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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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进到厨房做了两份切达奶酪加帕玛火腿三明治和一碗优格加什锦麦片,却吃得不多,反而选择了咖啡、水和几颗止痛药。他喝了五杯矿泉水,吞了两颗止痛药,拿出一本记事本试着大略记下事发经过,才写没多久电话就响了。
  新闻已经出来:“明星记者麦可·布隆维斯特与电视明星拉瑟·卫斯曼”成为一起“神秘”杀人戏码的核心人物,神秘是因为谁也猜不透为何在某个瑞典教授头部中弹的现场,偏偏出现了卫斯曼和布隆维斯特,无论两人是一起还是分别到达。提问之间似乎有某种恶意的影射,因此布隆维斯特十分坦白地说自己会深更半夜跑去那里,是因为鲍德有急事想找他谈。
  “我是为了工作去的。”
  他其实无须如此防备,他本想针对外界的指控提出解释,但那可能会促使更多记者深入挖掘内幕。因此除了这句,他一律只说“无可奉告”,即便这不是理想的答复,至少也够直接明了。之后他关掉手机,重新穿上父亲的旧毛皮大衣,朝约特路方向出发。
  办公室里的热闹气氛让他想起了往日。里头的每个角落都有同事全神贯注地坐在桌前工作,一定是爱莉卡讲了一两段热血沸腾的话,让每个人都意识到此时此刻的重要性。最后期限只剩十天,另外还有雷文与赛纳的威胁阴影笼罩着,整个团队似乎已作好应战的准备。他们一看到他都马上跳起来,询问关于鲍德与夜里发生的事,以及他打算怎么对付赛纳集团那几个挪威人的烂提议。但他想效法他们,安静且专注。
  “等一下,等一下。”他说着走到安德雷的桌旁。
  安德雷今年二十六岁,是全办公室最年轻的一个。他在杂志社结束实习后继续留下来,有时当临时雇员(就像现在),有时当自由撰稿人。没能聘他当正式员工让布隆维斯特很难过,尤其他们还雇用了埃米和苏菲。若由他来决定,他宁可选择安德雷。但是安德雷还没打响自己的名号,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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