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00)(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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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两个对视一眼,都见到对方眼里的慌乱和无知律师这个东西,也只有在电视里电影里看到过,怎么就能蹦跶到他们眼前呢?
  这是项小梅女士在派出所的报案记录和医院开局的验伤单,初步判断下来脸部有严重的软组织挫伤,腿上和胳膊上也有。然后这里是她目前为止的治疗费用。麻烦二位看一下
  王律师说着,把一堆单据推到了二人面前。
  他们两人才听到报案两个字,魂儿都被吓飞了一般,再一看那洋洋洒洒的收费流水单,更是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怎么就这不就轻轻拍了两下么?怎么就事后报警了呢?警察也没找我们来呀。
  两人坐立不安起来。
  确实,这点伤在刑事上面是达不到轻伤的程度的,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代表项女士向你们追究民事责任和赔偿。另外在当晚,有邻居和宁家人可以证明,你们当时对项女士做出了侮辱性的指责,损害了项女士的名誉权,所以我们针对这点也会提出告诉,之后会发正式的律师函。
  官司还真的要吃官司了?我要坐牢了?
  金菊一个乡下妇人,哪里见过这等阵仗,顿时腿一软,腰一跨,瘫倒在了座位上。
  她男人吴长荣比她好些,不过也没有利索到哪里去,也就硬撑着一口气罢了。
  另外是关于一桩勒索赵总,宁先生,需要两个孩子回避一下么?
  洋洋洒洒说了一通,王律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对着宁建国和赵景闻问道。
  我
  不能宁建国开口,宁小北上前一步说道,老爸,我是成年人了,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可以承受的。
  他说着,看了一眼身边的范侠,接着说道,范侠不是外人,他自然也应该知道这一切。
  范侠听到这里,只觉得一股暖意涌上心头。
  要不是眼前站着那么多人,他真想一把抱住老大,狠狠地抱住!
  根据赵总和宁先生的口述,两位想要以宁建国的养子宁小北的身世作为要挟,恐吓并勒索五十万人民币现金或者是位于浦东新区的半套拆迁房的所有权,请问二位是说过这样的话么?如果是的话,我们还需要另外报一次案了。
  夫妻两人面如死灰。
  先向两位说明一下,恐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勒索的话,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注释1)
  一口气背完发条,王律师和蔼地笑了笑,端起茶杯,等待对方反应。
  养子?
  作为整间包厢里唯一一个不知道宁小北身世的人,范侠彻底惊呆了。那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法律条文他一条都没听进去,他就听到那两个字了养子!
  小北是领养来的,他不是宁伯伯的亲生骨肉,怎么可能?
  范侠这一声喊的宁建国彻底低下了头,他放在膝盖上的双手不住地发抖,不敢回头去看儿子一眼。
  对面那对奸诈的夫妻更是想不到,他们想用来把持宁建国一辈子,将来时不时地过来勒索对方的把柄,就这么被轻飘飘公开摊在了光天化日之下,顿时就像是大日头下穿街而过的耗子似得惶恐起了起来,牙齿打颤。
  那律师刚才说什么?要坐牢?有可能要坐十年的牢?
  苍天啊!他们在这大上海打转了那么多天,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呢,怎么就要吃牢饭,还要赔钱了呢?
  不是不是,我们没说,我们没说过那样的话。
  吴长荣不住地摆手,又拉过金菊的胳膊一起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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