦笑一声,说:“我本来想改天跟你说的。”
她从来都是阳光明媚的,何时有过此刻这般模样?小盛看到她眼中的烦闷,心都疼了,重新将她半抱入怀,柔声道:“我只是跟你说一声,并没有多想。他们……是他有眼无珠,或许我应该感谢他,让你回到我身边。”
樱桃轻笑了一声,慢慢开始回忆,“我对秦煜,其实谈不上多喜欢,那时候会答应他,主要是觉得自己该谈一场恋爱了,他是个不错的人选。沈嘉……到现在,我依然不知道她究竟是怎么想的。我不觉得她有多喜欢秦煜,后来,她也丢下秦煜自己跑了。按照她一贯的眼光和接触的对象,秦煜的身家好像也没到让她宁愿跟我撕破脸,也要抢走的地步。”
相对于樱桃的百思不得其解,小盛心里却隐约有些明白。这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你若远在天边,那她便羡慕嫉妒恨一番;你若近在眼前,她便事事都要暗自比一比,凡事争个长短。她有你没有,她便得意洋洋;你有她没有,她便暗自筹谋,买不到一样的,抢也要抢过来。
有时候那样东西也并非她喜欢的,可她更爱抢夺过程中的乐趣,更爱把人比下去后那种心理上的快·感。
这种人并不少见,工作多年,职场上形形色·色的人,什么样性格的都有,小盛也曾遇见过。倒是樱桃,从小在一个单纯的环境里长大,与外界接触不多,后来进了象牙塔,比起社会,校园总是相对干净的。所以对沈嘉的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
不过这种事情,并不适合别人来为她解惑,小盛也不想为她解惑。她被保护了十九年,人生这张白纸上,留下的所有痕迹都是美丽轻快的颜色,小盛也将顺行下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护好她。
樱桃只要知道那些是坏人就可以了。就让她一辈子活在童话世界吧,有什么不可以呢?
不过,小盛觉得自己有必要交待一下:“樱桃,我曾经因为工作上的事,跟那位……沈小姐有过一面之缘。”
果然,此言一出,樱桃顿时瞪圆了眼睛,整个人都紧张了起来:“嗯?”难道沈嘉那个小婊砸又想抢她男朋友?!
于是小盛将那日的事情说了一下,饭局的起因和参与人员都有提到。说到徐晓晓时,他有些迟疑,不知该不该把她曾纠缠过自己的事情告诉樱桃,看到樱桃严肃的神情后,他决定把话咽回去——反正事情都过去了,说出来除了给宝贝儿添堵还能咋地?
听完了,樱桃摸了摸下巴,做出沉思的模样来,过了会儿才说:“估计她也不知道你是我男朋友,不然……哼哼。”大度地挥挥手,“以后万一再碰见,记得向我汇报,这次就算了,不知者不罪。”
小盛沉默了一会儿,一直在思考自己哪里“有罪”?更加悲哀的是,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曾经见过沈嘉一事错在哪儿了,但听见樱桃这样说,他居然真的生出一种想要“谢主隆恩”的冲动来。
他完了……这是要化身“妻奴”的前奏吗?
路上樱桃一直在想沈嘉的事情,她怀疑小盛哥哥跟沈嘉在饭局遇上那回,到底是不是巧合?不怪她太多疑,碰上了沈嘉这种浑身都是心眼子的“莲藕型女人”,不吃一堑长一智,迟早还得吃亏。
回到家后,微信简直要炸,那密密麻麻的红圈未读消息,害强迫症樱桃点得手都软了。
大家看完了热闹,有人想起另一位女主角今日也在场,转身找人的时候却得知人家早早就走了,挽着男朋友一起退的场。很多同学都以为她是错过了这场好戏,纷纷跑来微信告诉她,七嘴八舌地发表感慨,多是痛骂秦煜沈嘉狗男女,兼之安慰她“瞎了秦煜的狗眼”“天涯何处无芳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