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他打电话回局里,叫文丽赶紧办好搜查证马上送过来。
  一个小时后,文丽手拿搜查证,驱车赶到。
  罗哲撬开吉华家门上的铁锁,推门进去,屋里光线昏暗,显得阴森潮湿,好容易才找到电灯拉线,将屋里的灯泡拉亮。
  屋子不大,摆设简单而凌乱,典型的单身汉之家。从堂屋走过去,是一间小小的书房,书架上有一些关于美术设计方面的书,书桌上摆着一张合影,一个戴眼镜的青年男子拥着一位白裙女孩,笑得甜蜜而温馨。
  再往后走,就是卧室。罗哲推开门走进去,卧室里的光线更加昏暗,等他的眼睛刚刚适应过来,蓦然发现木架床边站着一个女人,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
  罗哲不由吓了一跳,定睛一看,才发现那竟是个充气娃娃,身高足有一米六五以上,皮肤白皙,胸部丰满,瓜子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既漂亮又妩媚,既形象又生动,简直与真人一般无异。
  他走近细看,忽然觉得这女人似乎有点眼熟,回头拿过外面书桌上的合照一对比,这充气娃娃可不就是照片里的女人吗?
  他将这个充气娃娃用手机拍了张照片传给谢厂长,谢厂长回电说,当初买给曹一宝的,正是这个充气娃娃,只是不知道怎么会回到吉华手里的。
  罗哲问有没有可能是他自己又另外做了一个?
  谢厂长说不可能,他离开了工厂,既没有工具,也没有材料,用什么做充气娃娃呀?
  罗哲问谢厂长知不知道吉华有个女朋友?
  谢厂长说知道呀,但是我没见过,只听说过。据说他女朋友跟他从中学到大学都是同班同学,两人可谓青梅竹马,不过几个月前女孩突然与他分手,跟着一个有钱的老头去了香港。
  罗哲想了想,又将吉华的照片翻拍下来,传给曹记杂货店的伙计阿峰看。
  阿峰说这个男人曾到店里找过曹老板两三次,好像是找老板要回什么东西,最后一次两人还吵起来了。
  罗哲“哦”了一声,心里就明白了。
  青梅竹马的女友突然变心,对吉华打击很大,他利用工作便利,按照女友的模样设计出了一个充气娃娃,原本只想自己好好珍藏,谁知却被厂长卖给了别人。他一气之下,炒了老板的鱿鱼。他几次找到曹一宝,想要回自己的“女友”,曹一宝自然不肯。为了夺回“女友”,吉华就对曹一宝动了杀机。案发当晚,那名高中生看到的那个从楼梯间拐向四楼的瘦个子男人,就是吉华。
  罗哲正想着,忽然听到外面有邻居喊吉华的名字。
  他跑出来一看,只见一个瘦高个子、戴着眼镜的男人,正低着头,心事重重的样子,从道路拐角处走过来。蓦然间,他抬头看见停在自家门口的警车,脸色一变,掉头就跑。
  “吉华,站住,你跑不了了!”
  罗哲已经认出他就是照片上的吉华,大喊一声,迈开大步追上去。
  小李也紧跟上来。
  跑不多远,路已到了近头,一条小河拦住去路。
  吉华回头看看追上来的警察,突然拐个弯,爬上了路边一幢四层高的烂尾楼。
  罗哲和小李毫不犹豫追了上去,冲上楼顶,看见吉华已经站在没有护栏的天台边沿。
  “你们、你们不要过来,要不然我就从这里跳下去!”他冲着两个警察大叫。
  罗哲知道这里是四楼楼顶,如果跳下去,必死无疑。
  他忙停住脚步,站在几米开外的地方,冷静地道:“吉华,你先站到中间来,有话慢慢说。”
  吉华情绪激动,手臂乱挥,大叫道:“还有什么好说的,我的女朋友梅梅变了心,我倾注全部心血,设计和制造了一个跟她一模一样的充气娃娃,原本是要自己珍藏的,谁知却被那个唯利是图的厂长卖给了曹一宝这个色鬼。我去找曹一宝要回梅梅,他不但不还给我,还淫声淫气地说梅梅叫床的声音真好听,她的味道好极了……我绝不能容忍这个猥琐的男人玷污梅梅,在那个晚上,我用氰化钾毒死了他,夺回了我的梅梅……”
  警方一直向外界透露,曹一宝是被人用毒药毒杀的,至于他到底死于何种致命毒药,除了警方内部人员,外人一概不知。既然吉华能说出曹一宝死于氰化钾中毒,看来所言不假。
  罗哲正要向他问询作案细节,情绪激动手舞足蹈吉华忽然脚下一滑,人向后一仰,就直挺挺向楼下坠去。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