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3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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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换个手套。”大宝说。看起来,他非常讨厌这种黏糊糊的东西。
  死者的肠道都已经被焚毁了,好在我们在尸体的一肚子灰烬中,找到了她的胃。此时的胃已经受热变成了一个苹果大小,胃壁增厚不少。我们费劲地把烧熟了的胃剖开,发现胃内还有十几克残余的食糜。我把食糜舀了出来,在水里漂洗。很快,我们就看到了成形的西红柿片、鸡蛋末、米饭和青菜。
  和厨房的剩菜完全吻合。
  尸体的前侧烧毁严重,后侧却保存完好,甚至枕部的残余头皮上还黏附了几撮毛发(毛发是最容易受热烧毁的)。
  “这几根毛发也能说明问题啊。”我对大宝说。
  大宝意识到了我的想法,说:“明白,死者在遇火的时候,丝毫没有动弹过。所以这几撮压在枕下的毛发得以保存。”
  尸体检验结束,我已经对案件胸有成竹。这些检验所见,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如果现场勘查部门能够支持我们的论断,则本案铁板钉钉,刘晨彬想抵赖也没有用了。
  顾不上吃午饭,我和大宝赶去现场支援林涛他们。
  我们尸检这么久的时间内,林涛他们只把现场的灰烬全部分区域铲进蛇皮袋装了出来。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做了这么久,此时的林涛和陈诗羽已经成了“黑人”,脸上沾满了烟灰炭末,像是刚从矿洞里出来的一样。
  “你们都结束了?”林涛用他的休闲装袖口擦了额头上的汗,立即在额头上形成了一条黑黑的印记。
  “你这是……”我指着他的袖口说。
  林涛摆摆手,说:“反正也废了!无所谓了!对了,总队什么时候能给我们配个工作服?”
  我笑了笑,说:“有什么发现吗?”
  “能有什么发现?”林涛说,“就是铲灰啊。不过这个小羽毛还真是厉害,我铲了七袋,她居然铲了九袋。”
  “这有啥,你去我们公安大学试试。”陈诗羽说。
  林涛反驳道:“我们刑警学院不比你们差好吗。”
  “起火点找到了吗?”我打断了他俩的“打情骂俏”。
  “地板扫出来了,可以明显看到起火点在席梦思床垫和窗户之间。”林涛指着地面上一块被烧毁缺损的木地板说,“这个位置,经我们核实,极有可能是液化罐所在的位置。”
  “液化气罐,”我摸着下巴说,“也就是说,起火的时候液化气罐仍在往外喷气。”
  “一点儿不错。”林涛说,“我们分析的过程应该是这样的:先是把液化气罐从厨房搬到了卧室,放在席梦思床的旁边,把出气口对准了席梦思床,然后放气。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房间里有了一定含量的液化气,此时点燃,会造成爆炸、冲击波。火焰瞬间点燃了仍在往外喷气的液化气罐,所以席梦思床和床上的尸体烧毁得最严重。”
  “也就是说,虽然起火点在床边,但点火的位置不一定在床边。”我说,“在房间里充斥了液化气的情况下,在任何位置点火,都会导致一样的结果。”
  林涛点了点头,说:“是这样的,点火点,恐怕不好确定了。”
  “未必。”我神秘一笑,说,“去吃碗面条,然后继续。”
  “筛灰?”林涛问。
  我点了点头。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我们勘查组都在对蛇皮袋里的灰烬逐一进行筛取,筛去一些小颗粒的灰烬,留下一些较大的物体,然后观察这些物体来自哪里。这是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勘查的一种手段。烧毁到这种程度的现场,只要能点燃的,几乎都已经化作小颗粒的灰烬了,留下的,都是一些不易烧毁的金属物件,这些物件中,就可能找到一些关键的线索。
  在筛了近三个小时后,筛灰工作在林祷的一声欢呼中结束了。
  林涛在一个标注为“h”的蛇皮袋的灰烬里,找到了一个打火机的防风帽。
  “打火机的位置,很有可能就是点火的位置。”林涛说,“这个h号蛇皮袋对应的房间位置,是房间的窗户边,也就是伤者被发现时所蹲着的位置。”
  我重新走到现场,模拟了当时刘晨彬蹲着的位置,说:“如果是处于这种状态点火,起火后,因为起火点是床边,所以刘晨彬是背部稍左侧对着火源。这和他身上的烧伤形态及位置,完全吻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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