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王与太傅 第3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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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二章
  卫逍小的时候,其实是个出了名的聪明孩子,也许是出身商贾世家的缘故,年仅七岁便能看账,账房先生算账要噼里啪啦打一通算盘,他只需要在脑子里转上一转,便能脱口而出,结果和人家打半天算盘出来一个子儿也不会差。
  就是这么个众人眼中的经商天才,十六岁的时候,却一门心思的想要从军,满腔热血要上战场为国尽忠,甚至因此打算离家出走,却被他爹硬生生逮了回来。
  卫老爷就得了这么一个儿子,还是个远近闻名的神童,不知道有多高兴,从小悉心培养,倾尽心血,还指望他继承家业,自然不会同意他去从那劳什子的军,家业没人继承不说,说不定哪天就要白发人送黑发人,因此百般阻挠,出入生意场上总要将这个儿子带着,卫逍就是在一次酒宴之上,见到了他心上的那位姑娘。
  那姑娘是胡商之女,从小跟着父亲走南闯北,天真率直,美丽大方,她的母亲是汉人,因此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阿春。
  卫逍虽是个地道的纨绔,生的却很好,言谈举止风度翩翩,自有一股子洒脱风采,说起话来更是颇讨女孩子喜欢,两人暗生情愫,卫逍甚至抛却一向的纨绔行径,满心满眼只放得下阿春这一个人,他同谢春秋说,若是能得阿春共度余生,便是什么也不换的。
  可卫老爷一心想替他寻一个官家小姐,身为首富也自然看不上胡商之女,等到发现这事的时候,便去找了阿春的父亲,开出条件要求他带女儿离开。
  阿春气的很,她同卫逍说,自己要随父亲去一趟西域,用得来的钱财和一向的继续开一家大周最大的酒楼,做稳定生意,等安顿下来了便带他私奔。
  卫逍觉得好笑,那个时候他已经同卫老爷闹翻,甚至起了自立门户的想法,卫老爷气的胡子都歪了,扬言要向这父女二人下手,卫逍那时候羽翼未满,怕自己护不住她,便也同意了让她先行离开京城一阵子,打算在此期间搞定父母,实在不行便从卫家出来自己做事,等阿春回来,便堂堂正正的将她迎娶过门,然而卫逍没有想到,阿春这一去,便不会再回来了。
  她在那场沙漠风暴之中,永远的失去了消息。
  就是那一年,他的愿望,他的心上人,一个都没有圆满。
  在那之后,他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纨绔子弟,不理卫家的一切事务,拒绝所有亲事,与卫老爷的关系也越发恶劣,除却每年还会前往西域寻一次阿春之外,似乎成了一个繁华人间的行尸走肉。
  谢春秋一直不忍他就这样沉沦下去,却知道劝也没用,若是真的这么容易放开,也便不是心结了。
  他们都是一样的,是需要向从前告别,将过去放下的人。
  此时卫逍似乎想起什么似的,向她道:“对了,我此来是有正事的,朝廷动用大军必然要用大把的钱,我虽不才,这些年积攒下来,名下的产业银子也有不少,先向你这里捐上一些粮草,算是我支持你这个好友,也算是我,为国出力了。”
  接着把头发一甩“要是不够再跟本公子说,本公子旁的没有,钱有的是!”
  若是平常,谢春秋见卫逍这样必定要狠狠嘲讽几句,而此时她看着卫逍,忽然道:“你,想不想去西北?”
  卫逍猛然抬头看了她一眼,眼底似乎有光芒一闪而过,却又渐渐消失,他自嘲的笑了笑“我已经不是十六岁的那个我了,现在上战场,去送死么?”
  “你这锦衣玉食长大的,若真要你去我打仗也不能放心,但是我这里有一个位置倒是很适合你。
  ”谢春秋摸摸下巴“你方才说的很对,要打胜仗,粮草必须充足,这调度粮草的职位倒很像是为你量身打造的,你堂堂一个巨贾之子,做这些事该是得心应手才是,至于旁的……”她笑了一下“本王手里,这点私权还是有的,”她看向卫逍,虽有嬉笑神色却更多的是真诚“就是不知道,卫公子愿不愿意纡尊降贵了?”
  卫逍低下头,半天没有说话,然后忽然站起身来,谢春秋在他起身的那一刻,似乎又看到了十六岁的卫遥之。
  已经二十一岁的卫逍向谢春秋一抬下巴“既然容王这般有诚意,那本公子自是恭敬不如从命了。”
  谢春秋笑笑,随即伸出手来“那,战场上见?”
  卫遥之痛快的与她击了个掌“战场上见!”
  西北战事刻不容缓,皇帝当日便下旨命谢春秋为帅,带大军赶赴西北,顺便与西凉援军会合。
  出征的前一晚,谢春秋将《观云十六则》拿出,在灯下不知第几次温读,再抬起头,窗外一弯残月带三星,夜色十分深重,她想了一想,将书放下,缓步出了王府。
  此时街上已经没有了人烟,只有月色静静洒在街道上,谢春秋走到兰府的门前,只见大门紧闭,只剩微微灯影摇曳,里面,想必也是一样的静谧。
  这些日子以来兰璟始终未见过她,甚至连一句话也无,谢春秋知道他此番是动了真怒,也知道自己不对,但那日的热血冷却一些,她也不知自己会不会活着回来,更不知这时候,还该不该去招惹兰璟。
  但不论如何,都该有一个道别才是。
  就在兰侯府的不远处,谢春秋跪了下来,遥遥拜了三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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