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3)(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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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晏非薄的掌心是谢锦砚最熟悉的气味,来到这个世界,变成一只幼兔后嗅到的第一份气息,就是这人的掌心,而第一次进食也是在这人的掌心中完成。
  可以说晏非薄的大掌,给了谢锦砚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兔子胆子小,失重状态导致他心跳加速、腿脚发软,这感觉也被晏非薄的大掌慢慢抚慰了。
  而大掌的主人,立在书桌旁的晏非薄,看着掌心无知无觉的小兔,神色有些复杂。
  他从小就会反复做同一个梦,梦中醒来,通常是大汗淋漓,但他却始终不记得梦里的具体内容,唯一记得的是在梦中,因为自己一厢情愿的愿望,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于是,他近乎苦行僧一样,变态地克制着自己的所有欲望与嗜好。
  这个反复出现的梦就像是前世的烙印,与生俱来,让他不由得有个荒谬的念头,他前世是不是一个罪人,今生才要用这种方法来折磨自己。
  渐渐长大,他这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他对皇位没有兴趣,对皇兄赐下的稀世珍宝连看都不愿看一眼,对世人追求的一切,财富、名利、权利,通通弃之如敝。世人皆知他喜爱吟诗作画,但这种喜爱其实也只是他装出来的,实际上这点爱好可有可无。
  然而这日叫他见着了这只普通至极的白色小兔子,他内心竟是产生了要把兔子据为己有的心思,。
  这样是不对的。
  没有想得到时的贪婪与索求,才不会有失去之后,无休无止的悔恨。
  他提着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静字,以此来告诫自己。
  静字还没写完,就发现被他放在书桌上的蠢兔子摔了下去。
  手中捏着的最顺手的狼毫笔,被他毫不犹豫地一扔,反应过来时,已经用大掌将小奶兔捧住。
  小奶兔一脸无辜地团坐在他手里,伸出粉嫩嫩的小舌头,专心致志地舔舐起他掌心的肉来。
  掌心被舔得有些痒痒,在这只小兔面前,仿佛所有的纠结烦恼都是庸人自扰。低低的叹息声自口中溢出,语气里到底是泄出了一丝笑意:你啊。
  谢锦砚把自己团成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子,眯着眼睛高兴地抖了抖耳朵。这样才对嘛,小小年纪总板着个脸,像什么样子?
  小奶兔的窝,最后被王爷亲自下令安放在王爷寝殿的隔间,这隔间是个通风小房间,设在王爷寝房外间,本来是用作婢女夜间休息之所,好让婢女随叫随到,时刻伺候王爷。
  不过由于晏非薄不喜人靠近,这隔间就一直空着,无人使用。
  王爷府的婢女们私下说,王爷不近女色,可是若谁能入住王爷寝房的隔间,那便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很可能被王爷收了。
  谁都没想到,这处宝地最后竟是被一只兔子占了。
  更让下人们不解的是,王爷对待这只兔子不像是心血来潮,让能工巧匠将最柔软的兔草烘干,编织成各式各样精致的笼子草垫,还让下人找来了几只正在产奶的母兔,每日取母兔身上的兔奶,将小奶兔喂得饱饱的。
  下人纷纷表示:我也好想当一只被王爷捧在手心的兔子啊啊啊。
  兔子是昼伏夜出的物种,夜晚人类都沉睡的时候,谢锦砚就精神起来,黑亮的眸子发出水盈盈的光,凭着嗅觉够到旁边的兔奶,把自己喂饱。
  然后听到晏非薄的寝殿里间,清晰地传来痛苦的闷哼声:唔不要,我不要你的心
  小兔子趴在草垫上艰难的打了个滚之后,慢吞吞从草垫上挪到地下,穿过隔间和王爷寝殿之间的那道门的缝隙,溜进了王爷睡觉的地方。
  是的,他打算爬到晏非薄的床上去。研究下晏非薄发出那样痛苦的声音是为了什么,说不定还能套出一两句梦话。
  床板离地面太高,凭他的小短手就算是支起后腿站立起来,也还离的远。
  他想了想,看向周围。大床旁边的地上,摆放有方便穿鞋的红木的脚垫子,从脚垫子往上看,床沿处有镂空的木雕,空间大小恰好够他把爪子塞进去。
  于是地上的小萌兔慢腾腾撅起屁股,往前一跃跳到脚垫子上,小尾巴惊得一颤一颤的,平复了一会儿才又伸爪去扒住木雕的空隙,如此折腾了半天,终于成功够到王爷的大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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