扉页 第11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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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清是和纪梵一起从前门进去的,走进法庭的时候还碰到了刘新玉与胡璇的家属。
  来之前,她去商业街看望过卢婉菁。自出院已经有几天, 问及庭审情况,后者不见半点担忧,格外从容地替齐玥穿戴好外套,显然已经做好了出庭的准备。
  刚才进法庭前, 齐玥还抓着她的手轻轻晃了晃,奶声奶气地鼓励她:“律师姐姐,老师说了,坏人一定会得到惩罚的, 你不用担心。”
  不用担心。
  想到这里, 简清紧绷的神经稍稍松懈下来。在所有人都争先恐后地抢占最佳位置时, 她特地选了后排落座,无声地注视着前排的几个身影, 眸色很深。
  潜意识里,简清并不想与被害人家属靠得太近。工作和生活她向来分得很开, 更何况这起案子不算她的工作,最好不要有过多牵扯。
  她比任何人都明白, 作为局外人去安慰她们, 只是满足自己的同情心罢了,对被害人家属其实起不到多大作用。因为这种感觉,她体会过,已经无力去共鸣他们的悲哀。
  “庭审开始。”
  随着审判长何剑飞的一句话, 原本喧闹的法庭顿时鸦雀无声。穿着检察官制服的范金尧从检方一席起身,字正腔圆地开始诵读起诉书。
  替徐淞鸣辩护的律师不出意外也是法律援助中心派遣的,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看起来一点也不胸有成竹。
  简清只扫了眼便收回目光,估摸着他也是被迫临时顶上,不得不应付这起结果已经显而易见的官司。
  范金尧翻着手中的资料,一本正经地念着有利证据:“证据第3条,据启航路道路监控显示,被告徐淞鸣确认于第一起案发前,前往被害人胡璇所开设的蛋糕店。故将其拟定为杀害对象,于8月24日晚杀害。”
  辩护律师象征性反驳:“异议,检方所述为主观猜测,并无直接证据。”
  闻言,何剑飞心中略微忖度,并未因案子呈现一边倒的趋势而直接否认辩方的言论。
  他清了清嗓子,面露严肃:“请公诉人客观阐述事实。”
  范金尧微抬下颌,敛起了平日里和蔼的笑容,有条不紊地列举:“证据第8条,警方于被告住所,也就是南港大学职工宿舍128室阳台下的空地检测出鲁米诺反应。经dna检测,确认与被害人刘新玉的dna一致。”
  “证据第21条,被告遗落在商业街的作案工具,经鉴定中心检测,测出被害人及受害人等三人的血液反应。”
  “证据第37条,被告自述证词,对杀害胡璇、刘新玉等人的罪行供认不讳。”
  一连数条确凿的证据公布于众,站在被告席上的徐淞鸣始终保持着冷静,不见一丝情绪变化,对庭上的辩论充耳不闻。
  何剑飞从资料中抬起头来,眼里的情绪很淡,像是在看一个丧家之犬,说不出的冷漠和无感。
  又是长达半个小时的证据条例,直到,范金尧突然合上证据册,缓缓起身:“审判长,我方请求庭上传唤证人出庭。”
  “证人卢婉菁,南港第一商业街新月花店店主,同时也是被告杀害未遂的第三名受害人。”
  此话一出,法庭上喧哗不已。尤其是对案情一无所知的旁听群众,都是极为诧异地开始窃窃私语,似乎没有料到还有未遂的受害人。
  何剑飞神色淡然地睨了眼庭下,低声警告“肃静”,方才的窸窣声响又再度恢复平静。
  他看了眼被告席的徐淞鸣,见男人坦然地站在那,不吭不响,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看到这,何剑飞不悦地蹙了下眉,沉声道:“传唤卢婉菁女士出庭作证。”
  卢婉菁的出现可以说是直接定下了这场庭审的结局,她在宣读完承诺书后,与范金尧配合有佳,毫不避讳地指证了徐淞鸣对她犯下的罪行,字字诛心。
  待庭审进行到尾声,就在所有人以为之后的证据不过是继续把徐淞鸣焊在死刑上,却没想到范金尧挑破的事实,可以说是偏离了本次庭审的中心。
  “证据第46条,被告自述证词。提及十六年前的10月下旬,短短十四天内惨遭屠杀的三名女性一事。并且承认自己为该连环杀人案的真正凶手,而并非当时被判死刑的沈君兰。”
  此话一出,全场哗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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