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2 / 4)
盛斯年笑笑,他把眼镜盒打开,轻轻的取出里面的无框眼镜,替时景戴好之后,顺手轻轻帮她捋了一下发丝耳畔滑落的发丝,这才收回手,含着笑意轻声问道:“好了吗?”
时景点了点头,隔着透明的树脂镜片,微微的扯了扯嘴角,“刚刚让你见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鹦鹉阿妹唱得其实是英文版的《铃儿响叮当》,嗯……
第41章
“怎么会?”盛斯年轻笑, 她的一缕发丝,还轻轻的萦绕在他的指尖上。
时景完全是下意识的扶了下眼镜的位置。
盛斯年一眼不眨的看着她, 只觉得这种一身慵懒宽松的居家服、还有鼻梁上的一副无框眼镜, 便又让他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又全然不同的时景。
时景微微侧了下头, 视线仿佛不经意间便落在盛斯年刚刚顺势放在了她肩侧的手指上。
刚刚伸手帮忙的时候不显, 现在,两个人都没事了, 盛斯年这般的动作,就显得极为亲近了。
盛斯年虽然还流连于掌心下, 她的身体的温度,不过, 他更知道见好就收。
仿佛不经意间收回了手, 重新又变成了一开始风度翩翩的客人, 规规矩矩的坐在沙发上。盛斯年冲着时景微微一笑,说话间, 视线却转向了那只还在兴致高昂的唱着“铃儿响叮当”的亚马逊大鹦鹉身上。
“它可真可爱。”盛斯年不掩笑意的说道,言语间的喜爱和诚恳, 简直溢于言表,“我从没想到过,家里养的宠物可以是一只大鹦鹉……”
顿了顿, 盛斯年还忍不住的又补充了一句,来强调大鹦鹉阿妹有多么的讨人喜欢,“我真是太喜欢它了!”
——就冲它刚刚搅和得一团乱的局面,盛斯年觉得, 自己都可以给它零食全包的那种。
时景闻言,却是微微怔了怔。
如果说,盛斯年过来的时候,大鹦鹉阿妹表现良好,然后再叽叽喳咋的唱两首歌,给人看个热闹,盛斯年顺势夸奖它两句,她还能理解,可是刚刚的情况分明是,大鹦鹉才飞下来,就一惊一乍的冲着盛斯年攻击过去了。
虽然狂暴的大鹦鹉的攻击算是被时景给拦下来了,但是,在发生了这种意外的情况下,对于一个陌生人而言,恐怕,很难对这样一只别人家的宠物充满好感吧?
奈何,时景的思路是普通正常人的思路,而对于现在的盛斯年来说,他看向大鹦鹉阿妹的时候,脑海中想到的,却是时景泪眼朦胧的依靠在他的怀里时,和她平时的冷然、强势完全不同的极其美丽又极其脆弱的模样。
仅仅只是怦然心动,恐怕已经不足以形容盛斯年此时的心情。
一个他满心渴望的女人,在难得流露出脆弱的时候,只能身体柔软而无助的靠在他的怀里,即使隔着衣服,两个人的身体依然如此亲密的贴近在一起,仿佛连温度都彼此相融……
那一刻,他的脑海中,仿佛漫漫冬夜里的烟花都在尽情盛放。
盛斯年引以为傲的理智和修养,让他依旧表现得彬彬有礼,充满了绅士风度,动作太过温柔而稍显亲昵,但是却并不会有丝毫的冒犯和僭越。
然而他的心底,那种近乎疯狂的本能,却如同困兽一般,满心焦躁不安,试图围绕着她不停的踱步,那只凶猛的野兽仿佛正围着世间最美味的食物,试探着、尝试着,恨不得下一秒就能伸出爪子,把她按在掌心下一口一口吞吃殆尽……
“你刚刚说,没想到家里有这种宠物?”两个人坐在沙发上,时景挑起了一个安全又无害的话题,多少有些好奇道,“你也养了只小动物吗?”
“嗯,一只黑白色的边境牧羊犬,很聪明也很活泼。”盛斯年转头,笑意吟吟的看向时景,不觉莞尔道:“还是我上学的时候抱回来的一只小狗,等到后来毕业工作之后,因为平时经常出差,不经常在家,每次都把它送去宠物商店寄养也不放心,后来干脆就养在我父母那里了。”
“要看照片吗?”说这话的时候,盛斯年已经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时景微微靠过去,低头看见他用手指灵巧的点开手机里的相册,很快便找到了几张连在一起的照片。
从照片里的花木、草坪能够看出来,拍照的时间大概是在夏季,一只边境牧羊犬正在院子里飞扑的咬着网球。
“它特别喜欢网球,”盛斯年轻声笑道,“原来在学校打球的时候,还经常会去场地外面把网球全部捡回来攒成堆——”
对于这些小动物,时景的兴趣也很浓,单看她以前上学的时候那么精心的养了一只布偶猫,后来在美国,就算习惯了一人,甚至有些享受这种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寂寞,但是,她还是选择了喜欢说话的亚马逊大鹦鹉这个宠物。 ↑返回顶部↑
时景点了点头,隔着透明的树脂镜片,微微的扯了扯嘴角,“刚刚让你见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鹦鹉阿妹唱得其实是英文版的《铃儿响叮当》,嗯……
第41章
“怎么会?”盛斯年轻笑, 她的一缕发丝,还轻轻的萦绕在他的指尖上。
时景完全是下意识的扶了下眼镜的位置。
盛斯年一眼不眨的看着她, 只觉得这种一身慵懒宽松的居家服、还有鼻梁上的一副无框眼镜, 便又让他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又全然不同的时景。
时景微微侧了下头, 视线仿佛不经意间便落在盛斯年刚刚顺势放在了她肩侧的手指上。
刚刚伸手帮忙的时候不显, 现在,两个人都没事了, 盛斯年这般的动作,就显得极为亲近了。
盛斯年虽然还流连于掌心下, 她的身体的温度,不过, 他更知道见好就收。
仿佛不经意间收回了手, 重新又变成了一开始风度翩翩的客人, 规规矩矩的坐在沙发上。盛斯年冲着时景微微一笑,说话间, 视线却转向了那只还在兴致高昂的唱着“铃儿响叮当”的亚马逊大鹦鹉身上。
“它可真可爱。”盛斯年不掩笑意的说道,言语间的喜爱和诚恳, 简直溢于言表,“我从没想到过,家里养的宠物可以是一只大鹦鹉……”
顿了顿, 盛斯年还忍不住的又补充了一句,来强调大鹦鹉阿妹有多么的讨人喜欢,“我真是太喜欢它了!”
——就冲它刚刚搅和得一团乱的局面,盛斯年觉得, 自己都可以给它零食全包的那种。
时景闻言,却是微微怔了怔。
如果说,盛斯年过来的时候,大鹦鹉阿妹表现良好,然后再叽叽喳咋的唱两首歌,给人看个热闹,盛斯年顺势夸奖它两句,她还能理解,可是刚刚的情况分明是,大鹦鹉才飞下来,就一惊一乍的冲着盛斯年攻击过去了。
虽然狂暴的大鹦鹉的攻击算是被时景给拦下来了,但是,在发生了这种意外的情况下,对于一个陌生人而言,恐怕,很难对这样一只别人家的宠物充满好感吧?
奈何,时景的思路是普通正常人的思路,而对于现在的盛斯年来说,他看向大鹦鹉阿妹的时候,脑海中想到的,却是时景泪眼朦胧的依靠在他的怀里时,和她平时的冷然、强势完全不同的极其美丽又极其脆弱的模样。
仅仅只是怦然心动,恐怕已经不足以形容盛斯年此时的心情。
一个他满心渴望的女人,在难得流露出脆弱的时候,只能身体柔软而无助的靠在他的怀里,即使隔着衣服,两个人的身体依然如此亲密的贴近在一起,仿佛连温度都彼此相融……
那一刻,他的脑海中,仿佛漫漫冬夜里的烟花都在尽情盛放。
盛斯年引以为傲的理智和修养,让他依旧表现得彬彬有礼,充满了绅士风度,动作太过温柔而稍显亲昵,但是却并不会有丝毫的冒犯和僭越。
然而他的心底,那种近乎疯狂的本能,却如同困兽一般,满心焦躁不安,试图围绕着她不停的踱步,那只凶猛的野兽仿佛正围着世间最美味的食物,试探着、尝试着,恨不得下一秒就能伸出爪子,把她按在掌心下一口一口吞吃殆尽……
“你刚刚说,没想到家里有这种宠物?”两个人坐在沙发上,时景挑起了一个安全又无害的话题,多少有些好奇道,“你也养了只小动物吗?”
“嗯,一只黑白色的边境牧羊犬,很聪明也很活泼。”盛斯年转头,笑意吟吟的看向时景,不觉莞尔道:“还是我上学的时候抱回来的一只小狗,等到后来毕业工作之后,因为平时经常出差,不经常在家,每次都把它送去宠物商店寄养也不放心,后来干脆就养在我父母那里了。”
“要看照片吗?”说这话的时候,盛斯年已经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时景微微靠过去,低头看见他用手指灵巧的点开手机里的相册,很快便找到了几张连在一起的照片。
从照片里的花木、草坪能够看出来,拍照的时间大概是在夏季,一只边境牧羊犬正在院子里飞扑的咬着网球。
“它特别喜欢网球,”盛斯年轻声笑道,“原来在学校打球的时候,还经常会去场地外面把网球全部捡回来攒成堆——”
对于这些小动物,时景的兴趣也很浓,单看她以前上学的时候那么精心的养了一只布偶猫,后来在美国,就算习惯了一人,甚至有些享受这种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寂寞,但是,她还是选择了喜欢说话的亚马逊大鹦鹉这个宠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