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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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手抚摸着照片上的男人,闵秀月娥指尖在苏君泽熟悉的眉眼间游走,她的心被思念弥漫的满满的。两年的蜜爱如糖,二十五年的分割思念,她早就思念的痛苦折磨的痛不欲生了。
  “俊泽,今日,我穿上我们初遇时的衣裳,画上最精致美丽的妆容,插上你送给我的簪子。你看,我来找你了。”
  锋利的匕刃刺破红袍,插进肌肤,融入血液。
  “哼!”
  女人手握匕首刀柄,鲜血将红袍染的更加鲜艳耀眼。双膝轰然跪地,闵秀月娥手扶着墓碑,眼神渐渐涣散…
  ☆、060、顾三少跪榴莲
  “族长,老族长走了!”
  啪!
  护卫声音刚落地,一只玉杯也随之落地,哐当一声摔在地上,支离破碎。
  风吹起落叶,将碎杯周围的茶水热气吹得袅袅绕绕。垂落在石板上的长衣在地上抖了抖,闵秀庄缓缓起身,他脑子里不停的在嗡嗡作响。“在哪儿?”他问的,是闵秀月娥的遗体。
  “在苏先生的坟墓前。”
  闵秀庄僵硬点点头,护卫离开许久,他还站在原地没有动作。
  闵秀一绝站在高处,睨着菩提树下身子有些摇晃的闵秀庄,他黑眸冷漠伊始。“涂刚,随我走一趟。”
  *
  淡目凝视着坟墓前,身披一身血红旗袍的女子,闵秀一绝轻叹一口气,还是弯身将闵秀月娥的遗体温柔抱入了怀中。一百年前,闵秀一绝怀拥闵秀赫连,他看着她闭上眼睛,他为她立了墓碑,盖上黄土。七十五年前,他又送走赫连的女儿闵秀怡容,如今,他又送走赫连的外孙女月娥,他这一辈子活了太长,红颜摧残的画面,见得太多。
  他能为心爱之人做的,就只有安静送走她的子孙。
  “小娥,我将你葬在苏君泽墓碑之旁,也算是了了你的心愿。你说过,你希望死后能跟所爱之人长眠在一起,你安心的去吧!”涂刚在苏君泽坟墓旁挖了一个墓坑,又叫人抬来一副上好的棺材,闵秀一绝弯身将闵秀月娥放进棺材,他再次深深看了眼棺材中那张有六分像闵秀赫连的脸蛋,这才亲自给她盖上棺材盖。
  看着涂刚用铲子给墓碑上土,闵秀一绝喟叹一声,干脆一屁股坐在苏君泽坟墓前,他掏出一只看上去有些年代,造型很是古朴尊贵的烟斗来点上。他这人骨子里还是清朝人的思想,那些年代有钱人抽鸦片,老实人抽卷烟,闵秀一绝想,他多半是个老实人,他对鸦片不感兴趣,倒对这卷烟有几分情有独钟。
  闵秀一绝不常抽烟,他一年抽烟的次数屈指可数。
  他这人,不到万分感伤时,是不会抽烟的。当然,他感受不感受,别人是感受不出来的。
  嘴里含着烟嘴,闵秀一绝拨弄了一下斗钵里的烟草,深深吸了一口,感受着淡淡的烟草席卷胃部的滋味,他眉头微微蹙起,很不是滋味。“涂刚,你跟着我多少年了?”又吸了一口,闵秀一绝忽然将视线移到忙碌不已的涂刚身上。
  闻言,涂刚随意用衣袖擦擦额头上的汗,他思考的同时,手里铲子上土的动作可没有停下一刻。
  “三十一年了!”说完,涂刚自己也有些感叹,原来自己已经在闵秀先生身边呆了三十一年了。闵秀一绝点点头,此时,他一卷烟已抽完。他取下烟斗在手里握了一会,又装上卷烟,重新含在嘴里。“涂刚,你死后,想埋葬在哪里?”闵秀一绝想,他大概是神经错乱了。
  涂刚咧嘴笑了笑,在他看来,宗长老问的所有话都是有道理,有可寻之理的。“我希望我死后,被埋葬在奉水市青莲镇,一个叫风侧弯的山上。”涂刚说完,又埋头铲土去了。闵秀一绝静静听完,淡淡问了一句:“为什么想要埋葬在那里?”
  “嘿嘿,闵秀先生你知道的,我娘刚怀上我三个月,我爹就去世了,我娘独自养我到七岁,七岁时,她也患癌症走了。她跟我爹都埋在那里,离开他们这么些年了,死后,我就待在他们身边,哪儿也不会愿去了!”涂刚的能力传自他爹,他爹死的早,是在跟人战斗时丢的性命,他爹甚至都不知道他在这世上已经有了孩儿。
  听完涂刚这话,闵秀一绝勾唇,罕见的笑了。“如果你比我先走,我就带着你的骨灰盒,将你葬在你父母身边。”不知为何,闵秀一绝忽然想到了曾经认识的许多人,毫无列外的,他们都走了。有时候活得太久,不见得是件好事。
  “嘿嘿,那好!涂刚在这里,先谢过宗长老了!”
  “涂刚,如果我比你先走,你可以帮我办件事吗?”
  铲土的动作一顿,涂刚诧异抬起头来,阳刚虎脸盯着闵秀一绝,涂刚不自在笑笑。“闵秀先生,你还要活很多年!”闵秀一绝摇头,这人啊,说不准的。“倘若我真的先走了,我想麻烦你,将我浑身血液抽出,用以温养菩提树,我的*就葬在菩提树树根之地,反正我无亲无爱,葬哪儿都一个样!与其葬在遥远的地方,还不如葬在南无山之上,给菩提树做肥料也好。”
  人心中无牵挂,去向便不重要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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