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节(3 / 4)
我掏出bp机看了一眼,还真是9.40了,难怪肚子饿的咕噜乱叫。
屋外的天真是黑的邪乎,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回到房间后我打开灯,泡了一碗方便面,吃过后只见天色隐隐泛灰,太阳终于突破重重黑幕透射出来。
不过即便是太阳出来了也不是普照,只见偌大的太阳下始终飘着一股犹如黑丝带般的黑云,阳光又被这股黑云过滤一层,光线便黯淡不少。
这是很奇特的景象,但北河乡的老百姓见怪不怪,在阴沉沉的天气中继续忙着自己手头的事情。
天有异象必生妖,看来出鬼王是假的,此地必然有一个妖物存在,而且此妖必然能力超强,否则即便如鼠妖这么强的能力也没造成过天有异象。
想到这儿我换好衣服上街看看有没有什么古怪的现象,如果县城没有,我就去长白山看看那座所谓的鬼王墓。
住了没几天在观察和聊天之间我渐渐弄懂了北河乡的特性。
这是东北山脚下的一座小县城,因为气候比较极端,所以按道理应该来往之人不多,但北河乡的实际状况是小小的一个镇子上人头密集,各式各样的男女还真就是有不少人在街道上来往。
原因就是这里是参客的一处休整地,每当有参客进山采参或采参出山都要在北河乡停留,而那些看似粗鄙、肮脏的采参客其实是一群消费能力极强的人群,因为采参的利润极高,风险也是极大,所以导致这群人极端的消费观念,他们总觉得赚到手的钱就应该立刻花干净,否则万一死了那就实在是太亏了。
所以这些人大多吃喝嫖赌都来,而北河乡就是一处吃喝嫖赌产业异常发达的小城镇,明娼暗娼到处都是,各色小酒馆也是琳琅满目,每天上午就能看到很多人在哪儿大碗喝酒,大街小巷总是充斥着划拳的叫喊声和酒香气。
我每天就是百无聊赖的穿梭在北河乡的大街小巷中,看着一幕幕最真实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组成的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就在我来到北河乡的第五天,居然让我见到了“神奇的一幕”。
上集市时我看到了一个家具生产厂家在做促销活动,推销的是一种概圆形的概念床,一共有四个床脚支撑,在人群涌动的集市上卖床的人甚至还找了个身材火辣,年轻貌美的模特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摆出任意的姿势给人拍照,因为这个女人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男人驻足围观,厂家的宣传口号是:“只要有人能在这床上睡一晚,他们就会送张床给过夜人。”
有无聊的闲人便会问道:“床上的姑娘陪不陪睡。”一句话说的围观众人哈哈大笑,模特也不恼火,假装听不见这些无聊的闲汉风言风语,只是这些人虽无聊,却没人真的愿意因为一张床而在外过夜。
没想到的是三天后我在路过北河乡最喧闹的路口时又碰到了这家做促销的厂家,还是那个模特,扩音机里喊得还是那句话,一个字都没有改变,只不过第二次遇见,我终于看清楚了床,那是一张直径大约在两米左右的圆形大床,铺着一块鲜红的床单,光洁平整,美女虽然在上摆出各种姿势却丝毫不会弄皱床单。
第311章 骷髅圆床
而那美女虽然漂亮,但也有些许“瑕疵”,她有些平胸,最大的硬伤便是裸露出来的两只脚,每支脚的大拇指被其根割断,这也应了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不过这次厂家运气不错。他们终于遇到了一个愿意睡床的人,只听一声粗嗓门道:“是不是只要睡一晚上你们就给床?”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叹,那些吃饱了撑的闲汉们鼓掌的,叫好的响成一片,只见一个浑身褴褛的乞丐,杵着一根拐杖从人群里走了出来站在美女面前,他的右腿其根断掉,所以必须拄拐,美女冲他一笑温柔的道:“当然给了,我们这是童叟无欺,只要你能睡一晚上,这张床就是你的了。”
乞丐哈哈一笑道:“睡一个月都成,我都快十三年没沾床了。”众人发了声喊顿时走了大半,都觉得这床被一个乞丐睡了未免暴殄天物。
模特反应到快。咕噜翻下床站在地下道:“从现在开始这张床就交给你了。”
要饭花子也不客气大剌剌的将拐杖往床上一放,坐下后将随身携带的破烂当枕头,一头“砸下”尘土飞扬,我赶紧往后退了几步,乞丐毫不顾他人的感受,将断腿翘在好腿上,伸手在裤裆里用力搓了搓,表情颇有几分陶醉。众人见了这幅恶心模样立刻作鸟兽散。
我这些天算是见惯了粗俗的人,但和这要饭花子相比,那些参客算是很有素质了。
我也是受不了,赶紧走开了,走到街口转弯的地儿我回头望了一眼,只见模特取了一床被子柔柔盖在乞丐身上,花子却老实不客气的闭着眼晃荡他的二郎腿。
又过了两天我在招待所所在的街区内第三次见到了这张圆形的大床,就在距离招待所不远的北河乡垃圾处理站,圆形的床面摆放着一具白森森的骸骨。鲜红的床单和森森白骨让人看来触目惊心,骸骨居然保持着翘着二郎腿的动作,右腿没有小腿,身侧右边的位置摆放着一根脏兮兮的“打狗棍”。
这床周围依旧是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有的说这是石膏模型,有的说这时真人骸骨,总之众说纷纭,我则是暗中大吃了一惊,差点没把肚子里吃的“隔夜货”给喷出来。
我赶紧回了招待所自己的房间里,难道那个模特就是隐藏在暗中的妖物?
我也想越害怕,满心捉摸这妖物“原型”是什么。
透过房间的玻璃窗子,只见屋外已经是人山人海,阴暗的天空让这一情况显得更加阴霾诡异。
我反正也是闲的没事儿,于是暗中努力回忆女人的模样。
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双脚。女人两只脚都没有大脚趾,随后我拿了纸笔开始描摹女人的脸,我是个颇有绘画天赋的人。小时候没事儿干的时候就会描摹工程队修成山庙,我几乎能完整的画成山庙的整体,不过我也知道画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实在有难度,于是我尽量按照记忆里的样子将女人的五官分别画下来,接着拼接在一起。 ↑返回顶部↑
屋外的天真是黑的邪乎,就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那种黑,回到房间后我打开灯,泡了一碗方便面,吃过后只见天色隐隐泛灰,太阳终于突破重重黑幕透射出来。
不过即便是太阳出来了也不是普照,只见偌大的太阳下始终飘着一股犹如黑丝带般的黑云,阳光又被这股黑云过滤一层,光线便黯淡不少。
这是很奇特的景象,但北河乡的老百姓见怪不怪,在阴沉沉的天气中继续忙着自己手头的事情。
天有异象必生妖,看来出鬼王是假的,此地必然有一个妖物存在,而且此妖必然能力超强,否则即便如鼠妖这么强的能力也没造成过天有异象。
想到这儿我换好衣服上街看看有没有什么古怪的现象,如果县城没有,我就去长白山看看那座所谓的鬼王墓。
住了没几天在观察和聊天之间我渐渐弄懂了北河乡的特性。
这是东北山脚下的一座小县城,因为气候比较极端,所以按道理应该来往之人不多,但北河乡的实际状况是小小的一个镇子上人头密集,各式各样的男女还真就是有不少人在街道上来往。
原因就是这里是参客的一处休整地,每当有参客进山采参或采参出山都要在北河乡停留,而那些看似粗鄙、肮脏的采参客其实是一群消费能力极强的人群,因为采参的利润极高,风险也是极大,所以导致这群人极端的消费观念,他们总觉得赚到手的钱就应该立刻花干净,否则万一死了那就实在是太亏了。
所以这些人大多吃喝嫖赌都来,而北河乡就是一处吃喝嫖赌产业异常发达的小城镇,明娼暗娼到处都是,各色小酒馆也是琳琅满目,每天上午就能看到很多人在哪儿大碗喝酒,大街小巷总是充斥着划拳的叫喊声和酒香气。
我每天就是百无聊赖的穿梭在北河乡的大街小巷中,看着一幕幕最真实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组成的社会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就在我来到北河乡的第五天,居然让我见到了“神奇的一幕”。
上集市时我看到了一个家具生产厂家在做促销活动,推销的是一种概圆形的概念床,一共有四个床脚支撑,在人群涌动的集市上卖床的人甚至还找了个身材火辣,年轻貌美的模特穿着睡衣坐在床上摆出任意的姿势给人拍照,因为这个女人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男人驻足围观,厂家的宣传口号是:“只要有人能在这床上睡一晚,他们就会送张床给过夜人。”
有无聊的闲人便会问道:“床上的姑娘陪不陪睡。”一句话说的围观众人哈哈大笑,模特也不恼火,假装听不见这些无聊的闲汉风言风语,只是这些人虽无聊,却没人真的愿意因为一张床而在外过夜。
没想到的是三天后我在路过北河乡最喧闹的路口时又碰到了这家做促销的厂家,还是那个模特,扩音机里喊得还是那句话,一个字都没有改变,只不过第二次遇见,我终于看清楚了床,那是一张直径大约在两米左右的圆形大床,铺着一块鲜红的床单,光洁平整,美女虽然在上摆出各种姿势却丝毫不会弄皱床单。
第311章 骷髅圆床
而那美女虽然漂亮,但也有些许“瑕疵”,她有些平胸,最大的硬伤便是裸露出来的两只脚,每支脚的大拇指被其根割断,这也应了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不过这次厂家运气不错。他们终于遇到了一个愿意睡床的人,只听一声粗嗓门道:“是不是只要睡一晚上你们就给床?”
人群中顿时爆发出一阵惊叹,那些吃饱了撑的闲汉们鼓掌的,叫好的响成一片,只见一个浑身褴褛的乞丐,杵着一根拐杖从人群里走了出来站在美女面前,他的右腿其根断掉,所以必须拄拐,美女冲他一笑温柔的道:“当然给了,我们这是童叟无欺,只要你能睡一晚上,这张床就是你的了。”
乞丐哈哈一笑道:“睡一个月都成,我都快十三年没沾床了。”众人发了声喊顿时走了大半,都觉得这床被一个乞丐睡了未免暴殄天物。
模特反应到快。咕噜翻下床站在地下道:“从现在开始这张床就交给你了。”
要饭花子也不客气大剌剌的将拐杖往床上一放,坐下后将随身携带的破烂当枕头,一头“砸下”尘土飞扬,我赶紧往后退了几步,乞丐毫不顾他人的感受,将断腿翘在好腿上,伸手在裤裆里用力搓了搓,表情颇有几分陶醉。众人见了这幅恶心模样立刻作鸟兽散。
我这些天算是见惯了粗俗的人,但和这要饭花子相比,那些参客算是很有素质了。
我也是受不了,赶紧走开了,走到街口转弯的地儿我回头望了一眼,只见模特取了一床被子柔柔盖在乞丐身上,花子却老实不客气的闭着眼晃荡他的二郎腿。
又过了两天我在招待所所在的街区内第三次见到了这张圆形的大床,就在距离招待所不远的北河乡垃圾处理站,圆形的床面摆放着一具白森森的骸骨。鲜红的床单和森森白骨让人看来触目惊心,骸骨居然保持着翘着二郎腿的动作,右腿没有小腿,身侧右边的位置摆放着一根脏兮兮的“打狗棍”。
这床周围依旧是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有的说这是石膏模型,有的说这时真人骸骨,总之众说纷纭,我则是暗中大吃了一惊,差点没把肚子里吃的“隔夜货”给喷出来。
我赶紧回了招待所自己的房间里,难道那个模特就是隐藏在暗中的妖物?
我也想越害怕,满心捉摸这妖物“原型”是什么。
透过房间的玻璃窗子,只见屋外已经是人山人海,阴暗的天空让这一情况显得更加阴霾诡异。
我反正也是闲的没事儿,于是暗中努力回忆女人的模样。
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那双脚。女人两只脚都没有大脚趾,随后我拿了纸笔开始描摹女人的脸,我是个颇有绘画天赋的人。小时候没事儿干的时候就会描摹工程队修成山庙,我几乎能完整的画成山庙的整体,不过我也知道画一个只见过一面的人实在有难度,于是我尽量按照记忆里的样子将女人的五官分别画下来,接着拼接在一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