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存者(法医秦明系列5) 第4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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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局长,我很不能理解你们的决定。”我说。
  赵局长明知故问:“怎么了这是?兴师问罪来啦?”
  “景呈祥无疑就是a系列案件的主凶,为何要放了他?放虎归山留后患,你不怕他再去作案吗?”
  “可是,我们是行使公权力的,又不能滥用私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除了放人,还有更好的办法吗?”赵局长搬出了大道理。
  “怎么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了?为什么我觉得证据确凿?”我毫不让步,掰起手指,准备把证据列一列。
  “这是省厅决定的。”赵局长笑眯眯地说。
  看来赵局长懒得和我们论理,直接把师父给搬了出来。不过这一招很好用,我准备的各种说辞一下全被堵了回来。
  我被噎得说不出话,愣了许久,拉起林涛赶回厅里。
  “师父,为什么总队要决定放人?”我一进师父办公室,就开门见山道。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师父笑嘻嘻的表情,和赵局长一模一样。
  “怎么就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了?这案子不能再出什么幺蛾子了!已经死了七个人了!”我说,“而且小羽毛他们还在外省孤军奋战!”
  “一晚上的审讯,这个人完全不招供。”师父摊了摊手。
  “不招供就放人吗?”我说,“现在那么多案子都是零口供判决的,为何这个就不行?”
  “口供还是很重要的。”师父说,“能让检察官和法官坚定信心。现在都是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如果信心不足,法官也不会判有罪的。零口供判决,那是需要非常扎实的物证基础,还需要检察官和法官下决心。”
  “这么多证据,我们可以帮助法官坚定信心啊。”我说。
  “可是,证据还是不扎实嘛。”师父说。
  “我就想不明白了。”我说,“一来,四起案件的作案工具,和嫌疑人随身携带的检修锤高度吻合。”
  “铁路检修工人也有好几千啊,这个证据没有特异性。”师父说。
  “二来,两起案件的监控中都反映出凶手作案时喜欢穿着灰色风衣。而且,第四起案件中的凶手步态,和嫌疑人步态完全吻合。”
  “风衣就更没有特异性了。至于步态鉴定,嗯,法律上不承认啊。”
  “三来,宝嫂被伤害案的现场,提取的手印虽然只能排除不能认定,但是林涛仔细看了,不能排除景呈样。”说到宝嫂,我的心刺痛了一下。
  “你也说了,只是不能排除。”
  “那……那dna呢?dna是可以认定的吧?除非他有同胞兄弟?也喜欢穿灰色风衣?也是铁路维修工人?”
  “现场dna是在遮盖摄像头的毛巾上检出的。”师父说,“首先没有办法确定遮盖摄像头的动作和杀人的动作有关联。其次,即便有关联,也不能确定这条毛巾上的dna就是凶手的dna,比如,如果这条毛巾是捡来的呢?”
  “哪有那么多巧合!”我抗议道,“所有的证据结合在一起,就是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证据体系已经完善了!法庭也要讲一个常理化吧!如果这些都不能作为证据的话,还有什么证据能够指出犯罪?”
  “前不久肖法医那一组办了个案子。”师父徐徐道来,“一个人杀完人后,身上黏附了大量被害人血迹,所以他回家后,把身上的一整套衣服都埋到了田地里。他们现场勘查的时候,找到了这些被掩埋的血衣,血衣上做出了死者的血迹,还有嫌疑人的接触dna。”
  师父突然顾左右而言他,我一时不知怎么接话。
  师父接着说:“本来以为这是一起铁板钉钉的案件,没想到,嫌疑人到案后一直拒不交代杀人罪行。甚至在办案单位依法向嫌疑人宣布鉴定结果后,嫌疑人还狡辩称是有人偷了他日常所穿的衣服去现场杀人。”
  “这显然不合常理。”我说,“谁栽赃,还会偷一整套衣服去作案?”
  “可是法官认为,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所以判了无罪。”师父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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