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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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7年9月秋季。
  深圳南方科技大学。
  甘却也搞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选生物学这个专业,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翻开《时代》周刊时看见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介绍几位生物学家在蛋白质突变方面取得了里程碑式成就。
  而那堆《时代》周刊,是他扔给她的。
  这间大学的办学历史很短,走高端创新型科技大学路线,招的国际生占据生源的一大半,降分政策多。
  所以像甘却这种半吊子插班进去的国际生,也能勉强够到这间大学的招生线。
  开学第一天,新生介绍班会上,她站在讲台上,一眼望下去,座位上的面孔都年轻朝气,与她内心空荡荡的那一块如此违和。
  大学里有很多戴耳钉的男生,可是她再也没见过能把耳钉戴成折光神器的人。
  在她的眼里,她的男孩戴着的耳钉,就是那种能在关键时刻折射光线的法宝,特别厉害。
  第一学期期末测试周,宿舍里的四位女生都复习得想吐。
  隔壁宿舍有人过来串门,问的第一句话是:“今天都看了什么书呀?无聊死了,你们这边有发生什么好玩的嘛?”
  甘却愣了很久,把脸埋在被窝里,偷偷淌泪。
  这句话如此熟悉。
  8
  “你为什么可以这么快遗忘呀?忘得一干二净的耶。”
  “因为我厉害。”
  “是嘛?为什么我就不行,我总是忘不掉。”
  “因为你蠢。”
  他插着兜走在前面,他说要去找青苹果,他使唤她帮他买带吸管的微咸白粥。
  他喜怒无常,他过分挑食,他特别怕吵。
  他有洁癖,他爱挑眉,他总收费。
  他一转身,她就哭,哭得醒不过来。
  ☆、第三十章
  作者有话要说:  2017.08.05
  长篇故事里的时间线一向是超前的,个人习惯。
  对应事件的年龄或许相差不远,但别拿文中的时间照着往我身上套;要套就用随笔里提到的时间套,那才是真实的。
  若某些背景这里没交代,可以去翻公众号和《单向迁徙》;
  若到处都没交代,那就是不方便交代了。
  「我来,我见, 我胜」, 凯撒在《高卢战记》里曾如是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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