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4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叫声小了些,但还是不安分。
  直到藏獒的主人过去喂了喂食,然后对着陶嘉月说:“不好意思啊,让你第一次来就被吓到了哈哈哈哈哈。我家宝宝才五个月啊,你别计较。”
  “您好,我是沈绎心先生委托的律师——陶嘉月,是来和您谈关于您养的这只……宝宝。”
  “律师?”藏獒主人不高兴了,瞥了眼旁边的沈绎心,“小沈你这就不厚道了啊。”
  沈绎心只负责傻笑。
  “是这样的,根据《容和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否则,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您所住的这个小区属于重点管理区内,我希望您能够停止继续养藏獒,否则会交给公安司法处理,请您配合。”
  “不是的呀,你看看我家宝宝才这么点大。它怎么可能会是烈性犬呢,它性格这么温顺,律师姑娘,你搞错了啦!”
  主人开始站起来,准备伸手去推沈绎心和陶嘉月出门,还把刚刚倒给陶嘉月的水杯从她手里抽了出来。
  藏獒看到自家主人的动作,立刻开始猛叫起来。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