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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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樱没想起那么多。
  她只知道,当林臻站在舞台弹唱着枪花的传世名曲dont cry,搜索着人群中她的时候。
  他右眼一眨,对着她笑,嗓音沙沙的清凉。
  何樱觉得四肢的血液直往心口涌去。
  她很确信,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他。
  那天走出学校音乐厅时,她一路垂着眼,远远地跟在人群身后。
  林臻找到了她:“喂,何樱……”
  少年止住话,像是在等她的赞扬。
  “林臻,”她还是不肯抬头,轻声细气的:“歌很好听。”
  林臻脸一红,舒慰笑着跑远了。
  何樱却望着八角长廊上垂着的紫藤萝,鼻子一酸。
  在经历过一场以惨败告终的闹剧后,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了林臻。
  死性不改。
  但人都是趋利避害的。这次,她决定吸取教训,要把喜欢藏的更深一点。
  整整一年,林臻陪着她走过晚自习放学的八角长廊。
  要等到高考完,高考最紧要,她不断告诫自己。
  一切止步于高考百天誓师大会。
  那天后,上学放学,她忽然再也没在长廊楼梯见过林臻了。
  闺蜜们很担心地问过她,何樱只是摇头。
  她听人说起过少年心性浮动,三分钟热度,就跟五三必备篇目里那首《氓》写的一样:
  “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还能怎么样。
  她连眼泪都没洒,只是撒着娇告诉何琮骑车上下学好累,要他来接送。
  所幸高考发挥的不错,录取完后,何樱便把自己一头扎进了健身房。
  林臻连同一堆旧书试卷,被她抛在了九中盛夏的绿墙边。
  女大十八变,加上健身打扮,渐渐,何樱出落成了和她妈妈年轻时一样颜色娇妍的美人儿。
  何樱承认,自己也动过服软的念头。
  若是想状似不经意的撩拨一下林臻,引他乖乖上钩,她能想出不下十种方法。
  但自尊不许她落到尘泥里,那么卑微。
  后来,尽管追求者众多,她也没对谁动过心,没谈成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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