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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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日记的第一本,也就是老爷子刚创业的时候写的,大概还年轻,所以老爷子一手字写的潇洒极了,一行字,上冒头下出框,总之一瞧就是不安静的一个人。
  内容写的很简单,说是他隔壁老王家的儿子,娶了个苏州来的媳妇,媳妇带的陪嫁,有丝绸做的袄子。特别的好看,整个家属院都疯了,小姑娘小媳妇们都排着队过来看新奇,挤得他今天差点没上了楼。
  老爷子于是写道:女人爱美是天性,这是个有利可图的事儿,要是能弄点货来,不怕没钱赚。
  温晓不由抬头看了看上面的日期,1980年2月2日。
  这时候,能有这想法,那可真是思维敏锐的人了。温晓接着往下翻,这显然是老爷子的经商心得,有所获的时候才会记上两笔,所以日子并不是连贯的。第二篇,已经到了2月5号了。
  这会儿老爷子写着:今天老王家请客,我过去了,跟嫂子说了两句话,嫂子说,这料子都是他们自己织的,这年头不流行穿这个,每家每户都不多。我提出想要买一些过来,嫂子说可以写封信过去,我准备去苏州一趟,就是没钱!
  最后四个字,让温晓也哑然失笑,那会儿可不是都没钱吗?温晓听他爸说,八十年代初他在工厂里做木工,还吃不上白面馒头呢,都是粗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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