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3 / 4)
炒完青菜,她也没换锅,就着刚刚锅底还剩的菜汤,又加了一勺子水下去,将泡发好的香菇切片,连着香菇水一起倒进锅里,等汤开了打了把家里仅剩下的三个鸟蛋都打了下去。虽然只是添了点盐提味,但是有了香菇本身的鲜,她最后尝味道的时候觉得味道还是挺不错的。
“好了,今天晚饭就简单吃点,明天我再进山里去打点山鸡野兔。”
温婧蓉这句话其实是对着慕容明珠说的,生怕他又发脾气嫌饭食寒碜不肯吃,不过让她意外的是这次他什么都没说,老老实实地端着新瓷碗,吃完了一整碗饭,乖顺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牛大宝形容的那样。
牛大宝对此虽然也赶到有些奇怪,不过他不是多话的人,吃过晚饭便又回到位置上折纸钱了。温婧蓉先是收拾好了碗筷,又将灶台清理干净,烧过的木柴得到的碳也都小心地收到了坛子里头。
弄完了厨房的一切,这才洗了手换了衣服,将慕容明珠原来的被褥都给换了下来,铺上垫被,再剪了一块大小差不多的丝绸当作是床单盖上。然后抱着慕容明珠让他躺上去试了试,还是被他嫌弃了一下丝绸太粗质量太次,不过这已经是青石镇上最好的丝绸了。
其实温婧蓉自己摸着感觉床已经很软了,就这样还被他嫌硬,果然是豌豆公主来着。
温婧蓉心想那另外买的两套丝绸成衣肯定也要被他嫌弃的,幸好当初没想到要把他原来的衣服给当掉,昨天洗的今天肯定也干了,便到外面晾衣杆上收了他的衣服拿进了屋里。又打了水让他自己擦洗一下,男女有别,她当然躲到了屋外,没想到眼睛看不见的牛大宝之后也被慕容明珠给赶了出来,两兄妹就坐在屋外的长凳上安静地折着纸钱,直到他们都折完了四百的纸钱,里头才喊了一声,让他们可以进去了。
就擦个身子,还能擦出花来了,她一边吐槽着一边往屋里头走。银色的月光正好从窗户处洒进来,能看到慕容明珠头发微湿,还带了些水汽,眉眼倦倦的,似乎是费了极大的力气,脸上还带了丝红晕。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朝她的方向看了看,见是她,便又放心地低头睡了。
脆弱纤细,放在男人身上本该是不合适的,但是放在他身上却是出奇的和谐,有一种异样的美感。想起来他的腿今天还没被按过,不过温婧蓉看他都快睡着了,便没有吵醒他,端了脏水出去了。
晚上她给自己屋里的床上也换了被褥,那匹丝绸她本来还打算托牛三婶缝几件衣服出来的,现在看来也不用了,当床单都被他嫌弃粗,就当便宜了他们两兄妹了。当下剪了两床被单出来,一床铺在自己床上给牛大宝睡,另一床则是铺在了换下来的旧被褥,温婧蓉的地铺上头。等明天,她就跟村里的牛木匠说一声,打个便宜点的木床……
温婧蓉打着哈欠盘算道,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着了。
第十章 意外的收获
第二天一大早,温婧蓉弄好了三人的早饭,就背起了竹篓往深山里头去了。慕容明珠趴在窗户边上看着她的背影越行越远,最终被那一团团浓墨重彩的绿色给吞没了,再也看不见,这才坐回到床上,莫名叹了口气。
“二宝你放心,小宝她身手很好,很快就会回来的。”牛大宝侧着耳朵听到了他的动静,这番安慰的话,也不知道是说给慕容明珠听的,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慕容明珠嘴角忍不住抽了抽,谁让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呢,于是这两兄妹就不经他同意,按照年龄把二宝的名号安在了他头上。其实严格说来,慕容明珠已经有二十三岁了,比牛大宝还大了四岁。不过他身娇肉贵,保养的好,看着倒比粗生粗养的牛大宝要嫩些。
记不起来自己的名字,牛家两兄妹总不能整天喂来喂去的叫他,就这么给他起了个零时的代号。不过二宝这个名字慕容明珠其实心底还是喜欢的,没他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抗拒就是了。
温婧蓉在山里转了两个多小时就出来了。这次她的运气不错,采到了满满篓子的蘑菇不说,还发现了个兔子洞,折腾了半小时就收获了五只小兔子,各个都有一斤多重。回来的路上她还发现了一片野山药藤,随便挖了一下就挖出了手臂粗细的山药,再摘了些山药藤上结的山药蛋,正好可以在屋前屋后都种下些。
她仔细记下这些山药藤的位置,要是保存得当,山药在一到四度的气温下能放很久,若是碰上粮食不够的情况,这些可都是救命的好东西。
这一耽搁温婧蓉回到小木屋的时间就晚了些,见到她回来,家里的两个男人都松了口气。不过神经大条的她没注意到这些,从今天抓到的兔子里头挑了只品相差点的,一边让牛大宝烧上热水,自己则是拎着刀,和倒了盐水的大碗,走到屋外赶紧利落地抹了小兔子的脖子,鲜红的热血立刻从伤口处喷涌而出,很快就积了满满一盆。温婧蓉手里倒提着的那只小兔子,开始还挣扎着踢腾了几下后腿,随着兔血被放得差不多干了,才渐渐没了动静。
慕容明珠全程目睹了她的动作,眼神在触到她回转过来的视线时,看清她眼中的冷静沉着时心虚地躲闪了一下,心跳便控制不住地怦怦作响。
温婧蓉把他的心虚当成了害怕,回头看看自己杀兔子时两手沾上的鲜血,不禁无奈地笑了笑。她要是跟一般女孩子一眼,看到野兔子只觉得可爱下不了手,那她跟牛大宝早就冻死饿死了。再说难道兔子可爱就不该沦为餐桌上的食物了吗?那叫长得不可爱的山鸡和野猪怎么办?
放完了兔子血,温婧蓉小心地取了兔子皮,刮干净了皮上面粘着的血肉,用水清洗干净了,才用竹篾子撑开了,挂在屋外晾干。这兔子太小,卖皮子不合算,不如自己留下硝制好了,到时候攒够了皮子就给牛大宝做一副兔皮手套。
这时候锅里的水也早早开了。温婧蓉打了一半的热水将剥好的兔子肉飞了一边水,烫掉血污之后,也不切块了,直接扔进大锅中,切进生姜片,倒了些米酒和盐进去去腥提味。那碗兔子血也被她放进蒸笼里头,不一会儿就被锅里滚煮上来的蒸汽给蒸熟了。
慕容明珠一直都好奇地看着她的动作,动物血竟然也能吃,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体验。
只见她把那碗蒸熟了的血块从碗里倒了出来,切成了厚片又投入大锅中,连肉带血地这么炖了好一会儿,最后撒上葱花的时候,整个小屋偶满是兔肉汤的鲜香味。
慕容明珠本来一点都不饿的,被那味道一勾,胃又有些空了。
温婧蓉把煮好的兔肉汤盛到汤碗里,换洗干净了锅,又淘米煮上了捞饭。前世温婧蓉老家在南方的乡下,村里人都喜欢做捞饭,一半粥,一半饭。不但能满足家里人不同的口味,而且这样煮出来的粥更香浓,蒸出来的饭口感也更扎实。
她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家里想再要一个男孩,这样的情况属于超生,温婧蓉便被爸妈送到了乡下外婆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外婆去世了,她才被爸妈接回家里。那段局外人的尴尬同居生活,现在想起来心里头还觉得隐隐作痛呢。
不想让自己闲下来想七想八的,温婧蓉转身又削起了山药,切好的山药段放在一边备用,等锅里的水开了,米粒涨大了不少,她才捞了一半的米粒放进蒸笼,把山药段投到锅里,正好能做山药粥,又能补气,又能健脾,是养生的好东西。
吃午饭的时候,因为没有饭桌,三人又是各自占了自己的一角,端着饭碗吃的。反正牛大宝已经住到后头的屋子去了,这间前屋倒是不必再特地留空了。温婧蓉说干就干,洗完碗就去后头那间屋子里头把那张圆桌给搬了出来,放到了离慕容明珠床边不远的地方。既照顾到了腿脚不便的他,也尽量避开了牛大宝的活动范围。 ↑返回顶部↑
“好了,今天晚饭就简单吃点,明天我再进山里去打点山鸡野兔。”
温婧蓉这句话其实是对着慕容明珠说的,生怕他又发脾气嫌饭食寒碜不肯吃,不过让她意外的是这次他什么都没说,老老实实地端着新瓷碗,吃完了一整碗饭,乖顺的样子完全看不出来牛大宝形容的那样。
牛大宝对此虽然也赶到有些奇怪,不过他不是多话的人,吃过晚饭便又回到位置上折纸钱了。温婧蓉先是收拾好了碗筷,又将灶台清理干净,烧过的木柴得到的碳也都小心地收到了坛子里头。
弄完了厨房的一切,这才洗了手换了衣服,将慕容明珠原来的被褥都给换了下来,铺上垫被,再剪了一块大小差不多的丝绸当作是床单盖上。然后抱着慕容明珠让他躺上去试了试,还是被他嫌弃了一下丝绸太粗质量太次,不过这已经是青石镇上最好的丝绸了。
其实温婧蓉自己摸着感觉床已经很软了,就这样还被他嫌硬,果然是豌豆公主来着。
温婧蓉心想那另外买的两套丝绸成衣肯定也要被他嫌弃的,幸好当初没想到要把他原来的衣服给当掉,昨天洗的今天肯定也干了,便到外面晾衣杆上收了他的衣服拿进了屋里。又打了水让他自己擦洗一下,男女有别,她当然躲到了屋外,没想到眼睛看不见的牛大宝之后也被慕容明珠给赶了出来,两兄妹就坐在屋外的长凳上安静地折着纸钱,直到他们都折完了四百的纸钱,里头才喊了一声,让他们可以进去了。
就擦个身子,还能擦出花来了,她一边吐槽着一边往屋里头走。银色的月光正好从窗户处洒进来,能看到慕容明珠头发微湿,还带了些水汽,眉眼倦倦的,似乎是费了极大的力气,脸上还带了丝红晕。听到有人进来的声音,朝她的方向看了看,见是她,便又放心地低头睡了。
脆弱纤细,放在男人身上本该是不合适的,但是放在他身上却是出奇的和谐,有一种异样的美感。想起来他的腿今天还没被按过,不过温婧蓉看他都快睡着了,便没有吵醒他,端了脏水出去了。
晚上她给自己屋里的床上也换了被褥,那匹丝绸她本来还打算托牛三婶缝几件衣服出来的,现在看来也不用了,当床单都被他嫌弃粗,就当便宜了他们两兄妹了。当下剪了两床被单出来,一床铺在自己床上给牛大宝睡,另一床则是铺在了换下来的旧被褥,温婧蓉的地铺上头。等明天,她就跟村里的牛木匠说一声,打个便宜点的木床……
温婧蓉打着哈欠盘算道,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着了。
第十章 意外的收获
第二天一大早,温婧蓉弄好了三人的早饭,就背起了竹篓往深山里头去了。慕容明珠趴在窗户边上看着她的背影越行越远,最终被那一团团浓墨重彩的绿色给吞没了,再也看不见,这才坐回到床上,莫名叹了口气。
“二宝你放心,小宝她身手很好,很快就会回来的。”牛大宝侧着耳朵听到了他的动静,这番安慰的话,也不知道是说给慕容明珠听的,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慕容明珠嘴角忍不住抽了抽,谁让他想不起来自己的名字呢,于是这两兄妹就不经他同意,按照年龄把二宝的名号安在了他头上。其实严格说来,慕容明珠已经有二十三岁了,比牛大宝还大了四岁。不过他身娇肉贵,保养的好,看着倒比粗生粗养的牛大宝要嫩些。
记不起来自己的名字,牛家两兄妹总不能整天喂来喂去的叫他,就这么给他起了个零时的代号。不过二宝这个名字慕容明珠其实心底还是喜欢的,没他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抗拒就是了。
温婧蓉在山里转了两个多小时就出来了。这次她的运气不错,采到了满满篓子的蘑菇不说,还发现了个兔子洞,折腾了半小时就收获了五只小兔子,各个都有一斤多重。回来的路上她还发现了一片野山药藤,随便挖了一下就挖出了手臂粗细的山药,再摘了些山药藤上结的山药蛋,正好可以在屋前屋后都种下些。
她仔细记下这些山药藤的位置,要是保存得当,山药在一到四度的气温下能放很久,若是碰上粮食不够的情况,这些可都是救命的好东西。
这一耽搁温婧蓉回到小木屋的时间就晚了些,见到她回来,家里的两个男人都松了口气。不过神经大条的她没注意到这些,从今天抓到的兔子里头挑了只品相差点的,一边让牛大宝烧上热水,自己则是拎着刀,和倒了盐水的大碗,走到屋外赶紧利落地抹了小兔子的脖子,鲜红的热血立刻从伤口处喷涌而出,很快就积了满满一盆。温婧蓉手里倒提着的那只小兔子,开始还挣扎着踢腾了几下后腿,随着兔血被放得差不多干了,才渐渐没了动静。
慕容明珠全程目睹了她的动作,眼神在触到她回转过来的视线时,看清她眼中的冷静沉着时心虚地躲闪了一下,心跳便控制不住地怦怦作响。
温婧蓉把他的心虚当成了害怕,回头看看自己杀兔子时两手沾上的鲜血,不禁无奈地笑了笑。她要是跟一般女孩子一眼,看到野兔子只觉得可爱下不了手,那她跟牛大宝早就冻死饿死了。再说难道兔子可爱就不该沦为餐桌上的食物了吗?那叫长得不可爱的山鸡和野猪怎么办?
放完了兔子血,温婧蓉小心地取了兔子皮,刮干净了皮上面粘着的血肉,用水清洗干净了,才用竹篾子撑开了,挂在屋外晾干。这兔子太小,卖皮子不合算,不如自己留下硝制好了,到时候攒够了皮子就给牛大宝做一副兔皮手套。
这时候锅里的水也早早开了。温婧蓉打了一半的热水将剥好的兔子肉飞了一边水,烫掉血污之后,也不切块了,直接扔进大锅中,切进生姜片,倒了些米酒和盐进去去腥提味。那碗兔子血也被她放进蒸笼里头,不一会儿就被锅里滚煮上来的蒸汽给蒸熟了。
慕容明珠一直都好奇地看着她的动作,动物血竟然也能吃,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全新的体验。
只见她把那碗蒸熟了的血块从碗里倒了出来,切成了厚片又投入大锅中,连肉带血地这么炖了好一会儿,最后撒上葱花的时候,整个小屋偶满是兔肉汤的鲜香味。
慕容明珠本来一点都不饿的,被那味道一勾,胃又有些空了。
温婧蓉把煮好的兔肉汤盛到汤碗里,换洗干净了锅,又淘米煮上了捞饭。前世温婧蓉老家在南方的乡下,村里人都喜欢做捞饭,一半粥,一半饭。不但能满足家里人不同的口味,而且这样煮出来的粥更香浓,蒸出来的饭口感也更扎实。
她小时候在乡下住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家里想再要一个男孩,这样的情况属于超生,温婧蓉便被爸妈送到了乡下外婆家里,直到上初中的时候外婆去世了,她才被爸妈接回家里。那段局外人的尴尬同居生活,现在想起来心里头还觉得隐隐作痛呢。
不想让自己闲下来想七想八的,温婧蓉转身又削起了山药,切好的山药段放在一边备用,等锅里的水开了,米粒涨大了不少,她才捞了一半的米粒放进蒸笼,把山药段投到锅里,正好能做山药粥,又能补气,又能健脾,是养生的好东西。
吃午饭的时候,因为没有饭桌,三人又是各自占了自己的一角,端着饭碗吃的。反正牛大宝已经住到后头的屋子去了,这间前屋倒是不必再特地留空了。温婧蓉说干就干,洗完碗就去后头那间屋子里头把那张圆桌给搬了出来,放到了离慕容明珠床边不远的地方。既照顾到了腿脚不便的他,也尽量避开了牛大宝的活动范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