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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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例子让康坚扬有了兴趣, 迫不及待地催问道:“后来怎么样了!”
  祝瑾年接着说:“我问他为什么确定是血,而不是红颜料或者番茄酱?他说, 梦见下血雨时他就极度痛苦, 因为他有晕血症,而且从小就很讨厌红色, 所以从来不吃任何红色的食物,包括红肉类,一闻到味道就想吐,这么多年来只吃鱼肉。”
  康坚扬顾不上吃美味的菜肴, 筷子一扔, 猜测道:“哦!这就是他噩梦的现实原因!”
  “非也。”祝瑾年摇摇头, “假设晕血症是身体原因,可讨厌红色不一定是因为晕血。他讨厌红色居然已经到了闻到红色食物的味道就想吐,肯定有心理因素。他第二次来咨询时,我遮住他的眼睛,假意要测他的嗅觉是否正常,给他闻一种食物,并问他那是什么,他说可能是奶油蛋糕。我观察他的表情,并没有特别恶心的样子。但当他看到蛋糕时,就露出非常厌恶的表情——因为,蛋糕上抹的是加了红色素的奶油。这说明他的嗅觉和大家一样普通,并没有分辨红色食物的能力,他之所以觉得恶心,是因为用眼睛看到了红颜色。我觉得他做那种梦的根源和讨厌红色的根源很可能是一致的。”
  康坚扬听得十分认真,目光片刻不离祝瑾年的脸。
  “任何人对某种东西的好恶都不是天生的,好比婴儿不晓得怕黑,也不觉得一颗钻石比一个小皮球珍贵,长大之后,有了生活经验和社会价值观的灌输,他们就会产生一套自己的逻辑。我引导他回忆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排斥红色,又是从什么时候发觉自己晕血,他说,小时候他对食物是来者不拒的,但十岁左右,看着红色就发自内心的厌恶。”祝瑾年望着眼前一盅暗红色的红菇鸡汤,继续说,“十岁,很显然是一个重要的时间点。我问他在十岁之前,有没有发生过什么给他留下非常不愉快感觉的事。他说——有。”
  “什么事?”康坚扬双肩收紧,瞪大眼睛问。
  “他那时住在乡下,小时候……约莫是六几年,养过一只大黄狗,关系很好。后来,不知为什么,他父母想把狗抓起来,那狗很通人性,跑了,再也不回家。过了几天,他妈妈说带他去河边玩,他去了,一直躲在河边的狗看见他,就跳了出来,被一个早就布置在那儿的绳索套住了脖子,吊了起来,它一直挣扎,像向他求救,可还是给勒死了。他说那时自己很惊讶,全身都麻了,几乎不能呼吸,眼睁睁看着父母把死了的狗放下来,放血,分成好几块,变成一大盆红烧狗肉。因为那时生活条件差,很久都没吃过肉,而且味道实在香,他也吃了几块,咽下肚没多久就全部吐了出来。以后,闻到肉味就想吐,渐渐也不喜欢任何红色的东西,更别说是血。”
  康坚扬用力地用食指戳了戳桌面,“这才是根源?!”
  祝瑾年点点头,“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三四十年,可它一直存在那位访客的记忆深处,进入潜意识里。人的潜意识内涵巨大,像沉在海面之下的冰山,相比之下,有意识的部分仅仅是冰山露在水上的那九分之一而已。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里提到,‘梦选择材料的原则完全迥异于醒觉状态,它专门找一些不重要的、次要的被忽略的小事……梦受儿时的最初印象左右,而往往把那段日子的细节,那些在醒觉时绝对记不起来的小事重翻旧账地搬出来’。这件事在他无意识里并不断地被加工、类比、放大,从一件具体的事,变成了某几个特殊的符号,红色、晕血和呕吐反射,都是那件事的‘后遗症’。另外,从他的描述中我还注意到,狗死后他说自己只感觉到震惊,这不符合常理,另外两种最明显也是最合理的情绪——自责和恐惧似乎被他忽略了,而恐惧,本就是一切负面情绪的来源。其实,这不是忽略,也不是遗忘,而是回避和压抑。负面情绪之间是会互相联系和影响的,外部压力一来,潜意识中的恐惧马上做出回应,引发噩梦。”
  “原来如此!”康坚扬受教地感叹。
  忽然间,祝瑾年感觉到一道目光冲着自己而来,她左右找了找,一无所获。
  清了清嗓子,她继续说:“找到噩梦的源头,就可以对它造成的影响进行疏导。那位访客来了五次,渐渐对当年的事释怀了,现在他还是排斥吃除鱼之外的肉类,但对红色已经没那么反感了,晕血症也随之消失。他加入了一个救助流浪动物协会,还收养了一只流浪狗,回访他的时候他说,就算有时遇到不快,也不会再做那样的噩梦。”
  这个案例说完之后,祝瑾年看向康坚扬,“康总,离你上次来咨询只过了不到十天,如果真正的心结没有解开,我想,那个梦还会来。你刚才说的那几件事,对你来说其实算不上刻骨铭心,换言之,也根本不足以让你发自内心的负面情绪的回应。我刚才说的案例供你参考,在日常生活中,你是否有与梦中符号相关的一些习惯、经历,在做梦当天,你是否做过同一件事、见过同一个人之类,希望你再想想。”
  “是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他轻叹口气,陷入了沉思。
  “你不必心急,心理问题的纾解本来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更没有立竿见影的特效药。目前,那个噩梦仅时不时把你惊醒,还不至于严重影响你日常生活,加上康总你这么开朗,心态也很积极,找到源头之后,调整一段时间就会度过去。”
  “也是。”康坚扬回神,“一时没注意,菜都快凉了。小祝,别客气!”
  桌上的几道菜肴造型别致,看上去美味可口,让人食欲大开。康坚扬收敛了之前那油嘴滑舌的撩妹说话方式,对祝瑾年多了几分尊重,言语间也多了一份坦诚。
  这顿晚餐吃得很愉快,八点半左右,二人起身离开。
  即将出门时,祝瑾年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走近几步,打了个招呼。“小夏,这么巧。”
  “啊……巧啊,是你。”见到祝瑾年身边的康坚扬,夏小姐有些意外,“康总,您好。”
  “嗨。”康坚扬淡定回应。
  这时,一个年轻男子从洗手间方向走回来,她没有多介绍,礼貌地告别后就赶紧跟他先走一步。
  “她是我公司一个部门经理,能力不错。就是最近工作有些心不在焉,底下有点意见。”康坚扬一边往外走,一边提起,“怎么,你们也认识?”
  “在朋友那儿见过几次,不是很熟。”祝瑾年敷衍地回答,心想,刚才那位应该就是令夏小姐心情起起落落的男友,看上去并没有特别吸引人的地方。
  “作为上司,我在公司里也听说一些风言风语,大家似乎都觉得她男友配不上她,明显被人吃软饭。于我个人,是不太看得上这种小白脸的,而且,我觉得他有一种邪劲。对了,我在夜场见过那男的好几次,放得很开,不是善类,有次警察来突击检查,我见他和一帮人鬼鬼祟祟从后门溜走了。”康坚扬发出一声轻笑,无奈和恨铁不成钢意味很明显,双手插口袋,偏头说:“我送你回去。”
  祝瑾年把他的话暗暗记在心里,摇摇头,笑道:“不麻烦了,你送我去前面路口的地铁站就好。”
  康坚扬想了想,没再坚持,“ok,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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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聂羽倩把吃干净的酱大骨一扔,颇为满意地看着眼前被自己一扫而光的几个大盘子,拍拍肚子,抽了根牙签叼嘴里,半眯着眼睛,摇头晃脑地说:“我就喜欢东北菜,量多肉足,粗中有细,杠杠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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