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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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她真切地感受到了好闺蜜口中的“销/魂蚀骨”和“灵/魂出窍”。
  到了后面她差一点就哭出来了。真特么刺激!
  这个男人在某件不可描述之事上的强悍再一次刷新了她的认知。看来那晚他真是考虑到她初经人事,是留有余地的。
  她惊叹于他们居然能够配合得这样默契,明明只是第二次,可却像是做过千万遍一般。她明明很生涩,可被他带着却渐入佳境,手到擒来,越来越适应。
  有那么一瞬间,她生出了这样一个念头,死在他怀里也是值得的。
  ——
  再停下来,就已经是傍晚了。
  太阳已经西落了,暮色渐起,天地间残留着几抹鲜艳亮丽的瑰红。外头渐渐燃起缥缈的灯火,室内安安静静的,仿佛是经历了一场疾风骤雨后终究归于宁静。
  凌萌初像八爪鱼一样躺在床上,脑袋埋在枕头里。刚刚经历了一场殊死博弈,她实在是太累了,骨头散架,全身绵软无力,连手指头都不愿意动一下。
  霍声远坐在地板上,手里拿着一只吹风机在给她吹头发。
  卧室里开着一盏小夜灯,不堪明亮的一束灯光,他的脸被照得有些朦胧。不过脸上的表情她却看得分明。认真,专注,细致,小心翼翼。
  这个场景有些熟悉。她记得读高中那会儿,班里有对小情侣,十分甜蜜。
  青陵一中是整个青陵最好的一所高中,在江浙一带也很有名气。每年考清华北大和985高校的人数都是那一带数一数二的。一中的校风尤其好,那个时候不像如今,学校领导抓早恋抓得严。但凡有一点早恋念头萌芽,都会被他们无情地扼杀在摇篮里头。
  但是班里就有一对小情侣,在老师眼皮子底下公然谈恋爱,无所顾忌。两人都是学霸,每次考试排名都是班里前三,年级前三,是考清华北大的好苗子。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害怕他们耽误学业,屡次三番找两人谈话,甚至不惜请家长。可这两人感情很好,成绩也没因为谈恋爱而落下丝毫。到了后面老师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他们去。高考时双双去了清华。因为这个这两人一度成为青陵一中的风云人物,如今依然榜上有名。
  凌萌初记得有一天中午,她回到教室,看到女生的脑袋枕在男生大腿上,男生在给女生吹头发。表情温柔,动作轻柔,很是宠溺。
  教室里很空荡,只有他们俩。而她像是个不速之客突然就闯了进去,目睹了这一幕。当时觉得这一幕特别美好。后来好几次将它写进了小说。
  前两天她听歌看到这样一条评论。
  “等有资格结婚了,我要嫁给一个很平易近人的男人,他没有大大的啤酒肚,没有地中海似的大光头,没有鸡毛蒜皮都计较的小心眼,也没有莫名其妙就爆发的坏脾气,他要喜欢运动,充满男子气,他要喜欢唱歌,就算走调让我哭笑不得,他要捧着我的脸说娶到你真是我的福气。”
  时至今日她才明白,年少时憧憬的未来的枕边人,太过完美,不切实际。她要的也不过就是这种平淡又不失温馨的生活。
  她突然间觉得,或许那日孤注一掷做出的决定本身就是对的,命里她该就碰到霍声远,从此和他牵扯一生。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昏昏欲睡,耳畔嘤嘤嗡嗡的声响终于没了。
  霍声远轻柔地拍了拍她肩膀,“吹好了初初。”
  “哦。”她脸上的表情很是混沌,像是没睡醒。她虚弱地吩咐霍大导演:“霍声远,去给我泡杯咖啡。”
  霍声远收拾好吹风机,说:“外卖马上就到了,喝了咖啡该吃不下饭了。”
  她动了动干涩的嘴唇,有气无力地说:“我太累了,需要满血复活。”
  霍声远:“……”
  “我去给你泡杯牛奶好了。”
  “不要,我要喝咖啡。”
  他苦口婆心地劝她:“咖/啡/因摄入量太多对身体不好。”
  “我知道,可我就是想喝咖啡。”她弯起嘴角,冲着霍声远狡黠一笑,浅浅的酒窝晃动,“求求霍先生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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