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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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只要她能被抓走就好啦!到魔教的话,不就可以直接见到兰戎了吗!
  普通女孩听到魔教来了,大概会急匆匆找地方躲躲。
  但花知婉是谁呀?她可是作者!通过表象看本质的能力是一流的。懂得剧情要干什么的话,就一点也不害怕了。
  魔教四处捉人=魔教势力壮大+兰戎始终没有放弃找她。
  魔教势力壮大=兰戎没有死+他重振了魔教+他过得不错。
  这些对花知婉来说,可都是好消息啊。
  前几年捉年轻姑娘,这几年捉中年妇女。十年过去,在兰戎的印象里,婉婉姐姐确实应该步入中年了。
  转身逛进快要打烊的杂货铺子,花知婉正巧瞥见了铜镜里的自己。
  ——与昨天别无二致的长相、别无二致的身材。
  说“昨天”,都不算准确,对她来说,时间只过了不到一小时。
  他们的时间流速是不同的。
  兰戎九岁时,花知婉二十五;兰戎十四岁时,花知婉二十五;如今的兰戎已经二十四,花知婉照样二十五。
  兰戎是书里的人,而花知婉是作者。
  写完一本书,按照她的惯例,通常只需要日更三个月。就算现在是在异世界边玩边写,写完他的一生,她最长也花不过一年的时间……
  ——如果,她对于兰戎来说,一直都不会变老。那他会不会认不出她了?
  花知婉情不自禁地想到这个问题。
  “唉,姑娘啊,我们快打烊了……您需要些什么呢?”
  店老板着急要快点关门,不得不出声提醒了一下这位刚刚进门的顾客。
  “啊!不好意思!”收回落到铜镜上的目光,花知婉掏出钱袋里的碎银加上买包子找回的铜板,道:“麻烦您了,帮我包一些甜味的果脯!”
  然后,除了满当当的一袋包子外,她又收获了满当当的一袋果脯。
  之前兰戎在天下第一肉点了桂花小豆粥,吃得挺开心的,说明他喜欢甜味。那么,买这个给他,他也会吃得很开心吧!
  花知婉一面在心里笑自己买得太多、提起来重得要死,一面一颗果脯都不舍得丢。
  等待夜幕降临并不是一件难事,死宅只要有电脑,再多的时间都会过得跟流水一样快。
  找到一户大门紧闭的人家,花知婉文文静静地往门前的石头台阶上一坐。想来很久没有看一下自己的写作后台了,她登陆了网站,准备看一看读者的留言。
  “哇哦,居然有这么多留言!还盖起了话题楼!”
  作者最喜欢看到的,就是自己的留言收藏多多的,多到溢出来都没关系。花知婉点开自己的文章页面逐一查看,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18 网友:萤丸的胖次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瞄准!发射深水鱼雷!作者大大接住我对你深沉的爱!丸大大高产似母猪!加油更新哦!想早日看到花大娘扑倒兰戎!!!
  №19 网友:居居大怪兽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花大娘本名叫花知婉,而丸大大的笔名是花枝丸,嗯哼……这是大大亲身上阵了,要开嫖反派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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