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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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头再说吧,咱们快走吧,我看前面有食堂,先去买点儿吃的再说,我早饭还没吃呢。”林素素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她一大早的起床送了赵珉走,之后本来是要去吃早饭的,结果却被李约一个电话给叫到了他那,又是化妆又是换衣服的,之后急急忙忙的出门,别说吃饭了,她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想想也是可怜自己。
  “诶?”周潮楞了一下,“不能吃吧,你的衣服这么紧。”周潮挠头道,他身边的女人大多都是演员,对身材要求极高,一般三餐都是水果,沙拉,或者鸡蛋之类的,很多人在穿着小礼服的时候都是不吃饭的,毕竟你穿个紧身显身材的衣服,结果小肚子出来了,那可就找乐了。
  林素素笑了下,:“没事儿,我又不是什么明星,没必要为了好看委屈自己,更何况少吃一些不会有小肚子的。”林素素自信满满的说道,她可是有马甲线的女人,才不怕吃吃吃呢。
  “那好吧,”叹了口气,周潮领着林素素一起进了b大电影学院的三号食堂,他大学的时候是在b大电影学院隔壁不算太远的b市经济学院上的,他们学院的食堂那就是个渣,所以经常串门过来这边吃,总的来说他对b大电影学院的食堂还是很了解的,那在b市食堂界可是能排上前三哒,在食堂界绝对算得上良心食堂。
  领着林素素进了食堂,周潮直接带着林素素去了一楼一个专卖肉夹馍的窗口,“这家的肉夹馍买了七八年了,打我上大学那会儿就在了,味道很不错。”周潮有些怀念的说道,“大娘,给我来两个肉夹馍,多加肉,对了,你吃不是辣子?”周潮回头问了林素素一句。
  林素素闻言,“吃,多放些辣子。”林素素笑嘻嘻的说道,她对肉夹馍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以前在家那边吃过几次,感觉味道还行,但也就是还行,并没有特别好吃的感觉,与肉夹馍相比,她其实更喜欢普通的豆浆油条或者小笼包一类的吃食。
  热乎乎的肉夹馍备用一个小纸袋装着,不会弄脏手,一个也才五块,好吃不贵,解馋的利器。
  “给你,尝尝,这可是我大学四年最喜欢的东西。”说着周潮咬了一口手里的肉夹馍,还是当初的味道,肉够多,吃着香。
  林素素笑着接了,小小的咬了一口,外面的面饼松软而有嚼劲,带着面饼特有的香气,里面的肉,柔嫩可口,加上辣子和青椒碎香菜碎,味道确实还不错。
  满意的点了点头,在学校的食堂里,能买到这样味道还算不错的食物绝对算是运气好了。
  “咱们再去买杯喝的。”林素素指了指买肉夹馍旁边不远处的水吧,轻声说道,肉夹馍好吃是好吃,就是吃的时候感觉有些干,给喝点儿东西才成。
  周潮自然是没有意见的,领着林素素去买了两杯饮料,林素素要的是柠檬茶,周潮要的是被鲜榨橙汁,俩人直接就进找了个位置吃完了才走,省的边走边吃容易胃下垂。大概是今天校外的人比较多,食堂里的人看着年龄差距都挺大的,上到五六十的老头老太太,下到十□□的小年轻,年龄层分布广泛。而且里面有一小部分林素素居然觉得很眼熟。
  “周哥,你看那边那个奶奶,她是不是演那个《半路伴儿》里面的那个特别坏的老太太的那个。”林素素低声嘀咕了一句。
  “啊?”周潮闻言扫了一眼,“那是冯丽春老师,国家一级演员,b市电影学院客座教授。”周潮一样就把人认出来了,还三言两语的把那位演员的资料简介了一下。
  林素素闻言点了点头,“你可真厉害,我就是看个眼熟。”林素素有些赞叹的说道,她这人其实不太认人,名字和人脸经常对不上
  ☆、第124章 125
  124
  虽然是电影学院的演讲, 但其实和普通学校的演讲也没什么差别,一样的无聊, 一样的超级啰嗦, 林素素听得那叫一个昏昏欲睡,也就是米航上台的时候她稍微精神了些, 米航今年其实应该也快四十了,不过还是当初那么帅, 脸上带着副金丝边眼镜, 穿这身修身的西装, 看着文质彬彬的,声音也超级有磁性, 他上台的时候林素素甚至听到学生区域响起了一阵低呼,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 米航即使息影这么些年,也还是很受欢迎的。
  演讲整整花了快一个半小时,林素素今天本来起得就早, 差点儿没听的睡着了,好在意志力坚强,熬过去了。
  从大会堂出来, 林素素也是长舒了一口气,总算是完事儿了,真是信了李约的邪, 居然会以为世界上有不枯燥的演讲, 结果真是亏大发了。
  不过倒也不算白来一次, 至少她亲眼见到了自己青少年时期的偶像,顺便还被周潮送了一沓各色明星的亲笔签名,也算是个收获了。
  “你现在就要回去?”周潮有些讶然的问道,“不在多玩儿一会儿,机会很难得的。”周潮温声说道。
  林素素摇了摇头,手里抱着刚刚套圈得来的小布偶,“算了吧,我累了,感觉也没什么特别好玩儿的。今天已经很麻烦你们了。”林素素特别实在的说道,虽然是电影学院的周年庆典,可其实还不如游乐园的小型游园会有意思呢,就是有些买东西的小型摊位而已,顶多也就是卖东西的店员长相都在平均线以上而已,还有些唱歌跳舞的小型表演,其实挺无趣的,不过周潮似乎很开心,因为这样的场合刚好是他拓展人脉的好机会,这一上午光是和人说话偶遇就已经忙得不得了了,而李约除了演讲结束之后过来陪了她一会儿之后就忙活着去结交人脉去了,这样的周年庆典对于林素素来说是来玩儿的,对于李约还有周潮他们来说,却是工作的场合,她还是不给他们添乱的好,而且也不是特别有意思。
  “这样啊,那我让小王送你回去吧。”周潮想了下说道,他和李约暂时都离不开,所以只能让李约的助理送林素素离开了。
  林素素笑着摇了摇头,“不用,学校的路上都有路标,我自己出去就成。”林素素笑着说道。“这样啊,那也成,到地方给我发个短信。”周潮说着伸手从自己的口袋里拿了自己的名片,“把你的电话也给我一个吧,有事情就联系我。”周潮笑着说道,经过这么多半天的相处,他对林素素的感官也是越来越好,性子温柔有礼,也不多事儿,处事也大方,她要是他手底下的艺人,他有信心不用五年她就能赶上李约,毕竟这姑娘长得确实漂亮,就算是没有什么演技,但就凭这张脸就能在各个电影里面当个精致的花瓶了,更何况这姑娘情商也不错,或许比起圈儿里那些特别会做人的比不了,但比起那些不会做人的却要强上不少。周潮如今对林素素这么好,未尝没有发展林素素来他手底下当艺人的心思。
  林素素笑着应了,和周潮互换了电话,就先行离开了,其实比起和周潮一起行动,她还是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在这个游园会里转一下,不过现在已经下午三点多了,她也确实没有什么闲心继续逛了。
  b市电影学院面积不算小,林素素又稍微有些方向感不太好,照着路牌转悠了半天却还是没有找到路,有些苦恼的挠了挠头,叹了口气,打算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会儿,她今天穿的那双鞋虽然跟不算特别的高,但却是一双细跟的鞋子,走路确实更显得摇曳生姿,可比起坡跟和粗跟的高跟鞋确实也更费力一些。尤其这还是一双新鞋,就算是知名的奢侈品品牌的鞋子,该不好穿还是一样的不好穿。
  找了个不太有人的长椅,林素素直接坐了下来,而后把自己的包放在一旁,弯腰解了鞋带,其实这双鞋子真的很漂亮,纯白的水晶似得高跟凉鞋,鞋跟更是纯透明的人造水晶做成的,晶莹剔透的,完全满足了女孩子关于水晶鞋的幻想,要不是这双鞋子确实漂亮,林素素才不会选它呢。
  脱了鞋子,林素素摸了摸自己脚后跟的位置,感觉有些刺痛,仔细一看才发现居然磨出水泡了,她还以为只是有些红肿呢,不过也不奇怪,毕竟她今天确实没少走路,水泡还挺大的,怪不得那么疼呢。
  林素素叹了口气,找知道就不逞强了,让王平把她送出去好了,结果在校园里绕了半天也没走出去不说,还把脚给磨起水泡了,简直倒霉死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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