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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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之际,成吉思汗还命所俘的乃蛮太阳汗掌印官、畏吾儿人塔塔统阿参照畏吾儿字创制了蒙古文字,结束了蒙古人“凡发命令,遣使往来,止是刻指以记之”的历史。
  大蒙古国建立前,蒙古人中存在着被称为“约孙”的习惯法和行为准则。元代通常译为“体例”,有“道理”、“规距”、“缘故”等含义。在统一草原游牧部落的过程中,成吉思汗也不断发布一些命令,称“札撒”。1203年,战胜克烈部王罕后,成吉思汗召集大会,“定立完善和严峻的法令”,可能是比较系统地宣布了一系列号令。文字创制后,成吉思汗命令将这些号令、诏敕、训言写成册文。于是,蒙古国开始有了自己的成文法。成吉思汗十四年(1219),在西征前召开的一次忽里勒台上,他“对(自己的)领导规则、律令和古代习惯重新作了规定”。二十年(1225)结束西征返回后,又“颁发了若干英明的诏敕”,成吉思汗的“大札撒”最后编成并予以颁布。“大札撒”是在古代“约孙”的基础上,集成吉思汗的命令、诏旨、训言等编集而成的,它是蒙古国初期官员们必须遵奉的法律。编成后,宗王们各领一部藏于金匮宝库中。
  至此,大蒙古国的统治体制、制度、法令得以逐渐形成并日益完善。随着国家统治范围的扩大,成吉思汗制定的札撒虽已不能适应统治的需要。但新汗登基、诸王聚会颂读祖训,已经成为必须奉行的一整套仪式和程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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