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3 / 4)
说到摇滚乐,陈亦辰最多能想起猫王披头士,什么“迷幻摇滚”,“后摇风格”,他自然分不清,更何况是谁睡了谁的□□。他在心里暗暗一哂,到底有没有她不知道的事?
这三年,同样是一个人的生活,他的是单色调,不是黑即是白;没想到她的象打翻了颜料瓶的调色板,看得人眼花缭乱。
楼梯底端,走廊深处,厚重的门一打开,里面的音乐铺天盖地滚滚而来。
这大概是大楼的地下室,还算开阔,但人群拥挤,灯光很暗,照在大厅里黑压压一片人头,只有远处台上的聚光灯耀眼。a.j.早就一个人挤到前面,他跟在颂颂身后,看她技巧地绕过阻挡在前面的人群。有人从后门挤上来,眼看要把她推搡到一边,他连忙上前挡在她身后。从小的教养使然,在这种乱糟糟的情况下照顾女士,是身体的条件反射,根本不经过大脑思考。
那人推搡在他身上,他尽量避免碰到颂颂,可胸口还是撞在她肩膀上。他连忙伸手扶了她一把。
她回身,抬头,笑了笑,眼睛里反射出两个亮闪闪的光斑,朝他说了句什么。音乐声震耳欲聋,他听不清,但看她的嘴型,大概是说“谢谢”。
好不容易才和a.j.汇合。他们所站的位置十分不错,就在舞台的前面,因此音乐声也特别大。音响效果其实很差,仔细听杂音嘶嘶做响,主音吉他怒吼的声音撞在耳膜里尖锐刺耳。但前前后后的所有人都一副很high的样子,只有他一个穿得西装革履,默默站在那里,格格不入。
不一会儿颂颂在a.j.耳边说了些什么,a.j.频频点头。颂颂又回过头来,对他说了什么。他个子高,即使离得近,还是没听清。颂颂朝他招了招手,他依然不明白。
她似乎叹了口气,一把拽住他的领带,把他拉得不得不低下头。
他才明白,原来她是想让他低头,这样方便她讲话。她附在他耳边,他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事,结果她大声说:“如果要上洗手间告诉我。”
说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她还拽着他的领带。四周声音十分噪杂,她的嘴唇附在他耳旁,声音嗡嗡的象包裹在棉花里。他赶紧站直身体。
后来台上梳小辫穿蒙古袍子的沧桑大叔果然拿出一把马头琴,在一片电吉他的噪音里咿咿呀呀地拉起来。他觉得这辈子终于搞懂了“迷幻摇滚”的意思,就是歌词一句也听不懂,但你一点也不介意听不听得懂,因为人如坠五里云雾,神思不属,有种一脚踩空,顿失方向的奇妙感觉。
结果最先要上洗手间的人是a.j.,正好蒙古大叔乐队演完,中场休息,颂颂说:“这儿的洗手间脏得不能用,我带你们去别的地方。”
又是夜半奔袭一样钻了几条黑暗的小巷,她这才带他们找到一家酒吧,也是门脸不大,门口的木牌子上只写了两个笨拙的字:“乌龟”。
酒吧里的灯光也一样昏暗,只坐了稀稀落落的几桌,但似乎所有人都认识颂颂,不断有人跟她点头致意。
他们坐在窗边的角落,调酒师兼服务生是个三十几岁戴鸭舌帽的苍白男人,过来和颂颂打招呼。颂颂叫他“老郭”,和他要了一整瓶黑樱桃伏特加,老郭爽朗地笑:“嗬,今天你大师兄不在,你就无法无天了。”
a.j.去上洗手间,陈亦辰环视四周。装修不算精致,但整洁明快。墙边有大鱼缸,里面没有水,但假山林立,仔细一看,石头后面竟然爬了一只乌龟。墙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有吧台后面的白墙皮上挂着硕大的一个数字----210。
颂颂笑着跟他解释:“老郭是个律师,白天办案,晚上开酒吧。他是癌症病人,本来医生判定他只有半年,可他坚持了一年多。后来医生说,只要过了五年就算康复,所以他在墙上倒计时,今天还剩210天。”
他十分吃惊。看老郭的样子,虽然脸色苍白,但完全看不出是病人。
更令他吃惊的事两分钟之后发生。颂颂打开黑樱桃伏特加的酒瓶,斟满小酒杯,眉头一皱,仰脖一口闷。
他一直以为南方女孩子都是风花雪月的温柔款,从不知道她爱喝烈酒,完全没料到她有这样的酒量。他正诧异万分,没想到她继续斟酒,又一次一口闷,然后又是一杯。连续三杯,连一口气都不喘。
三杯热辣辣的酒精下肚,颂颂长吁一口气,脑袋里那根绷了一晚上的弦似乎终于松弛下来。对面的陈亦辰正襟危坐,一副被吓傻的样子。“呃……”她想了想解释:“我有头疼的毛病,疼起来就想喝两杯。”
“你现在头疼?怎么会头疼?要不要去医院?”他一叠声地问。
她笑:“没什么大不了,老毛病了。前几年出了点事故,脑部受过伤,所以时不时会疼一下,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其实她对陈亦辰充满好奇。人虽然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做到总监,长得高大帅气,行为举止一丝不苟,永远穿熨烫妥帖的条纹衬衫和质地优良的黑色风衣,举手投足都是教养优良的好青年做派。可是有时也有出人意料的地方,总有哪里象是神秘的角落,叫她捉摸不透。
“陈亦辰。”她连名带姓地叫他,想干脆问个究竟。“我们……是不是以前认识?”
他震惊地看着她,一时无语。
以前她常问别人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认识?通常总遇到对方这样的反应----震惊,不解,然后仔细打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哇,失忆,好象只有电视里见过这种情节,好狗血!她讨厌别人看她如看怪物的眼神,久而久之学会隐瞒,能不问就不问,反正聊一会儿天自然就知道。
今天又遇到对方这样的反应。她笑了笑解释:“我的脑部受过伤,所以有些以前的事不记得了。”
通常这时候对方该连珠炮似的发问了,他却没有,直视她,神色极其严肃认真,仿佛在思考一件毁灭人类的宇宙大事,也许在仔细辨别她话里的真伪。她一哂,语调就颇有点自我调侃的意思:“别不信啊,不就是失忆,英文叫amnesia,再具体点说是retrograde amnesia,就是说头被撞伤,‘啪!’脑回路被撞断了一截儿,事故前一两年的事都不大记得,有时候甚至很久前的事也记不太清楚。”他还是无语,她朝他扬了扬眉,爽朗地笑:“怎么样?失忆!很时髦吧?” ↑返回顶部↑
这三年,同样是一个人的生活,他的是单色调,不是黑即是白;没想到她的象打翻了颜料瓶的调色板,看得人眼花缭乱。
楼梯底端,走廊深处,厚重的门一打开,里面的音乐铺天盖地滚滚而来。
这大概是大楼的地下室,还算开阔,但人群拥挤,灯光很暗,照在大厅里黑压压一片人头,只有远处台上的聚光灯耀眼。a.j.早就一个人挤到前面,他跟在颂颂身后,看她技巧地绕过阻挡在前面的人群。有人从后门挤上来,眼看要把她推搡到一边,他连忙上前挡在她身后。从小的教养使然,在这种乱糟糟的情况下照顾女士,是身体的条件反射,根本不经过大脑思考。
那人推搡在他身上,他尽量避免碰到颂颂,可胸口还是撞在她肩膀上。他连忙伸手扶了她一把。
她回身,抬头,笑了笑,眼睛里反射出两个亮闪闪的光斑,朝他说了句什么。音乐声震耳欲聋,他听不清,但看她的嘴型,大概是说“谢谢”。
好不容易才和a.j.汇合。他们所站的位置十分不错,就在舞台的前面,因此音乐声也特别大。音响效果其实很差,仔细听杂音嘶嘶做响,主音吉他怒吼的声音撞在耳膜里尖锐刺耳。但前前后后的所有人都一副很high的样子,只有他一个穿得西装革履,默默站在那里,格格不入。
不一会儿颂颂在a.j.耳边说了些什么,a.j.频频点头。颂颂又回过头来,对他说了什么。他个子高,即使离得近,还是没听清。颂颂朝他招了招手,他依然不明白。
她似乎叹了口气,一把拽住他的领带,把他拉得不得不低下头。
他才明白,原来她是想让他低头,这样方便她讲话。她附在他耳边,他以为是什么重要的事,结果她大声说:“如果要上洗手间告诉我。”
说话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她还拽着他的领带。四周声音十分噪杂,她的嘴唇附在他耳旁,声音嗡嗡的象包裹在棉花里。他赶紧站直身体。
后来台上梳小辫穿蒙古袍子的沧桑大叔果然拿出一把马头琴,在一片电吉他的噪音里咿咿呀呀地拉起来。他觉得这辈子终于搞懂了“迷幻摇滚”的意思,就是歌词一句也听不懂,但你一点也不介意听不听得懂,因为人如坠五里云雾,神思不属,有种一脚踩空,顿失方向的奇妙感觉。
结果最先要上洗手间的人是a.j.,正好蒙古大叔乐队演完,中场休息,颂颂说:“这儿的洗手间脏得不能用,我带你们去别的地方。”
又是夜半奔袭一样钻了几条黑暗的小巷,她这才带他们找到一家酒吧,也是门脸不大,门口的木牌子上只写了两个笨拙的字:“乌龟”。
酒吧里的灯光也一样昏暗,只坐了稀稀落落的几桌,但似乎所有人都认识颂颂,不断有人跟她点头致意。
他们坐在窗边的角落,调酒师兼服务生是个三十几岁戴鸭舌帽的苍白男人,过来和颂颂打招呼。颂颂叫他“老郭”,和他要了一整瓶黑樱桃伏特加,老郭爽朗地笑:“嗬,今天你大师兄不在,你就无法无天了。”
a.j.去上洗手间,陈亦辰环视四周。装修不算精致,但整洁明快。墙边有大鱼缸,里面没有水,但假山林立,仔细一看,石头后面竟然爬了一只乌龟。墙上没有任何装饰,只有吧台后面的白墙皮上挂着硕大的一个数字----210。
颂颂笑着跟他解释:“老郭是个律师,白天办案,晚上开酒吧。他是癌症病人,本来医生判定他只有半年,可他坚持了一年多。后来医生说,只要过了五年就算康复,所以他在墙上倒计时,今天还剩210天。”
他十分吃惊。看老郭的样子,虽然脸色苍白,但完全看不出是病人。
更令他吃惊的事两分钟之后发生。颂颂打开黑樱桃伏特加的酒瓶,斟满小酒杯,眉头一皱,仰脖一口闷。
他一直以为南方女孩子都是风花雪月的温柔款,从不知道她爱喝烈酒,完全没料到她有这样的酒量。他正诧异万分,没想到她继续斟酒,又一次一口闷,然后又是一杯。连续三杯,连一口气都不喘。
三杯热辣辣的酒精下肚,颂颂长吁一口气,脑袋里那根绷了一晚上的弦似乎终于松弛下来。对面的陈亦辰正襟危坐,一副被吓傻的样子。“呃……”她想了想解释:“我有头疼的毛病,疼起来就想喝两杯。”
“你现在头疼?怎么会头疼?要不要去医院?”他一叠声地问。
她笑:“没什么大不了,老毛病了。前几年出了点事故,脑部受过伤,所以时不时会疼一下,睡一觉明天就好了。”
其实她对陈亦辰充满好奇。人虽然有点呆,但年纪轻轻做到总监,长得高大帅气,行为举止一丝不苟,永远穿熨烫妥帖的条纹衬衫和质地优良的黑色风衣,举手投足都是教养优良的好青年做派。可是有时也有出人意料的地方,总有哪里象是神秘的角落,叫她捉摸不透。
“陈亦辰。”她连名带姓地叫他,想干脆问个究竟。“我们……是不是以前认识?”
他震惊地看着她,一时无语。
以前她常问别人这样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认识?通常总遇到对方这样的反应----震惊,不解,然后仔细打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哇,失忆,好象只有电视里见过这种情节,好狗血!她讨厌别人看她如看怪物的眼神,久而久之学会隐瞒,能不问就不问,反正聊一会儿天自然就知道。
今天又遇到对方这样的反应。她笑了笑解释:“我的脑部受过伤,所以有些以前的事不记得了。”
通常这时候对方该连珠炮似的发问了,他却没有,直视她,神色极其严肃认真,仿佛在思考一件毁灭人类的宇宙大事,也许在仔细辨别她话里的真伪。她一哂,语调就颇有点自我调侃的意思:“别不信啊,不就是失忆,英文叫amnesia,再具体点说是retrograde amnesia,就是说头被撞伤,‘啪!’脑回路被撞断了一截儿,事故前一两年的事都不大记得,有时候甚至很久前的事也记不太清楚。”他还是无语,她朝他扬了扬眉,爽朗地笑:“怎么样?失忆!很时髦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