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原配重生后 第41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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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彦桓是见过被溺杀的女婴的,只一团灰白的肉漂浮在河里,眼睛紧闭着,只一个成年男子的巴掌大小。彦桓才知道,刚出生的孩子,都不太像个人,更像是一只被扒了皮的小猴子,看着很骇人。她那么小,都不用野狼来吃,大概没过多久,就被大鱼给啄没了血肉。程锦只要见了,都会把她们捞起来埋好。她做这些事的并不说话,也没有哀叹她们的命苦,只像是在做一件寻常事一样那么做了。
  程锦对他说过,其实燕州还好些,其他地方更厉害。其实朝廷也下令过禁杀女婴,但禁不住。越是贫苦的地方,越是禁不住。太穷了,只能养活最合算的孩子。比起将来要嫁人,又没有大力气种地的女孩子。还不如把那口粮食省下来,去养一个能给家里添置人口,还能帮着家里种地的男孩。更何况根据现在施行的土地制度,非官宦人家,是有要男丁才能有土地份额的。
  尽管如今这条土地制度也被各大世家各地豪绅圈地占地给废的差不多了,可对于普通人家,多生个儿子就又一点多得些土地的机会。就算这个机会很渺茫,但也比生个女儿有用。
  这些事,彦桓之前只能自己一个人闷闷的想。
  他的这些忧虑,不止是生在锦绣堆里的世家子少去想,便是科举出身的“寒士”,也未必会多想。能够读书的“寒士”,又怎么能是真正的贫寒?不说每年的束脩,就是笔墨纸砚,又怎么是贫苦人家能消耗得起的?所谓的“寒士”,不过是对比那些一出生就定好前程的世家子来说的。即便是真正有苦出身的“寒士”,能走到彦桓他们面前,也已是苦尽甘来,这样的人有时候倒比不知民间疾苦的世家子,更懂得如何欺压百姓。他们厌弃自己的贫苦出身,也憎恶着跟曾经的他们一样同样贫苦的百姓,非要踩一脚别人,才能证明自己摆脱了曾经的阶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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