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衣不如旧(1 / 2)
郑桑烧了一夜,第二日精神倦倦的,万幸高烧没有反复,躺着养了两天精气神就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大腿内侧的伤也没有太大妨碍,更不影响站立走路,但她仍旧日日赖在床上。
自然是因为,如此才能让秦徵心甘情愿照顾她,而不是对她呼来喝去,要她干这干那。
只需一句话,洗漱之物送到房中,饭羹汤食递到面前,好不安逸,就是农家吃食确实太过朴素,食之无味。
这趟祸避下来,她大概要瘦五斤不止。
郑桑从没有躺过这么久,也从来不知道静躺也可以的变成一种折磨。第三日,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反正秦徵也不在,便披衣起来松松筋骨。
方才散了几步,就赶上秦徵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只大黄鸡,和家养的有些微不同,瘦瘦的,尾巴毛足有她一臂长。
郑桑有点被人抓包装病的局促。
秦徵倒是一脸正常,从郑桑面前经过,甚至没有多看一眼,把捉到的野鸡关进笼子里,干净利落,“愿意起来了?”
郑桑假意咳嗽了一声,“咳,我病中自然起不来。”
秦徵拍了拍手上的灰,蹲在一边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憋笑,“现在不病了?”
“天天躺着不是更病吗?”郑桑狡辩道,抢过话头,“你去干吗了?”
秦徵示意了一下笼子,“打了只野鸡。”
“能吃顿好的了?”郑桑喜出望外。
“哪天饿着你了?”说罢,秦徵拿起一旁斧头,开始劈柴。
他们两个的观念就没有一处相同的。
郑桑懒得和秦徵争辩,搬过小板凳,坐在一旁,撑着下巴看秦徵一斧一斧劈下去,刃刃破木,汗如雨下,不解问:“你劈这么多柴干什么?”
她每天都能躺在屋里听到噼里啪啦的劈柴声,劈好的木柴垒在南墙,快有墙高了,一个冬天都烧不完。
“总不能白吃白喝吧。”秦徵回答。
白吃白喝,是在暗讥她?
郑桑不自然地偏过头,假装没听见,忽然看见秦徵衣服后肩破了个口子,指着自己肩膀差不多的位置,说:“你衣服怎么破了?背后。”
闻言,秦徵放下手里的东西,拉起肩头的衣料,果然隐约见到背上一条口子,脱下来一看,足有一指长。
“大概是在山上给树刮的,前两天也是,我等下缝一下就好了。”虽然已经习以为常,秦徵难免有些心疼,把袍子挂到一边,继续干活。
若是以前,一个男人当着郑桑的面脱衣服,郑桑一定落荒而逃。在这里住了四五天,只穿着背心的男人郑桑都见怪不怪了,自然不会为了这种事惊慌失措。
比起这些,郑桑更吃惊秦徵还会针线上的手艺。
“没想到你还会缝缝补补的活儿啊……”郑桑起身取过秦徵的外袍,立马把话憋了回去,嫌弃道,“不是把两块布连到一起就叫缝的。”
她不该对这个五大三粗的山野莽夫有什么希冀的。这件袍子里里外外破损的地方不计其数,大多用精巧的手法修补了,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有两三处新痕,针脚已经不能用“粗糙”来形容,三岁的小孩第一次缝布娃娃都比这精致,一看就是秦徵的手笔。
“你也太野了,半年衣服能穿成这样。”郑桑脱口而出,方才觉得自己奇怪,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衣服主人太粗野而不是为何没换,破了就换对平常富家子弟简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你怎么知道我这衣服只有半年?”秦徵一边劈柴一边好奇问。
“这衣服又没放什么量。你这个年纪,衣服顶多穿半年就不合身了。难道你没长啊?”郑桑还不忘调侃,“也多亏了有人愿意帮你补,补绣的纹样也好看。”
秦徵抹了抹汗,“我娘不帮我补帮谁补。你眼力挺好,旁人都看不出来。” ↑返回顶部↑
自然是因为,如此才能让秦徵心甘情愿照顾她,而不是对她呼来喝去,要她干这干那。
只需一句话,洗漱之物送到房中,饭羹汤食递到面前,好不安逸,就是农家吃食确实太过朴素,食之无味。
这趟祸避下来,她大概要瘦五斤不止。
郑桑从没有躺过这么久,也从来不知道静躺也可以的变成一种折磨。第三日,她实在是受不了了,反正秦徵也不在,便披衣起来松松筋骨。
方才散了几步,就赶上秦徵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只大黄鸡,和家养的有些微不同,瘦瘦的,尾巴毛足有她一臂长。
郑桑有点被人抓包装病的局促。
秦徵倒是一脸正常,从郑桑面前经过,甚至没有多看一眼,把捉到的野鸡关进笼子里,干净利落,“愿意起来了?”
郑桑假意咳嗽了一声,“咳,我病中自然起不来。”
秦徵拍了拍手上的灰,蹲在一边好整以暇地望着她,憋笑,“现在不病了?”
“天天躺着不是更病吗?”郑桑狡辩道,抢过话头,“你去干吗了?”
秦徵示意了一下笼子,“打了只野鸡。”
“能吃顿好的了?”郑桑喜出望外。
“哪天饿着你了?”说罢,秦徵拿起一旁斧头,开始劈柴。
他们两个的观念就没有一处相同的。
郑桑懒得和秦徵争辩,搬过小板凳,坐在一旁,撑着下巴看秦徵一斧一斧劈下去,刃刃破木,汗如雨下,不解问:“你劈这么多柴干什么?”
她每天都能躺在屋里听到噼里啪啦的劈柴声,劈好的木柴垒在南墙,快有墙高了,一个冬天都烧不完。
“总不能白吃白喝吧。”秦徵回答。
白吃白喝,是在暗讥她?
郑桑不自然地偏过头,假装没听见,忽然看见秦徵衣服后肩破了个口子,指着自己肩膀差不多的位置,说:“你衣服怎么破了?背后。”
闻言,秦徵放下手里的东西,拉起肩头的衣料,果然隐约见到背上一条口子,脱下来一看,足有一指长。
“大概是在山上给树刮的,前两天也是,我等下缝一下就好了。”虽然已经习以为常,秦徵难免有些心疼,把袍子挂到一边,继续干活。
若是以前,一个男人当着郑桑的面脱衣服,郑桑一定落荒而逃。在这里住了四五天,只穿着背心的男人郑桑都见怪不怪了,自然不会为了这种事惊慌失措。
比起这些,郑桑更吃惊秦徵还会针线上的手艺。
“没想到你还会缝缝补补的活儿啊……”郑桑起身取过秦徵的外袍,立马把话憋了回去,嫌弃道,“不是把两块布连到一起就叫缝的。”
她不该对这个五大三粗的山野莽夫有什么希冀的。这件袍子里里外外破损的地方不计其数,大多用精巧的手法修补了,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有两三处新痕,针脚已经不能用“粗糙”来形容,三岁的小孩第一次缝布娃娃都比这精致,一看就是秦徵的手笔。
“你也太野了,半年衣服能穿成这样。”郑桑脱口而出,方才觉得自己奇怪,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衣服主人太粗野而不是为何没换,破了就换对平常富家子弟简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
“你怎么知道我这衣服只有半年?”秦徵一边劈柴一边好奇问。
“这衣服又没放什么量。你这个年纪,衣服顶多穿半年就不合身了。难道你没长啊?”郑桑还不忘调侃,“也多亏了有人愿意帮你补,补绣的纹样也好看。”
秦徵抹了抹汗,“我娘不帮我补帮谁补。你眼力挺好,旁人都看不出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