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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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咱们前些天的援助对象……”
  阮梦听众人热热闹闹、你一言我一语地解释完,才算是彻底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没想到几个月的时间,工作室倒是接了不少事情,虽然有一些只是来咨询了律师之后,就渐渐没有了什么下文,但是也有几个被侵权的作者选择了维权到底。
  不过不同的是,这其中接的不仅仅是抄袭的案子,还有两起是跟站有关系的。
  其中的一件案子,因为是同一个网站的写手,一个惯抄小神抄袭了原作者的梗,结果网站为了赚钱包庇了惯抄,反过来还毫无廉耻地建议原作者适当地修改自己的文,以免将来产生冲突。
  原作者受不了这种侮辱,一气之下决定打官司告抄袭的同时,同时也和网站提出了立刻解约。
  但偏偏按照该网站的合同,小说没写完的情况下解约,按照签约合同需要付出三倍的违约金。而按照合同上所描述的,编辑有权利按照网站的推广和需求对作者提出修文意见,如果作者不愿意根据意见修改文章,那么网站有权利不安排以后的推荐位。
  在大部分的网站,没有推荐位的情况下等于没有任何收入,网站这么做,无疑是彻底断了她的后路。这位作者气愤之下,得知了工作室这边可以咨询就很快找了上来,询问了抄袭的有关信息之后,还顺便咨询了一下这种情况下解约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的问题。
  然后这位作者在了解完具体的情况之后,直接将抄袭者和包庇抄袭者的原网站一起告上了法庭。
  至于大家如此高兴的原因,全是因为最后的结果太过于振奋人心。
  就连阮梦,只是听到了最后的判定结果,没有亲临现场,都觉得听着十分的大快人心。
  相似情节超过了规定的百分比,判定抄袭成功,抄袭者锁文并将所盈利的部分双倍赔偿给原作者。同时网站的合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相违背,作者是作品的创造者,有权利决定自己文章的内容,网站不应该因为己方的利益问题,强制逼迫作者修改文章,侵犯作者权益,这条规定无效,同时判定了解约成功。
  其实像这样修文的条例在网文这一块儿早就成为了一种潜规则,但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在法庭上提出来。这一次官司,不仅仅是反抄袭,倒是连带着维护了网文合约面前作者自身的权利。
  倒是比起之前那一次,更加引起了众人的关注。
  毕竟被抄袭的作者,在网文的这一块儿里面,还只是占一少部分的。大部分的都是普通的原创作者。
  网文作者势弱,而可以选择的网站就那么几个,最多也就是矮子里面拔高个儿,选一个稍微没那么坑的平台,大家有时候都自嘲签约就算是签了卖身契。
  即使有被这样那样坑了的,大部分人对于法律条条框框的细则并没有那么了解,只以为是自己没按合约来,只能自认倒霉熬到合同期满,却不知道从一开始有些条款就是不成立的,被网站摆了一道也不清楚。
  这一场官司让好多网文写手一直以来的不满都爆发了,有的人被网站的不透明政策不知不觉就坑了大部分收益的,有的人是被网站拖欠了几年的稿费不给,有的人是被骗子工作室的人骗走了稿子的,各种大大小小的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现在大家就跟突然找到了方向和目标似的,一拥而上过来咨询解决维权的办法,虽然有些事情因为时隔太久或是无法联系道人已经很难维权了,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认为不能继续这样任人鱼肉,便成立了相应的网络协会作者论坛,专用于作者维权一类事宜。
  她们家的工作室,也就这么莫名其妙从反抄袭的援助机构,变相又成了一个网文作者联盟背后强有力的法律支援。
  好在工作室的律师是负责知识产权这一块的,而且其实大大小小的网站总共也就一二十个,那些合同基本都是大同小异,应付起来倒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因为那段时间闹得很大,她们工作室的名字还很神奇地上过一次话题榜。甚至还被几个新媒体的官博点名表扬了一番,可谓是十分的受宠若惊了。
  只不过那些天阮梦估计正在剧组忙着收尾的工作,倒是没有来得及关注这些。
  阮梦听完大家这一系列的讲述,简直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短短的几个月的时间,这发生的变化未免也太过惊人了,说成是翻天覆地也不为过了。
  不过,这样真的很好不是吗?
  大家终于发现再不反抗的话,可能结局是会被一直欺压到忍无可忍。当然,可能有些人早已经是忍无可忍了,这个案子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导火索。
  一切的事情,似乎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阮梦只觉得世界都美妙了许多,她记得,在她那个世界似乎并没有这种组织的存在。刚刚入门的时候,曾经还有被一次无良的编辑坑过一篇大纲和十万字的开头,然后把文件传过去之后,那个编辑就彻底地消失了。
  她那时候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到后来发现已经晚了。
  只可惜那时候只是在网络上联系,根本找不到人又投诉无门。她在心里怒骂了一顿,然后也无计可施,最后只能将这件事强行忘掉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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