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2 / 4)
“对啊,那个时候我一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搬到那里去,原来是为了见你啊。”
江染愣了愣:“什么意思?他不是说他是去那里休养的吗?”
“嗯?”米歇尔也疑惑了,“难道他搬去那里时,你们还不认识?”
江染摇了摇头:“不认识啊。”
“那……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南庭花都的房子虽然也是别墅,但远没有封家的豪宅夸张。这个楼盘很大,里面都是一栋一栋的小洋楼,有两层的,也有三层的。小区的绿化面积也很大,车子一路开进来,就像开进了一座花园,不愧“花都”这个名字。
这个地方怎么看都比她住的那个小区适合休养。
“这里的房子修得真漂亮。”江染感叹道。
米歇尔赞同地点点头:“对啊,而且质量也很好,物业也非常负责,封总很喜欢这里,说低调又奢华,像他。”
“噗。”江染被逗得一笑,这话还真像封敬能说出来的,“这里的房子开盘时,我也关注过,不过听说差不多内部定完了,而且我也买不起。”
米歇尔脱口道:“没关系啊,反正你以后也会搬到这里来住啊。”
这话说得江染其实有些害羞,不过想到自己现在都住到封家豪宅里去了,住到这里来,好像也没什么。
“前面那一栋就是封总的房子了。”
江染往窗外看了看,米歇尔就把车开进了一栋洋楼旁的车库里。这里还停着封敬的两辆车,一辆是江染之前见过的卡宴,还有一辆是玛莎拉蒂。
她从车上下来,参观了一下封敬的豪车:“他一共有几辆车啊?”
“这边一般就只停四辆,封家那边还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米歇尔挺好车,和江染从车库进了楼里,“你在客厅坐一会儿吧,我去收拾一下。”
“我跟你一起上去吧。”
“也行。”
两人走到封敬的主卧室,米歇尔去了衣帽间收拾东西,江染就在屋子里转了起来。这个房间比他在封家的那个房间还要大些,不过布局和装修倒是有些相似。她走到窗前打开窗户,让房间里面通通风。
这个窗户是正对着一张书桌,书桌上只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只钢笔。江染拿起来看了看,嗯,名牌钢笔。
她小心翼翼把笔放回原位,发现书桌的抽屉是微微打开的。缝隙下是一张纸……有些像她当时给封敬写的那封信。
她把抽屉拉开,发现果然是她写给封敬的那封信,没想到他竟然收藏在抽屉里的。这封信旁边,还放着另一个信封,上面写着一行漂亮的钢笔字——给江染小姐的回信。
江染微微一愣,是封敬写给自己的吗?
信封没有封口,她取出里面的米白色信纸,展了开来。
给江染小姐:
见字如晤。
嗯……这个格式没错吧?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正式的给人写信,但收到你的来信时,我十分意外,我以为在这个通信即时的年代,已经不会再有人选择这种传统的通讯方式了。但写信无疑比其他任何方式都要郑重,我思考良久,觉得也只有给你写封回信,才能够回应你的心情。
说起来有些汗颜,从小到大我最不擅长的科目就是作文,如果不用写作文,我的语文也能考满分了吧。但江小姐和我不一样,你从小应该就很擅长写作吧,所以长大才从事了文学相关的工作?翻译着外国文学作品的你,想来也是文采斐然,希望我这篇拙作不会让你见笑。
写到这里我又突然想起,虽然我自小不擅长写作,但我还是喜欢读书的,在江小姐家里第一次见到一排排你翻译过的书时,我才意识到,我曾有幸阅读过你翻译的作品,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缘分呢?
啊,好像有些偏题了,小时候的语文老师也总是说我,写作文太天马行空,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返回顶部↑
江染愣了愣:“什么意思?他不是说他是去那里休养的吗?”
“嗯?”米歇尔也疑惑了,“难道他搬去那里时,你们还不认识?”
江染摇了摇头:“不认识啊。”
“那……这大概就是缘分吧。”
南庭花都的房子虽然也是别墅,但远没有封家的豪宅夸张。这个楼盘很大,里面都是一栋一栋的小洋楼,有两层的,也有三层的。小区的绿化面积也很大,车子一路开进来,就像开进了一座花园,不愧“花都”这个名字。
这个地方怎么看都比她住的那个小区适合休养。
“这里的房子修得真漂亮。”江染感叹道。
米歇尔赞同地点点头:“对啊,而且质量也很好,物业也非常负责,封总很喜欢这里,说低调又奢华,像他。”
“噗。”江染被逗得一笑,这话还真像封敬能说出来的,“这里的房子开盘时,我也关注过,不过听说差不多内部定完了,而且我也买不起。”
米歇尔脱口道:“没关系啊,反正你以后也会搬到这里来住啊。”
这话说得江染其实有些害羞,不过想到自己现在都住到封家豪宅里去了,住到这里来,好像也没什么。
“前面那一栋就是封总的房子了。”
江染往窗外看了看,米歇尔就把车开进了一栋洋楼旁的车库里。这里还停着封敬的两辆车,一辆是江染之前见过的卡宴,还有一辆是玛莎拉蒂。
她从车上下来,参观了一下封敬的豪车:“他一共有几辆车啊?”
“这边一般就只停四辆,封家那边还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米歇尔挺好车,和江染从车库进了楼里,“你在客厅坐一会儿吧,我去收拾一下。”
“我跟你一起上去吧。”
“也行。”
两人走到封敬的主卧室,米歇尔去了衣帽间收拾东西,江染就在屋子里转了起来。这个房间比他在封家的那个房间还要大些,不过布局和装修倒是有些相似。她走到窗前打开窗户,让房间里面通通风。
这个窗户是正对着一张书桌,书桌上只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只钢笔。江染拿起来看了看,嗯,名牌钢笔。
她小心翼翼把笔放回原位,发现书桌的抽屉是微微打开的。缝隙下是一张纸……有些像她当时给封敬写的那封信。
她把抽屉拉开,发现果然是她写给封敬的那封信,没想到他竟然收藏在抽屉里的。这封信旁边,还放着另一个信封,上面写着一行漂亮的钢笔字——给江染小姐的回信。
江染微微一愣,是封敬写给自己的吗?
信封没有封口,她取出里面的米白色信纸,展了开来。
给江染小姐:
见字如晤。
嗯……这个格式没错吧?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这么正式的给人写信,但收到你的来信时,我十分意外,我以为在这个通信即时的年代,已经不会再有人选择这种传统的通讯方式了。但写信无疑比其他任何方式都要郑重,我思考良久,觉得也只有给你写封回信,才能够回应你的心情。
说起来有些汗颜,从小到大我最不擅长的科目就是作文,如果不用写作文,我的语文也能考满分了吧。但江小姐和我不一样,你从小应该就很擅长写作吧,所以长大才从事了文学相关的工作?翻译着外国文学作品的你,想来也是文采斐然,希望我这篇拙作不会让你见笑。
写到这里我又突然想起,虽然我自小不擅长写作,但我还是喜欢读书的,在江小姐家里第一次见到一排排你翻译过的书时,我才意识到,我曾有幸阅读过你翻译的作品,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缘分呢?
啊,好像有些偏题了,小时候的语文老师也总是说我,写作文太天马行空,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