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2 / 4)
丁婉婉回头,笑了笑:“阿婉。”
阿柳撇撇嘴,只觉得面前的女孩子年岁也不大,脂粉不施,面容清秀,却有种浑然天成的高贵脱俗,怎么看也不像小镇上的人,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别扭。
等丁婉婉等人走了,才问福叔:“她们是什么人啊?我看那女的不像咱们镇子上的人啊!”
“前年来的,好像是来养病的,是彩凤家的儿媳妇。”
“刘彩凤?”这可是小镇上的名人,年轻时就不是个正经人,勾三搭四的,后来出门打工去了,听说在大城市里做小姐的,不知道勾引上什么有钱人了,好多年也没回来,后来回来了,带着个小姑娘,说是嫁人了,婆家挺有钱的,镇上的人说什么闲话的都有,可没听说她还有个儿子啊。
福叔知道自己这闺女是个心大的,忙警告她:“她那个儿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身前身后一直都有三五个人跟着,好像是混黑社会的,你可别去惹他们家人”
阿柳撇撇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冲进自己的小屋子,翻出笔记本电脑来,搜了一会,面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笑容来,自言自语道:“果然是她,我就说我看着很眼熟嘛,岳氏总裁一直寻找的人”
隔了三天,丁婉婉在淇水河边散步,身后忽然有人叫:“岳沉婉”,她一愣,这个名字是她梦中经常出现的名字,回头看,却是那个叫阿柳的女孩背着手,有几分洋洋得意的看着她。
“你叫我什么?”
“岳沉婉啊,你就别装了,我认出你来了,岳家大小姐,姜向晚的妻子,你老公找你都快找疯了,谁也没想到,你居然跑到这么个偏远的小镇上来了,样子也变了很多,嗯,还好我眼睛够奸,一般人还真认不出你呢,怎么了?你是跟情人私奔到这里来的吗?”阿柳掐着一根水草,笑的意味深长。
丁婉婉有些哭笑不得,这小姑娘想象力还挺丰富。
见她不吭声,阿柳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有些蔑视的看着她:“你是不是神经病啊,你老公那么帅,那么有钱,你不要,偏偏跑到这么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呆着,你怎么想的?你老公在网上悬赏上千万追查你的下落呢,你知不知道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呢?”她有些嫉妒的看着她,也没好看到什么程度嘛,倒是在网上看见过姜向晚的照片,真帅啊,那些什么韩式花美男都没有他帅,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有钱还痴情,简直是恐龙般的生物啊,早该在地球上灭绝了才对,居然就活生生的出现了。
丁婉婉淡淡的看着她,忽然道:“我不叫什么岳沉婉,你认错人了,奉劝你一句,你这样的性子,不适合做人家情妇,还是好好的找个踏实一些的男孩子吧”
阿柳的心咯噔一下,惊恐的睁大眼睛:“你说什么?你,你怎么知道?”自己连相依为命的父亲都没告诉啊,她怎么会知道。
丁婉婉轻笑:“早就听说福叔有个女儿,一直在城里工作,你毕业不过两年,没什么工作经验,就你这样的性格,在工作当中也受不得什么委屈,想来工作上也不会有太快的发展,你身上穿的衣衫是宝姿的春季新款,手上的手链是蒂凡尼的经典款式,身上的香水和脚上的鞋子也都是名牌,以你一个刚毕业大学生的薪水,估计一样也买不起,你是有几分姿色,可还达不到天香国色的地步,一般的富二代不会喜欢你这样的性格,能看上你的,应该就是那种手上有几个闲钱,想包养个大学生来炫耀的暴发户,身边的老婆年岁大了,没什么姿色了,可离婚却不敢,只能偷偷摸摸的包养个小姑娘来满足自己的龌龊心里。”
阿柳的眼睛越睁越大,看丁婉婉的眼神活像看到了妖怪。
她大学毕业后一连换了三份工作,都是因为她不肯吃苦,好吃懒做,脾气又暴躁被老板炒了,眼见自己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她一咬牙,给一个包工头做了情妇,那包工头五十多了,大腹便便,一口黄牙,粗鄙庸俗,可出手大方,对她也不错,想要什么给买什么,房租一付就是三年的,可惜他老婆十分凶悍,不知怎么知道了她的存在吗,带着一群人亲戚打上门去,逼得她不得不回家乡避避风头丁婉婉挥挥手,平静的转身走人,留下阿柳一个人茫然的站在那里。
丁婉婉的步伐很慢,有些迟滞,她的眸子深处也写着迷惘,那些写在灵魂深处的恐惧越发的鲜明了,她敏锐的感觉到,揭露真相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丁婉婉梦中的男子越发的疯狂了,这几个月来,每晚他都独自一个人对着房间的墙壁发呆,有时会梦游般的对着空气喃喃自语,似乎在跟他的妻子对话,他时常陷入幻觉,可在太阳升起时,又会恢复正常,一个严肃自律的近乎苛刻的男人。
他还时常自残,用壁纸刀将手臂划开一个又一个口子,血肉淋漓,他盯着伤口的眼神温柔的像对待情人一般,还喃喃自语着:“阿婉,我对不起你,你看,我罚我自己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那语气温柔的令人毛骨悚然,每每让丁婉婉一身冷汗的醒来,她的心理有钝钝的疼痛,似乎有个声音在急迫的催促着她,快回去,快回去,再不回去,那个男人真的会死丁婉婉咬着牙抵御着来自心底的疼痛,以及心底深处的渴望,是的,每夜的梦里,她都那么渴望拥抱那个男人,渴望安抚他憔悴的脸颊和瘦弱的身体她痛恨自己这种软弱和渴望,自己有陈归人啊!
陈归人,那个沉默、狂野、体贴的男人,把自己视若拱璧一般珍惜,半年来,他越发的沉默了,时常沉默的长久的看着自己,不知为什么,那长久的目光让她感到寒冷,仿佛这个男人要做出什么让人害怕的决定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出现了,只是每隔几日打个电话来。
今夜,仍然是一个电话,声音越发的疲惫。
“你怎么了?病了吗?”
“有些不舒服,不过不要紧,阿婉,阿婉”
“怎么了?”
似乎有些迟疑:“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想叫你的名字”半晌忽然又道:“等我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丁婉婉愣了,半晌才道:“你说什么?”
“我回去,咱们就结婚吧,行吗?”那样低沉黯哑的声音,带着些恳求的意味。
丁婉婉看着窗外的月色,沉默良久,才道:“我们,真的能结婚吗?” ↑返回顶部↑
阿柳撇撇嘴,只觉得面前的女孩子年岁也不大,脂粉不施,面容清秀,却有种浑然天成的高贵脱俗,怎么看也不像小镇上的人,心里有些说不出的别扭。
等丁婉婉等人走了,才问福叔:“她们是什么人啊?我看那女的不像咱们镇子上的人啊!”
“前年来的,好像是来养病的,是彩凤家的儿媳妇。”
“刘彩凤?”这可是小镇上的名人,年轻时就不是个正经人,勾三搭四的,后来出门打工去了,听说在大城市里做小姐的,不知道勾引上什么有钱人了,好多年也没回来,后来回来了,带着个小姑娘,说是嫁人了,婆家挺有钱的,镇上的人说什么闲话的都有,可没听说她还有个儿子啊。
福叔知道自己这闺女是个心大的,忙警告她:“她那个儿子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身前身后一直都有三五个人跟着,好像是混黑社会的,你可别去惹他们家人”
阿柳撇撇嘴,忽然想到什么似的,冲进自己的小屋子,翻出笔记本电脑来,搜了一会,面上露出恍然大悟的笑容来,自言自语道:“果然是她,我就说我看着很眼熟嘛,岳氏总裁一直寻找的人”
隔了三天,丁婉婉在淇水河边散步,身后忽然有人叫:“岳沉婉”,她一愣,这个名字是她梦中经常出现的名字,回头看,却是那个叫阿柳的女孩背着手,有几分洋洋得意的看着她。
“你叫我什么?”
“岳沉婉啊,你就别装了,我认出你来了,岳家大小姐,姜向晚的妻子,你老公找你都快找疯了,谁也没想到,你居然跑到这么个偏远的小镇上来了,样子也变了很多,嗯,还好我眼睛够奸,一般人还真认不出你呢,怎么了?你是跟情人私奔到这里来的吗?”阿柳掐着一根水草,笑的意味深长。
丁婉婉有些哭笑不得,这小姑娘想象力还挺丰富。
见她不吭声,阿柳更加肯定了自己的判断,有些蔑视的看着她:“你是不是神经病啊,你老公那么帅,那么有钱,你不要,偏偏跑到这么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来呆着,你怎么想的?你老公在网上悬赏上千万追查你的下落呢,你知不知道多少女人羡慕嫉妒恨呢?”她有些嫉妒的看着她,也没好看到什么程度嘛,倒是在网上看见过姜向晚的照片,真帅啊,那些什么韩式花美男都没有他帅,简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有钱还痴情,简直是恐龙般的生物啊,早该在地球上灭绝了才对,居然就活生生的出现了。
丁婉婉淡淡的看着她,忽然道:“我不叫什么岳沉婉,你认错人了,奉劝你一句,你这样的性子,不适合做人家情妇,还是好好的找个踏实一些的男孩子吧”
阿柳的心咯噔一下,惊恐的睁大眼睛:“你说什么?你,你怎么知道?”自己连相依为命的父亲都没告诉啊,她怎么会知道。
丁婉婉轻笑:“早就听说福叔有个女儿,一直在城里工作,你毕业不过两年,没什么工作经验,就你这样的性格,在工作当中也受不得什么委屈,想来工作上也不会有太快的发展,你身上穿的衣衫是宝姿的春季新款,手上的手链是蒂凡尼的经典款式,身上的香水和脚上的鞋子也都是名牌,以你一个刚毕业大学生的薪水,估计一样也买不起,你是有几分姿色,可还达不到天香国色的地步,一般的富二代不会喜欢你这样的性格,能看上你的,应该就是那种手上有几个闲钱,想包养个大学生来炫耀的暴发户,身边的老婆年岁大了,没什么姿色了,可离婚却不敢,只能偷偷摸摸的包养个小姑娘来满足自己的龌龊心里。”
阿柳的眼睛越睁越大,看丁婉婉的眼神活像看到了妖怪。
她大学毕业后一连换了三份工作,都是因为她不肯吃苦,好吃懒做,脾气又暴躁被老板炒了,眼见自己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她一咬牙,给一个包工头做了情妇,那包工头五十多了,大腹便便,一口黄牙,粗鄙庸俗,可出手大方,对她也不错,想要什么给买什么,房租一付就是三年的,可惜他老婆十分凶悍,不知怎么知道了她的存在吗,带着一群人亲戚打上门去,逼得她不得不回家乡避避风头丁婉婉挥挥手,平静的转身走人,留下阿柳一个人茫然的站在那里。
丁婉婉的步伐很慢,有些迟滞,她的眸子深处也写着迷惘,那些写在灵魂深处的恐惧越发的鲜明了,她敏锐的感觉到,揭露真相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丁婉婉梦中的男子越发的疯狂了,这几个月来,每晚他都独自一个人对着房间的墙壁发呆,有时会梦游般的对着空气喃喃自语,似乎在跟他的妻子对话,他时常陷入幻觉,可在太阳升起时,又会恢复正常,一个严肃自律的近乎苛刻的男人。
他还时常自残,用壁纸刀将手臂划开一个又一个口子,血肉淋漓,他盯着伤口的眼神温柔的像对待情人一般,还喃喃自语着:“阿婉,我对不起你,你看,我罚我自己了,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那语气温柔的令人毛骨悚然,每每让丁婉婉一身冷汗的醒来,她的心理有钝钝的疼痛,似乎有个声音在急迫的催促着她,快回去,快回去,再不回去,那个男人真的会死丁婉婉咬着牙抵御着来自心底的疼痛,以及心底深处的渴望,是的,每夜的梦里,她都那么渴望拥抱那个男人,渴望安抚他憔悴的脸颊和瘦弱的身体她痛恨自己这种软弱和渴望,自己有陈归人啊!
陈归人,那个沉默、狂野、体贴的男人,把自己视若拱璧一般珍惜,半年来,他越发的沉默了,时常沉默的长久的看着自己,不知为什么,那长久的目光让她感到寒冷,仿佛这个男人要做出什么让人害怕的决定他已经两个月没有出现了,只是每隔几日打个电话来。
今夜,仍然是一个电话,声音越发的疲惫。
“你怎么了?病了吗?”
“有些不舒服,不过不要紧,阿婉,阿婉”
“怎么了?”
似乎有些迟疑:“没什么,就是想你了,想叫你的名字”半晌忽然又道:“等我回去,我们就结婚吧?”
丁婉婉愣了,半晌才道:“你说什么?”
“我回去,咱们就结婚吧,行吗?”那样低沉黯哑的声音,带着些恳求的意味。
丁婉婉看着窗外的月色,沉默良久,才道:“我们,真的能结婚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