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 / 4)
书香门第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女法医手记之破译密码
作者:刘真
====================
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因刑警队筹备搬家,我钻进资料室里整理蒙尘的故纸堆。
资料室窗外,站立着一棵高大繁茂的老榕树,枝叶把阳光剪成不规则的碎片,投射在身上、纸堆上、地面上,恍惚中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忽然就翻出几沓纸质泛黄的卷宗,摊开来看,记录的是我入行初期参与办过的三起极度凶残而曲折的案子,每一起都曾耸动一时,令闻者发指,令办案人煞费苦心。屈指算来,三千多个日子已攸忽过去,而那案情却历历犹在眼前,其中的人和事,都清晰如昨。
于是就有了把案情汇集成书的念头。交代一下,我叫淑心,女法医,如果你读过《让死者闭眼》这本书,会记得我的名字。
对于我在业余时间写作,身边人都不大赞成,连我的老搭档沈恕也有微词。不过我并不在乎,写作是我修葺身心的最佳方式。作为一名法医,必须承受巨大压力,长期处于压抑、紧张、疲惫的精神状态,我需要这条行之有效的渠道去宣泄和释放。
我们这行当的老祖宗宋慈在《洗冤集录》中说,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译成白话就是:在所有案件中,死刑判决是最重的,死刑判决的关键是线索和实情,而线索和实情的关键又在于检验。这句话道出了他老人家的宅心仁厚,在他眼中,从上到下从北到南,芸芸黔首纷纷黎民,莫不人命关天;同时也道出了法医工作的至关重要,以及我的巨大压力由来。
有人说,法医是破译死亡密码的人。
诚如此言,每一个个体的非正常死亡,都有因可寻,只是由于凶手的刻意干扰,或者由于时间、天气、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那密码变异、隐身、晦涩难懂。如果你内心也有匡扶正义的情结,也有与凶残狡诈的罪犯斗智斗勇的冲动,那么,我邀请你走进我的世界,共同破译这一桩桩骇人听闻的凶案背后的密码。
故事一 死亡签名
1.凌迟处死
2001年7月3日上午9时。骤雨初歇。
楚原市江华大学东北角围墙外。
这里是道路尽头,虽然紧邻大学围墙,又占地广阔,但荒芜已久,地面杂草丛生,四周用两米多高的黑色铁皮墙圈起来,显得静谧而幽深。平日人迹罕至,但此时却有大批师生围拢在铁皮墙外,神色紧张地向里张望,试图一探究竟。
铁皮墙内是相当于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瓦砾铺地。昨夜的暴雨浸得地面完全湿透,低洼处淤积着几汪混合有暗红血液的污水。在西南角有一群身穿制服、荷枪实弹的巡警,均面朝外,表情严峻,目光炯炯,围成一个扇形区域。
我在师父陈广的带领下进入现场。当时我刚从公安大学法医系毕业,分配到楚原市公安局科技处,陈广对我的课业成绩和履历非常满意,主动提出收我为徒。陈广五十来岁年纪,外表粗犷,长得人高马大、孔武有力,乍看上去像是一介雄赳赳的武夫,其实他为人深沉多智,是楚原市叫得响的法医,在这行做了二十几年,经验十分丰富,又是科技处副处长。能拜他为师,对刚入行的新人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来之前陈广只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这里发生了一桩命案,初次参与命案鉴定的我一路无法平复躁动的心情,有些紧张、担忧和莫名的期待。等挤进巡警的包围圈后,案发现场尽收眼底,立刻有强烈的恶心和恐惧感袭来,浑身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以致五脏六腑都有感应,胃里猛烈抽搐。我双手捂嘴,狼狈地跑到墙边,翻江倒海地呕吐起来。
这是我亲眼见过的最离奇的命案现场。一具赤裸的男尸横躺在地上,双目圆睁,浸血的牙齿凸在唇外,脸上、身上的大部分皮肤已被剥去,露出白色的肥腻脂肪,胸前的伤口深可见骨。尸体旁边有一个快餐店里常用的塑料托盘,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从男尸身上割下来的肉块,每一块都尺寸均匀,麻将牌大小,有皮有肉。
我呕吐了半晌,直到胃里空空如也,虽然恶心感还未去除,却再没有东西可吐,才擦擦嘴,又羞又愧,心想:“完了,第一次正式出现场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以后要沦为笑柄了。”
我讪讪地回到圈子里,却没想到人们压根儿没在意我的举动。陈广已完成对现场的初步勘察,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准备好了?开始验尸。”
直面那具残缺不全的男尸,是我一辈子都摆不脱的噩梦。直到现在我已检验过近千具尸体,但每次回忆起第一次验尸的情形,仍不寒而栗。我跪坐在地上,暴突的双眼、怒龇的牙齿以及切成筛子状的皮肉近在咫尺。在漫长的检验过程中,我有好几次萌生丢盔弃甲逃跑的念头。当检验到手臂时,我注意到死者的右手紧握,便心中一动,用力掰开它的手指,一枚崭新的徽章赫然出现在眼前。
这是到目前为止在现场发现的唯一可能有价值的物证。
我小心翼翼地把徽章装进证物袋,这时已看清那是一枚楚原市第四中学的校徽。忽然一只手伸到我的面前,头顶响起一个低沉却不容置疑的声音——“把东西给我。”
我当时情绪处于亢奋状态,暂时性失去思辨能力,循声乖乖地把证物递到那只手上。随后才意识到不妥,我连对方是谁都没看清就把证物交了出去。刚要抬起头表示异议,却见那人已经踱到一边,专心致志地打量那枚校徽。他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稍显文弱,穿便衣,在人群中不怎么起眼。 ↑返回顶部↑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女法医手记之破译密码
作者:刘真
====================
写在前面
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因刑警队筹备搬家,我钻进资料室里整理蒙尘的故纸堆。
资料室窗外,站立着一棵高大繁茂的老榕树,枝叶把阳光剪成不规则的碎片,投射在身上、纸堆上、地面上,恍惚中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忽然就翻出几沓纸质泛黄的卷宗,摊开来看,记录的是我入行初期参与办过的三起极度凶残而曲折的案子,每一起都曾耸动一时,令闻者发指,令办案人煞费苦心。屈指算来,三千多个日子已攸忽过去,而那案情却历历犹在眼前,其中的人和事,都清晰如昨。
于是就有了把案情汇集成书的念头。交代一下,我叫淑心,女法医,如果你读过《让死者闭眼》这本书,会记得我的名字。
对于我在业余时间写作,身边人都不大赞成,连我的老搭档沈恕也有微词。不过我并不在乎,写作是我修葺身心的最佳方式。作为一名法医,必须承受巨大压力,长期处于压抑、紧张、疲惫的精神状态,我需要这条行之有效的渠道去宣泄和释放。
我们这行当的老祖宗宋慈在《洗冤集录》中说,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译成白话就是:在所有案件中,死刑判决是最重的,死刑判决的关键是线索和实情,而线索和实情的关键又在于检验。这句话道出了他老人家的宅心仁厚,在他眼中,从上到下从北到南,芸芸黔首纷纷黎民,莫不人命关天;同时也道出了法医工作的至关重要,以及我的巨大压力由来。
有人说,法医是破译死亡密码的人。
诚如此言,每一个个体的非正常死亡,都有因可寻,只是由于凶手的刻意干扰,或者由于时间、天气、地理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那密码变异、隐身、晦涩难懂。如果你内心也有匡扶正义的情结,也有与凶残狡诈的罪犯斗智斗勇的冲动,那么,我邀请你走进我的世界,共同破译这一桩桩骇人听闻的凶案背后的密码。
故事一 死亡签名
1.凌迟处死
2001年7月3日上午9时。骤雨初歇。
楚原市江华大学东北角围墙外。
这里是道路尽头,虽然紧邻大学围墙,又占地广阔,但荒芜已久,地面杂草丛生,四周用两米多高的黑色铁皮墙圈起来,显得静谧而幽深。平日人迹罕至,但此时却有大批师生围拢在铁皮墙外,神色紧张地向里张望,试图一探究竟。
铁皮墙内是相当于一个足球场大小的空间,瓦砾铺地。昨夜的暴雨浸得地面完全湿透,低洼处淤积着几汪混合有暗红血液的污水。在西南角有一群身穿制服、荷枪实弹的巡警,均面朝外,表情严峻,目光炯炯,围成一个扇形区域。
我在师父陈广的带领下进入现场。当时我刚从公安大学法医系毕业,分配到楚原市公安局科技处,陈广对我的课业成绩和履历非常满意,主动提出收我为徒。陈广五十来岁年纪,外表粗犷,长得人高马大、孔武有力,乍看上去像是一介雄赳赳的武夫,其实他为人深沉多智,是楚原市叫得响的法医,在这行做了二十几年,经验十分丰富,又是科技处副处长。能拜他为师,对刚入行的新人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来之前陈广只轻描淡写地对我说这里发生了一桩命案,初次参与命案鉴定的我一路无法平复躁动的心情,有些紧张、担忧和莫名的期待。等挤进巡警的包围圈后,案发现场尽收眼底,立刻有强烈的恶心和恐惧感袭来,浑身起了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以致五脏六腑都有感应,胃里猛烈抽搐。我双手捂嘴,狼狈地跑到墙边,翻江倒海地呕吐起来。
这是我亲眼见过的最离奇的命案现场。一具赤裸的男尸横躺在地上,双目圆睁,浸血的牙齿凸在唇外,脸上、身上的大部分皮肤已被剥去,露出白色的肥腻脂肪,胸前的伤口深可见骨。尸体旁边有一个快餐店里常用的塑料托盘,上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从男尸身上割下来的肉块,每一块都尺寸均匀,麻将牌大小,有皮有肉。
我呕吐了半晌,直到胃里空空如也,虽然恶心感还未去除,却再没有东西可吐,才擦擦嘴,又羞又愧,心想:“完了,第一次正式出现场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以后要沦为笑柄了。”
我讪讪地回到圈子里,却没想到人们压根儿没在意我的举动。陈广已完成对现场的初步勘察,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准备好了?开始验尸。”
直面那具残缺不全的男尸,是我一辈子都摆不脱的噩梦。直到现在我已检验过近千具尸体,但每次回忆起第一次验尸的情形,仍不寒而栗。我跪坐在地上,暴突的双眼、怒龇的牙齿以及切成筛子状的皮肉近在咫尺。在漫长的检验过程中,我有好几次萌生丢盔弃甲逃跑的念头。当检验到手臂时,我注意到死者的右手紧握,便心中一动,用力掰开它的手指,一枚崭新的徽章赫然出现在眼前。
这是到目前为止在现场发现的唯一可能有价值的物证。
我小心翼翼地把徽章装进证物袋,这时已看清那是一枚楚原市第四中学的校徽。忽然一只手伸到我的面前,头顶响起一个低沉却不容置疑的声音——“把东西给我。”
我当时情绪处于亢奋状态,暂时性失去思辨能力,循声乖乖地把证物递到那只手上。随后才意识到不妥,我连对方是谁都没看清就把证物交了出去。刚要抬起头表示异议,却见那人已经踱到一边,专心致志地打量那枚校徽。他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稍显文弱,穿便衣,在人群中不怎么起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