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4)
嗯,木工坊应该会前景无限的。
宋莱深吸口气,彻底放松下来,对盛浦周开怀笑了笑。
盛浦周摆了个长辈样嘴角上翘伸手摸了摸她脑袋。
总是把她当孩子。宋莱低头翘下嘴巴,等烤鱼上桌,饥肠辘辘的摸起了筷子。中午饭没吃非常饿,很想大快朵颐,但碍于在盛浦周面前,碍于她在偷偷喜欢他还是想给他留好印象,她开始小心翼翼细嚼慢咽。
小心翼翼细嚼慢咽的有点做作。
什么细小动作都逃不出盛浦周眼睛,没一会儿,他笑她:“真的跟我生疏好多,看你吃饭都不敢放开吃一样。”想会儿什么,“以前一起吃饭的时候很喜欢你的吃相,大口大口的,总会被你带动的很有食欲。”
宋莱心里凉一下:很想告诉他不要再提以前了。
很多浪漫偶像剧里几乎都爱用一个桥段,霸道总裁跟女主一起吃饭,女主单纯不做作的豪爽吃饭劲儿吸引了他。她那时候二十一二岁,爱做梦的年纪里,觉得这个桥段好好,跟盛浦周吃过几次饭也就如法炮制过几次。用她一脸天真烂漫的演技。
想想那时候傻傻的自己脸好烫。不过转念想想自己的青春也算很好玩,她在最爱做梦的年纪里,拉着盛浦周陪她做了场梦。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是她的男主角。
鼻子莫名酸溜溜的。宋莱微停下筷子,看眼盛浦周很“宠”她的样子,微耍了下小孩子脾气:“我想怎么吃饭就怎么吃饭。别看我。”
盛浦周好脾气说了声好,专心致志吃饭。白色的毛衣把他整个人衬的美好的遥不可及。
—
吃饭中途,宋莱接到了秦耐打来的电话。她给盛浦周打声招呼,出去接。走廊里扶着栏杆,感受着秋末的习习微风看着古色古香小院里的大红灯笼,她听秦耐问她这周天晚上有没有时间,他忙碌一阵终于能喘口气了,想兑现之前说请她吃饭的承诺。
一顿饭还记着,宋莱点头应了约,笑问:“这次是不会再放我鸽子了吧。”
秦耐微微扯了下嘴角:“这次绝对不敢了。”
两个人再互相寒暄几句,宋莱先挂了电话。转过身去,进小包厢,无意间瞥一眼大红灯笼高挂的幽深木质长廊。暗淡的灯笼光中,她看不远处相邻小包厢有个坐着轮椅的男子被人推着离开。男子出门,正脸在她眼前一闪而过的刹那,宋莱瞳孔放大,心不由浮到嗓子眼上。
目送男子走很远,她安慰自己:看错人了吧,看错人了。白方落三年前可是去了悉尼工作定居了,就算现在回家省亲,他也不该坐轮椅上吧,他健健康康的。而且轮椅上的男子看着三十多岁了,霜打的茄子一样,一脸沧桑与世无争,白方落还不到三十岁,他从来都是一股子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看人鼻孔都是朝天的。
气质千差万别,绝对不是一个人。宋莱抬头再瞥眼暗暗的大红灯笼,进了包厢。
—
“怎么一直在走神?出什么事了?”
看到类似白方落的人让宋莱一时有点心慌,虽然心里否定了是他的可能性,还是没由来的心慌不安。饭都没法好好吃了。
有句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别有用心不动声色靠近盛浦周这件事儿也不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还有白方落这个知情者,盛声集团一个合作客户的二儿子。
她入盛声集团时,东城最大的书城刚建好没多久,书城里全是崭新崭新的书,种类特多,氛围也棒,进去一片静默无声的书香气。她有时候去那边买点历史书讨好盛浦周奶奶,有时候带着电脑过去办公,也有时候纯看书。
看书看累了,或者工作累了,她喜欢随手抽张携带的白纸用铅笔胡乱涂鸦。
沙沙作响的声音会让她放松下来。
书城晚上营业到十一点半。一般十一点就没人了。有天看本历史书看的太起劲儿,她一口气从下午三点翻到了晚上的十点半。翻完揉揉脖子,酸了。
十点半书城也已没多少人,书架处座椅处都已有几排灯已熄灭。
伸个懒腰望望窗外漆黑的夜再看看距闭馆时间还一个小时,她把历史书放一旁,按照惯例抽了张白纸胡乱涂鸦,这次随手涂涂画画写写的是盛浦周的喜好。
喜欢的口味,最爱光顾的餐厅,喜欢穿的衣服牌子,喜欢的招牌小动作,喜欢的书,喜欢的电影……
她那时候跟他大半年了,对他喜好琢磨的差不多了。边画边小声嘟囔:“盛先生你什么时候才能喜欢上我啊,让我从此有花不完的钱。” ↑返回顶部↑
宋莱深吸口气,彻底放松下来,对盛浦周开怀笑了笑。
盛浦周摆了个长辈样嘴角上翘伸手摸了摸她脑袋。
总是把她当孩子。宋莱低头翘下嘴巴,等烤鱼上桌,饥肠辘辘的摸起了筷子。中午饭没吃非常饿,很想大快朵颐,但碍于在盛浦周面前,碍于她在偷偷喜欢他还是想给他留好印象,她开始小心翼翼细嚼慢咽。
小心翼翼细嚼慢咽的有点做作。
什么细小动作都逃不出盛浦周眼睛,没一会儿,他笑她:“真的跟我生疏好多,看你吃饭都不敢放开吃一样。”想会儿什么,“以前一起吃饭的时候很喜欢你的吃相,大口大口的,总会被你带动的很有食欲。”
宋莱心里凉一下:很想告诉他不要再提以前了。
很多浪漫偶像剧里几乎都爱用一个桥段,霸道总裁跟女主一起吃饭,女主单纯不做作的豪爽吃饭劲儿吸引了他。她那时候二十一二岁,爱做梦的年纪里,觉得这个桥段好好,跟盛浦周吃过几次饭也就如法炮制过几次。用她一脸天真烂漫的演技。
想想那时候傻傻的自己脸好烫。不过转念想想自己的青春也算很好玩,她在最爱做梦的年纪里,拉着盛浦周陪她做了场梦。虽然他不知道自己是她的男主角。
鼻子莫名酸溜溜的。宋莱微停下筷子,看眼盛浦周很“宠”她的样子,微耍了下小孩子脾气:“我想怎么吃饭就怎么吃饭。别看我。”
盛浦周好脾气说了声好,专心致志吃饭。白色的毛衣把他整个人衬的美好的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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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中途,宋莱接到了秦耐打来的电话。她给盛浦周打声招呼,出去接。走廊里扶着栏杆,感受着秋末的习习微风看着古色古香小院里的大红灯笼,她听秦耐问她这周天晚上有没有时间,他忙碌一阵终于能喘口气了,想兑现之前说请她吃饭的承诺。
一顿饭还记着,宋莱点头应了约,笑问:“这次是不会再放我鸽子了吧。”
秦耐微微扯了下嘴角:“这次绝对不敢了。”
两个人再互相寒暄几句,宋莱先挂了电话。转过身去,进小包厢,无意间瞥一眼大红灯笼高挂的幽深木质长廊。暗淡的灯笼光中,她看不远处相邻小包厢有个坐着轮椅的男子被人推着离开。男子出门,正脸在她眼前一闪而过的刹那,宋莱瞳孔放大,心不由浮到嗓子眼上。
目送男子走很远,她安慰自己:看错人了吧,看错人了。白方落三年前可是去了悉尼工作定居了,就算现在回家省亲,他也不该坐轮椅上吧,他健健康康的。而且轮椅上的男子看着三十多岁了,霜打的茄子一样,一脸沧桑与世无争,白方落还不到三十岁,他从来都是一股子高高在上的优越感,看人鼻孔都是朝天的。
气质千差万别,绝对不是一个人。宋莱抬头再瞥眼暗暗的大红灯笼,进了包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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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一直在走神?出什么事了?”
看到类似白方落的人让宋莱一时有点心慌,虽然心里否定了是他的可能性,还是没由来的心慌不安。饭都没法好好吃了。
有句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她别有用心不动声色靠近盛浦周这件事儿也不是只有她自己知道,还有白方落这个知情者,盛声集团一个合作客户的二儿子。
她入盛声集团时,东城最大的书城刚建好没多久,书城里全是崭新崭新的书,种类特多,氛围也棒,进去一片静默无声的书香气。她有时候去那边买点历史书讨好盛浦周奶奶,有时候带着电脑过去办公,也有时候纯看书。
看书看累了,或者工作累了,她喜欢随手抽张携带的白纸用铅笔胡乱涂鸦。
沙沙作响的声音会让她放松下来。
书城晚上营业到十一点半。一般十一点就没人了。有天看本历史书看的太起劲儿,她一口气从下午三点翻到了晚上的十点半。翻完揉揉脖子,酸了。
十点半书城也已没多少人,书架处座椅处都已有几排灯已熄灭。
伸个懒腰望望窗外漆黑的夜再看看距闭馆时间还一个小时,她把历史书放一旁,按照惯例抽了张白纸胡乱涂鸦,这次随手涂涂画画写写的是盛浦周的喜好。
喜欢的口味,最爱光顾的餐厅,喜欢穿的衣服牌子,喜欢的招牌小动作,喜欢的书,喜欢的电影……
她那时候跟他大半年了,对他喜好琢磨的差不多了。边画边小声嘟囔:“盛先生你什么时候才能喜欢上我啊,让我从此有花不完的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