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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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到三十岁罢。”林安自是不能信猎户的话,只自己掰着手指头算了算,道,“到时候,三哥就四十岁了。我就再不做官,只陪着三哥,三哥想去哪里,咱们就去哪里。”
  他三十岁时,林姝就二十二三岁,早早嫁做人妇,平哥儿茂哥儿也都十七了,就算还没成亲,也是自己能立得起来了。到时候,他就把平哥儿茂哥儿都分出家去,家里只剩他和猎户两个。两人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那才是大大的好。
  猎户低了头,认认真真的打量起了林安。
  “三十岁?说话算数?”
  自古权力惑人,猎户不知道,林安是不是真的打算这样做。他虽喜欢林安辞官陪他,可是却也不愿林安为了他太过委屈。
  林安扬眉浅笑:“怎会不算数?我原先也不是非做官不可的。只是那时候,不做官的话,总觉得对不起苦读这么些年的苦劳,又担心自己没有官职,护不住弟妹几个。可是十年后,几个弟弟妹妹都长大了,他们也该自己为自己撑腰打算,我自然要为自己着想,喜欢如何,就如何了。再说,当了官,就要常常跪来跪去,跪的还是我那位连襟……总觉奇怪,还是等过上十年,就辞官和三哥一道,归隐山林的好。”
  猎户这才笑了出来,神色间颇为舒朗。
  林安见了,只心疼地伸手去摸猎户的脸,道:“三哥好久没这样笑了。”顿了顿,又道,“是我不好。”
  “媳妇儿很好。”猎户立刻就道,“这世上,只媳妇儿一人最好。”
  林安登时笑了出来,拍着猎户,就让猎户转过身,背着他满屋子乱跑。
  猎户本来就力气大,再加上林安身子偏瘦,猎户背起来,半点不觉得累。
  他只觉他的小狐狸跟他越来越亲近,恨不得永远把小狐狸放在他的背上,再不放下。
  转眼就是休沐日。
  林安因没有了诸多琐事,又觉这些日子太过愧对猎户,跟着猎户就去了乡下,他之前为猎户买的一个小庄子。
  小庄子只有四十几户人家,旁边有一条河水穿过,周边是两百多亩的田地,后面就是一座大山。
  林安很忙的时候,猎户就会骑着马,带着四五个家仆,一同往山上去。
  猎户幼时母亲和大哥去世,二哥自卖自身,换了他的自由身。待得天灾过去,父亲娶了后母,自是不再在乎他,猎户那时没被饿死,还多亏了那时孤孤单单住在山上的一个面貌凶狠的老猎户帮了他,教他如何“靠山吃山”,如何一个人活下来,这才让猎户学得了一技之长。等到了军中,又有二哥专门寻了人教他,如此才成就了如今的猎户。
  也正因此,猎户格外喜欢在山林中穿梭。只是他原先喜欢往林子深处行去,林子越深,越让人感到害怕,猎户就越喜欢往那里去。可是现下,他有了小狐狸,猎户胆子反而变小,只肯往安全的地方去。
  ——他总要留着自己的命,和小狐狸过完下半辈子才好。
  “就我们两个上山?”林安拧眉看了一眼那座大山,“是不是多叫几个人跟着的好?”
  猎户训练家仆,向来是按照训练将士的法子训练,因此他们家的家仆都个顶个的厉害,有那几人在,再加上猎户,林安这才能安下心来玩。
  可是猎户却道:“我们只往半山腰去,那里景致审美,又有一座石屋。”他稍稍停顿一下,“你若喜欢,我们可以在那里住上一宿,明日一早,我再快马把你送回华安县。”
  “石屋?”林安面色古怪的道,“你盖的?”
  猎户果断否认:“不是。”
  当然不是他盖的,而是他找了这里的村民,让他们帮他盖了石屋,他给了银钱。
  林安却不知猎户心中所想,只道这是巧合,心下一松,就道:“那就去!三哥既说了景致好,那一处景致必是极好!此等风光,岂能错过?”
  猎户也笑了起来,背上包裹,就伸出手,牵着他的小狐狸,往山腰走去。
  林家的家仆俱都低头看地,待眼角瞥到大人和秦爷都走的远远的了,他们才微微抬起头来,长长的松了口气。
  有一个新来的家仆还傻傻的问道:“大人和秦爷好奇怪,那些有钱有权的人家,不是都喜欢一出门,身后就跟着一大堆人么?那样多威风啊!怎的大人和秦爷,偏偏喜欢两个人独自往山上去?带也不带咱们?”
  “这事儿也是你该管的?”林一狠狠敲了这个新来的家仆一眼,道,“主子的事情,你看到就看到,猜到就猜到,嘴里却半个字不许漏!主子们想要甚么,该做甚么,你只管用耳朵听,只当自己是个哑巴,其余全都不许管!”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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