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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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莱摸卧室门把手的手微停下,回头对他笑了笑。
  盛浦周再望她:“先稍等会儿进卧室,我昨天出差回来给你买了个礼物。”买礼物原本打算出差回来哪天有空请她吃饭时候给她的。没想木工坊出事儿,现在她就住在了他家。说话间,他去了自己卧室。没多久,出来递给宋莱一个精致漂亮的小盒子。她接过来打开是支派克卓尔紫砂流年墨水笔。
  她喜欢收藏钢笔,不论价格,不论式样,好用就行。盛浦周知道她这习惯,以前出差也偶尔会买支钢笔给她。除了钢笔,他也送过其他礼物,而他的礼物大都有些贵重,她那时候大概真是穷到见钱眼开,他送礼物她从来都是乐得接受。
  现在心境不同往昔,这个有点贵重的礼物她不想要,抬头看看他,宋莱说:“我住你这儿够麻烦你了,礼物就不要了。”
  “买了就拿着吧。”盛浦周淡淡看她。
  三年了,大概是长大成熟了,这两天的几次接触让盛浦周觉得眼前的小姑娘性子比以前内敛又收敛好多,以前那个天真烂漫古灵精怪的小女孩儿已远去,不过现在少女感依旧十足却多了沉稳气息的女孩子也不错,抿抿唇,大概是不想她太有心理负担,他补充一句,“你给我奶奶做的茶叶罐我可是不准备付钱的。”
  泛着干净气息的盛先生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舒服了。宋莱笑下接过,问他家里需不需要什么小装饰品,她想给他也做几个。盛浦周点头说可以,做什么都可以,转瞬告诉她:“先忙完你手头的工作,我家的,你慢慢来。”
  这个男人真是时时刻刻散发着人格魅力,美好的让她不动心都不行。宋莱手捧着钢笔盒点点头。
  “去休息吧。我要出去一趟。有什么事儿给我打电话。”
  —
  他大概是去范蜜那儿给范蜜送礼物去了。宋莱回卧室把钢笔放床头柜,想起什么出来拿她收拾行李时落在客厅一角落里的毛绒玩具时,盛浦周刚出门,手里拎着小礼物。
  她瞄一眼大体猜测出是女士项链什么的。
  挥挥手跟盛浦周说声拜拜,开车注意安全,他关门走后,她扯扯嘴角笑他:对范蜜还算是挺上心的了。出门时穿的衣服都换了。晚上跟她一起吃饭时的枣红色大衣换成了卡其色风衣,也戴了眼镜,看着干净又干练的气息。
  商业巨子+最具商业价值的名模,这组合挺不错,所以她千万不要去痴心妄想什么,住在这边一定要清心寡欲清心寡欲。
  勾勾唇角,如果实在控制不住想喜欢,那就好好藏在心底里默默喜欢,然后激励自己去变成越来越好的人。
  角落里抱起毛绒玩具,宋莱扔到卧室床上,自己一个大字型扑上去,盖上被子没多久就睡了过去。
  一觉睡到闹铃声响。六点半,她醒来,起床。收拾好撸撸毛衣袖子想着该弄点什么早餐给盛浦周吃。拉开卧室门出去,盛浦周已经在厨房忙碌起来了。
  动作娴熟,行云流水般。
  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厨艺特棒,以前她吃过他做的饭。
  今天大晴天。美好晨曦里静静看他会儿,宋莱问:“要帮忙吗?”
  盛浦周回头说声早,再说句不用,让她乖乖等着。
  乖乖等着的宋莱再看看他,穿的是运动装,猜测他大概已围着他家小区附近公园慢跑几圈了。这位极其优秀的人物除了工作,运动方面跟娱乐休闲都不落的,生活的丰富多彩。
  跟这种满身正能量的人在一起,她都觉得自己浑身都是劲儿了。
  —
  盛浦周早上煮的红豆花生粥,煎了荷包蛋,做了口感酥脆的土豆饼。
  饭端上桌,宋莱津津有味吃一会儿,听盛浦周告诉她,他在书房里找出了一些他觉得比较适合她阅读的书摞起来放在了书房书桌上,有时间的话可以去翻着看看。
  等吃过饭,盛浦周先去上班,宋莱去他敞亮藏书众多的书房看一眼,他给她找了好多书不说,每本书的扉页基本上都夹了一张纸条,纸条上是关于这本书的看点。
  纸条崭新崭新的,上面的字迹看上去是用钢笔新写上没多久。
  这么繁重的工作任务也不知道他从昨晚到今早花费了几个小时完成的。
  太厉害了,也真是对她有心了。宋莱摸摸那堆堆积的高高的书,心里一阵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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