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错就错 第34节(2 / 4)
她说完便往一楼左侧的房间走去,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季朝舟站在客厅良久,才往窗户走去,打开推拉窗,让客厅的香味散出去,他回浴室重新洗去身上沾染的各种味道。
他侧躺在被中,明明身上用专门调配的沐浴露清洗过,只剩下淡淡的苦咖啡味,不知道为什么仍然能闻到那股青柚的味道。
许久后,季朝舟起身拿起床头柜上的弥渡。
黑暗中修长白皙的手按在喷头上,迟迟未动,不知过了多久才按下,他将弥渡喷在身上,冷寂檀香瞬间掩盖了其他的味道。
……
早上起来时,季朝舟发现地上的碎片已经不见了,餐桌上放着早餐,还带着几分热气。
他走过去见到餐桌上贴了一张便利贴:【昨晚借住的回礼——六】
她的字他之前见过,当时没有关注,现在再看,字迹洒脱,但字锋有着藏不住的凌厉。
季朝舟垂眼撕下那张便利贴,程琉偶尔不经意流出的痕迹,才像是一个新兴公司的年轻创始人,带着掩不住的野心和强势。
这时候,程琉已经到了神隐科技,开始工作。
正常九点上班,但她想早点处理完工作,然后腾出时间做一个‘好邻居’。
贺柏是八点半到的,见到办公室内的程琉有些诧异,他以为她今天又不来上班。
他侧身对着旁边玻璃,确认自己穿戴没有任何疏忽,才拿起桌面上整理好的文件,走到办公室前敲门。
“进。”程琉目光落在电脑上,手指飞快移动。
“程总,这是各部门交上来的报告。”贺柏走到程琉身边,将文件放在她手边,然后语气稍稍变化,“学姐,你的事处理完了?”
还不到上班时间,贺柏换了一个称呼。
程琉没有注意他口中称呼的变化,她打完一行内容,停下双手,先是看了一眼手边的文件,然后抬眼对贺柏道:“这周的行程表发给我。”
贺柏闻言,立刻拿出手机,将行程表发给了她。
程琉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扭头对贺柏道:“这几个会往早上移,还有需要处理的文件全部发给我,还有其他的直接线上开就行,尽量凑在一起。”
贺柏说好,走出去重新调整程琉这周的行程表。
他调整完才发现,程琉挤出了好几天的空白时间。
贺柏一顿,带着手机敲门进去:“程总,这几天要安排什么?”
程琉瞥了一眼他手机上的新行程表:“不用安排,我有别的事要做。”人生大事。
她本来想着向总助炫耀一下,不过又忍住了,还是等追到人再说。
万一又闹出笑话怎么办?
小程总丢不起那个脸!
贺柏望向程琉,她盯着电脑屏幕,全然进入工作状态,和往常没什么不同,看起来彻底收了心,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中。
他低头抬手推了推眼镜,唇角勾了勾:大概是觉得谈恋爱没有意思了吧。
贺柏一点也不意外这个结果。 ↑返回顶部↑
季朝舟站在客厅良久,才往窗户走去,打开推拉窗,让客厅的香味散出去,他回浴室重新洗去身上沾染的各种味道。
他侧躺在被中,明明身上用专门调配的沐浴露清洗过,只剩下淡淡的苦咖啡味,不知道为什么仍然能闻到那股青柚的味道。
许久后,季朝舟起身拿起床头柜上的弥渡。
黑暗中修长白皙的手按在喷头上,迟迟未动,不知过了多久才按下,他将弥渡喷在身上,冷寂檀香瞬间掩盖了其他的味道。
……
早上起来时,季朝舟发现地上的碎片已经不见了,餐桌上放着早餐,还带着几分热气。
他走过去见到餐桌上贴了一张便利贴:【昨晚借住的回礼——六】
她的字他之前见过,当时没有关注,现在再看,字迹洒脱,但字锋有着藏不住的凌厉。
季朝舟垂眼撕下那张便利贴,程琉偶尔不经意流出的痕迹,才像是一个新兴公司的年轻创始人,带着掩不住的野心和强势。
这时候,程琉已经到了神隐科技,开始工作。
正常九点上班,但她想早点处理完工作,然后腾出时间做一个‘好邻居’。
贺柏是八点半到的,见到办公室内的程琉有些诧异,他以为她今天又不来上班。
他侧身对着旁边玻璃,确认自己穿戴没有任何疏忽,才拿起桌面上整理好的文件,走到办公室前敲门。
“进。”程琉目光落在电脑上,手指飞快移动。
“程总,这是各部门交上来的报告。”贺柏走到程琉身边,将文件放在她手边,然后语气稍稍变化,“学姐,你的事处理完了?”
还不到上班时间,贺柏换了一个称呼。
程琉没有注意他口中称呼的变化,她打完一行内容,停下双手,先是看了一眼手边的文件,然后抬眼对贺柏道:“这周的行程表发给我。”
贺柏闻言,立刻拿出手机,将行程表发给了她。
程琉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扭头对贺柏道:“这几个会往早上移,还有需要处理的文件全部发给我,还有其他的直接线上开就行,尽量凑在一起。”
贺柏说好,走出去重新调整程琉这周的行程表。
他调整完才发现,程琉挤出了好几天的空白时间。
贺柏一顿,带着手机敲门进去:“程总,这几天要安排什么?”
程琉瞥了一眼他手机上的新行程表:“不用安排,我有别的事要做。”人生大事。
她本来想着向总助炫耀一下,不过又忍住了,还是等追到人再说。
万一又闹出笑话怎么办?
小程总丢不起那个脸!
贺柏望向程琉,她盯着电脑屏幕,全然进入工作状态,和往常没什么不同,看起来彻底收了心,全部精力投入工作中。
他低头抬手推了推眼镜,唇角勾了勾:大概是觉得谈恋爱没有意思了吧。
贺柏一点也不意外这个结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