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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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英哲从卫生间出来后,端起车蓉蓉重新斟满的两杯酒,嬉皮笑脸地说什么要和她喝交杯酒。
  车蓉蓉没有丝毫抗拒地就喝了。一边轻啜着杯中的酒液,一边看着冯英哲将毒酒一饮而尽时,她心底满是复仇的快意:姓冯的,你这个色狼很快就要“狗带”(去死)了!
  冯英哲在短短半分钟的时间内就毒发身亡了。临死前,他看着车蓉蓉的眼神满是惊恐与难以置信。显然,他怎么都想不到她会铤而走险地杀人。这一低估,让他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杀了冯英哲后,车蓉蓉将自己喝过的酒杯洗得干干净净,并丢下曾雯的那两根长发在房间地板上。然后拿上冯英哲的手机,离开酒店回到了曾雯的公寓。
  曾雯仍在酩酊大醉中。车蓉蓉再次戴上手套,先取下扣在她头顶的草帽,再摘下戴在她鼻梁上的眼镜,最后让她整个人在沙发上平躺下来。
  做完了这一切,车蓉蓉从背包里另外取出三罐普通啤酒。操纵着醉酒状态中的曾雯用手分别握过几罐啤酒,留下属于她的指纹后,她打开易拉罐的盖子,将里头的酒液全部倒进厕所马桶冲走。再将酒罐随便扔在沙发前,制造曾雯杀人后心慌意乱地喝酒麻醉自己的假象。然后,再将一小袋氰-化-钾放进她的床头柜抽屉里。
  至于之前放倒了曾雯的那罐four loko酒,空罐与熟食袋全部被重新收回了背包里,这些是车蓉蓉一定要带走的东西。
  守到午夜十二点过后,车蓉蓉利用曾雯的指纹解锁她的手机,发了一条“妈妈,我爱你,对不起”的信息给她的母亲石凤仙。
  车蓉蓉相信这条形同遗书的短信,将会让警方更加认定曾雯的自杀行为。发完了短信,她再把手机放在茶几上,与冯英哲的那只手机摆在一起。
  完成了所有的准备工作后,车蓉蓉再用水杯冲上一杯混合了大量氰-化-钾的毒水,然后掰开昏睡中的曾雯的嘴,将整杯毒水都倒入了她的喉咙。
  曾雯很快也像冯英哲一样毒发身亡,看着昔日的好友、今日的仇敌在沙发上痛苦挣扎的样子,车蓉蓉的目光冷静无比,也快意无比:是你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这一切都是你们自找的。
  然后,车蓉蓉重新换回自己来时的衣物,把作案时穿戴过的裙子、帽子与墨镜重新塞进背包,拉开房门走出去。走廊上空无一人,她脚步轻悄又飞快地闪进了安全楼梯间,按照原路离开了这栋公寓楼。
  在警方亮出的证据前,车蓉蓉无法否认自己与七年前那桩高空坠物案毫无关系。因为,砸死人的那个可乐罐上有她的指纹与dna证物,足以证明当时是她在喝那罐可乐。不过,她却还是有办法抵赖了。
  恢复了镇定的车蓉蓉,一脸貌似无辜的样子对马啸说:“警官,这罐可乐当时的确是我在喝。可是,并不是我把它扔下楼的。而是曾雯不小心把它碰下了楼。”
  反正曾雯已经死了,死无对证,所以车蓉蓉大可以把自己的过失都推到她身上。七年前发生在理工大学图书馆楼顶天台的事,她将原本是自己的过错都移花接木给了曾雯。声称自己接电话的时候,曾雯不慎碰翻了她搁在水泥栏杆上的可乐罐,结果才导致了那场一死两疯的不幸事故。
  马啸当然不会相信了,冷冷一笑说:“曾雯都已经死了,你说什么都行了。”
  “我说的都是事实,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
  一瞬不瞬地盯着满脸真诚的车蓉蓉,雷霆不疾不徐地问:“是吗?如果碰翻那只可乐罐的人是曾雯,那么为什么事发后性情大变的人却是你呢?还有,如果曾雯是当年的肇事人,就意味着这么多年来你手握着她的一个重大秘密。为什么却不是你找她借钱,而是她找你借了十万块?”
  马啸也说:“是啊,我们已经调查过了,曾雯找你借钱时,你手头上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现金,那十万块钱是你东拼西凑借来的。为了什么宁愿自己背上一身债,也要借钱给曾雯呢?这未免太不合情理了吧?除非,曾雯知道你就是当年高空坠物案的肇事人。所以她来找你借钱时,你才只能别无选择地借给她。不是吗?”
  车蓉蓉依然嘴硬:“当然不是了,因为我和曾雯是好朋友,她妈妈就和我妈妈一样,我既然能借得到钱就当然要帮她了。”
  雷霆一声嗤笑:“这么说,年度最佳好朋友的人选非你莫属了。”
  “朋友之间不就是应该互相帮助嘛。”
  “车蓉蓉,不管你怎么狡辩,这桩高空坠物案你也依然是第一嫌疑人。不是你想要把它推到一个死人身上就能了事的。”
  车蓉蓉已经完全镇定下来了。她虽然一脸蒙冤的表情,眼神中却闪烁着一丝隐秘得意。并楚楚可怜地说:“可是警官,当年发生的事真是曾雯失手造成的结果。就算上了法庭,我也还是会这么说。因为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了。”
  法庭上,疑点利益归被告。既然七年前的楼顶天台有曾雯与车蓉蓉两个人,那意味肇事的可乐罐一定是其中一人扔下楼的。车蓉蓉如果始终坚称那个人就是曾雯,审判结果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原则又称为“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该原则是刑法通过限制国家的刑罚权,从而保障行为人自由的机能的体现。
  因为相对国家机关的强大,被告人的力量要小的多,公安、检察机关的侦察能力、执行力量都远胜于被告人个人的辩护能力与保护力量。当公安、检察机关所获取的证据都不能达到使人们消除合理怀疑的程度,理所当然只能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
  雷霆忽然有所了悟:“你之所以要杀死曾雯,除了她一再勒索你之外,也还有这方面的因素在内吧?如果当年的案子被翻了出来,你就可以把一切都推到曾雯身上,反正死无对证了。”
  车蓉蓉满脸无辜地睁大双眼:“警官,你在说什么?我完全听不懂。阿雯从来没有勒索过我,她的死也与我无关,你们可别冤枉我。”
  “冯英哲与曾雯遇害的案发当晚,你在哪里?有不在场证据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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