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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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把车歪一点让我上去。快点!”李欢欢用吼的,两手提起裤缝,抬高右腿,万幸自己没穿裙子,王大伟不为所动,车子仍高高立着,李欢欢单腿站立不稳,右腿又塌了下来。
  “我骑车不载人。”
  “4张蔡依林的签名照。”
  “10张。”
  “你这是抢劫。”
  王大伟右手旋转车把,引擎再次轰鸣,随时可能绝尘而去。李欢欢慌地一把拽住他的袖子,喊:“14张!他妈的让我上车!”
  王大伟脱下自己的头盔,狠狠扣到李欢欢头上,然后从皮夹克口袋里掏出一副墨镜架到鼻梁上,左脚撑住地面,右脚尖点了点一个踏板示意,“踩这个!”
  李欢欢一脚踏上去,重心全压在左边,车子差点翻了,幸亏王大伟反应及时扭住了车头,吼她:“你不会使巧劲儿啊?”
  “下回我就知道了!”
  她吼回去,然后晃晃悠悠抬起右腿跨过去,好歹坐上了,两只手四下摸了摸,勉勉强强抓了抓王大伟腰侧紧绷绷的皮衣,问:“蔡依林应该不会介意我借用一下吧。”
  王大伟戴着皮手套的手将她两手往前一拉,结结实实地环住了他的腰,然后一字一顿地警告:“接下来的叁分钟,你一秒钟都不能松手,不想死的话。”
  “我对飙车没什么兴趣,你能不能开慢点儿……我第一次坐摩托车……”
  剩下的话语淹没进了轰鸣的引擎声中。
  事实证明王大伟吹牛了,他们花了3分45秒才到她们公司楼下,但这3分45秒里,是李欢欢22年人生中最接近飞翔的一次,身体如羽毛一般贴着地面滑行,只要一颗指头大小的石子儿,他们就可以真的飞起来——王大伟绕着弧线拐过小街桥下的公园时,她甚至兴奋地叫了起来。
  这是李欢欢第一次坐王大伟的摩托车。
  也因为这一次,王大伟成为李欢欢生命中,至少是目前生命中——绝不可或缺的一个人。
  而蔡依林,则成了她最在乎的明星,公司里任何跟蔡依林相关的周边,她都据为己有,一哭二闹叁上吊的事儿她都干过——谁也甭想抢过她。渐渐地名声在外,大家都知道项目部有个喜欢蔡依林的疯子,连总经理有次参加了什么会议,举办方的宣传册上有蔡依林的整幅头像,总经理还专门给带了回来。可气的是,集团总也没等到跟蔡依林合作的机会,平常得来的周边永远都嫌不够——不够支付王大伟的车马费。不得已,李欢欢高价买来大摞海报和照片,苦练Jolin的签名,渐渐可以以假乱真的时候,便拿出来蒙蔽王大伟,当然也少不了许诺和威胁,“你信不信下次集团接蔡依林的活儿我不告诉你?”
  这句话一出,王大伟哪怕在睡梦中,也会沉默着爬起来送李欢欢一程。
  比如李欢欢做了一夜噩梦的今天。
  到了公司,王大伟行云流水地将李欢欢卸在停车场出口。
  “走了。”
  王大伟的嗓音又喑又哑,不知道是生气还是没睡醒。
  李欢欢可不管这些,站在台阶上开心地挥手道:“路上小心呀!”
  王大伟绝尘而去,李欢欢捋一捋被头盔压扁的发顶,心里想:虽然老k的事情让人沮丧,可是,还有王大伟啊,她永远不用担心会迟到。
  这事儿可重要得多。
  李欢欢从小,就需要一些微不足道但确定的事情,激励自己向前看,那种想起来安心和踏实的感觉,让她成为一个乐观的人。
  时间尚早,乐观的李欢欢慢悠悠地上楼,打卡的时候10.06分,不算迟到,10.10分以前打卡,都不算迟到,走到工位上,经理还没来,李欢欢估摸着她现在应该正从电梯里出来,10.08分在打卡机上印上自己的指纹。
  李欢欢有次皮痒,跟人事部相熟的同事要了经理的打卡记录来看,一看吓一跳,一个月22天的出勤记录,经理的打卡记录只有两个时间点,一半10.07分,另外一半是10.08分,相比之前在工作上的佩服,经理这种对时间的完全掌控感,让李欢欢生出五体投地的崇拜感。
  当然,除非跟大领导开会,经理也从未在19.10之后离开过公司。
  李欢欢一边下决心以后也要成为这样在时间上绝对自信的人,一边从口袋里往外掏牛奶,龇着牙在袋角咬出了个破洞,然后嘴巴叼着吸,喝着牛奶又往背包里掏手机,掏着掏着,老k前晚送她的那个夜蓝色天鹅绒礼盒从包里滚了出来,这个她倒忘了,李欢欢扯开天鹅绒袋子,里头是同色系的包装盒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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