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3 / 4)
七福晋倒是也认同毓秀的观点,做生意自然就是要往大了做,不可能一大摊子全依赖一个人,不过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着像刘佳氏这样合适的人。
“慢慢寻摸,民间不是有一句话叫做‘骑驴找马’,咱们也这样,先把摊子支起来再说,我就不信天下这么大,还找不到琢磨这些东西的人,北边没有,那就去南边找,实在不行就去挖别家的墙角,只要银钱给的够高,那就没有挖不来的墙角。”七福晋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当然了,除了财大气粗之外,主要还是有背景,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腰杆这么硬,底气这么足。
挖人墙角这种事情,听起来不太道德,不过并没有突破毓秀的道德底线,换句话说,她的道德底线其实挺低的,一个极端爱自己的人,本质上就是自私的,道德底线自然也就相对要低一些,这并不奇怪。
第71章
等送走了七福晋,毓秀也没犹豫,直接让人去请侧福晋到正院来,甭管人家答应不答应,这事儿早问清楚,心里头就不惦记着了。
刘佳氏看到正院来人的时候,心里头还挺奇怪的,毕竟福晋的性子确实不怎么爱管事儿,没事儿的情况下也不会叫她们过去,所以正院既然来人请她过去,必然就是有事儿。
刘佳氏也怕福晋那边真有什么急事,所以连衣服也没换,急匆匆的便跟着人去了正院。
毓秀这还是头一次看刘佳氏穿汉服,淡蓝色绣有梅花样式的长比甲,无领无袖,两侧开叉一直到膝下,显得身材修长柔美,里面广袖交领的短衣同样绣有梅花式样,下面配了一条深蓝色的皱裙。
确实要比直筒的旗袍好看得多,好看到她都跟着心痒痒了,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好,别看如今她是个满人,不过上辈子却是实打实的汉人,这辈子也是满人的身体,汉人的心。
毓秀也没做什么铺垫,直接开门见山的把意思跟刘佳氏说明白,简单来说,就是做一笔生意,她可以提供银子,或者是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刘佳氏则是负责提供胭脂水粉的方子,以及服装首饰的样式,一经录用,就有报酬。
刘佳氏还真没想到福晋叫她过来,是跟她谈生意来了,不过这生意好呀,胭脂水粉的方子她有,卖出去也无所谓,还能赚了银两,继续研究新的胭脂水粉,至于服装首饰的样式,对她而言,那就更算不了什么了,就像写话本的穷秀才一样,灵感一个接着一个,人家写几本话本没问题,她出几本画册也没问题,保证没有重样的。
“既然福晋抬爱,那我也就没有推脱的理由了,您这边什么时候需要,我什么时候就能把那些方子给您拿来,您试过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值多少银子也是您说了算。”刘佳氏的姿态放得很低,其实对她而言,这件事情赚银子的意义,要小于同福晋打好关系的意义。
府里的爷不能指望,她的后半辈子还要靠着福晋呢,福晋多几分善意,她就能过得好几分,更何况日后这贝勒府肯定是二阿哥来继承,而且二阿哥还有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相比之下,她的弘昇虽然年龄大,但是一点优势都没有,等到被分出贝勒府之后,那便沦为普通宗室了,要是二阿哥日后能帮衬几分,弘昇在京城的日子也能好过几分。
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刘佳氏都必须要同福晋搞好关系,所以别说是对方要跟她做一笔生意了,便是直接将她的方子要走,直接吩咐她设计首饰和服装,她也是不会反抗的。
刘佳氏答应的如此干脆利落,毓秀倒是有几分明白对方的想法了,方子要不要,她说了算,方子值多少银子,也是她说了算,还真是一笔不怎么公平的买卖。
毓秀心里头说不上来是同情,还是庆幸,总之感受挺复杂的,其实不管是嫡妻,还是妾室,在这个年代都是合理合法的,错不在她们这些女人,每个人都过得挺不容易的,如果当年她是穿在了刘佳氏身上,可能今天伏低做小的就是她了。
毓秀自认自己不是什么圣母,没有多少奉献精神,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一直都是在追求享受,从来都没想过为别人做什么。
但是现在瞧着刘佳氏,这个昔日同她针锋相对的女人,心里却生出一股冲动,或许以她现在的身份,真的可以为这些女人做一些事情,哪怕她帮不了多少人,哪怕她帮不了多少忙,哪怕她根本改变不了什么,但是也想尽一份微薄之力,总是能帮到几个人的。
毓秀虽然已经有了这个想法,但是具体要做什么还没想清楚,她没有舍身成仁的勇气和魄力,也没有舍己为人的胸怀,自然不会为此让自己冒险,说到底,她的微薄之力真的只是微薄之力,做善事的前提是不可以危及自己。
“你先把东西准备好,要检验的话,应该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抛开别的不谈,做生意就得讲做生意的规矩,我们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毓秀承诺道,该给的她一分都不会少。
这一点,刘佳氏还是相信的,如果福晋真是贪这种小便宜的人,大概早就明目张胆了克扣她们的份例了,反正这种事情又不会有人管,爷不会管,宜妃娘娘应该也不会管,旁人就更是没有那份闲心了,有时候她自己都庆幸,虽然没摊上个靠谱的爷,但是福晋心眼儿正,生活就还有指望。
“多谢您了。”刘佳氏起身,郑重的行了一次大礼,“妾身听说,二阿哥去前院读书的这几日,每日中午都要到正院来用午膳,大阿哥虽说年龄不小了,但是也是正在读书的年纪,而且极为感念福晋的恩德,不知可否让大阿哥中午也到正院来用膳?”
头几年的时候,刘佳氏是恨不得把儿子拴在自己身边,生怕被福晋抢走了,不过如今的心思却是跟之前截然相反,让弘昇每日过来正要用膳,一来是希望弘昇在跟二阿哥同进同出的时候,可以多培养些感情,二来是希望福晋能够对弘昇多了解几分,这孩子心眼儿正,甚至还有点缺心眼儿,比谁都实诚,不会跟人耍心思、斗心眼,所以不管是跟二阿哥相处,还是跟三阿哥相处,都不会动什么歪心思的。
三来,她这也算是投诚了,连儿子都可以日日到正院这里陪福晋用膳,心应该足够诚了。
其实对弘昇这个孩子,毓秀知道的比刘佳氏想象中的要多,毕竟全府都是她的人,哪怕她没有让人监视弘昇的意思,但该知道的也都能知道,这孩子不像他阿玛,也不像他祖父,当然跟刘佳氏也不太相像,这三个人都没有这么……蠢。
虽然用‘蠢’这个字来形容一个七岁的小孩子不太合适,不过弘昇好像真的是那种天生一根筋的人,脑子不会拐弯儿,思考问题都是直来直去,当然不是说他智商有问题,只是太老实,太憨厚,若是在平常人家,还能用‘忠厚’这么一个褒义词来形容,但是生在贝勒府,又是庶长子这样一个敏感的身份,真的很难长成老实憨厚的性子,这也算是得天独厚了。
毓秀不喜欢妾室和庶出的孩子在自己眼前晃悠,所以弘昇除了每个月初一和十五过来请安之外,基本上是不需要到正院来的。
不过,别说弘昇有这么一副老实憨厚的性子,就算是生得聪明伶俐,那也威胁不到弘晶的地位,所以她对弘昇并没有什么恶感,若是早膳和晚膳的话,一个是她起不来,一个是时间太晚了,她有可能拒绝,不过午膳的话,她倒是并没有拒绝的理由。
“随弘昇,他要是有时间过来用午膳,那就跟弘晶一起过来,要是功课紧张的话,那就还是在前院用膳,不需要那么死板,就算我同意了,这也不是什么规矩,来不来都可以。”毓秀并没有拒绝,左右就是多一个小孩子一起用午膳,多大点儿事儿。
对毓秀而言,这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不过对刘佳氏来说,就不一样了,听见福晋同意,她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甭管府里日后会来多少得宠的新人,爷日后又会有多少阿哥,但如今她儿子也算是有依靠了。 ↑返回顶部↑
“慢慢寻摸,民间不是有一句话叫做‘骑驴找马’,咱们也这样,先把摊子支起来再说,我就不信天下这么大,还找不到琢磨这些东西的人,北边没有,那就去南边找,实在不行就去挖别家的墙角,只要银钱给的够高,那就没有挖不来的墙角。”七福晋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当然了,除了财大气粗之外,主要还是有背景,不然的话,也不可能腰杆这么硬,底气这么足。
挖人墙角这种事情,听起来不太道德,不过并没有突破毓秀的道德底线,换句话说,她的道德底线其实挺低的,一个极端爱自己的人,本质上就是自私的,道德底线自然也就相对要低一些,这并不奇怪。
第71章
等送走了七福晋,毓秀也没犹豫,直接让人去请侧福晋到正院来,甭管人家答应不答应,这事儿早问清楚,心里头就不惦记着了。
刘佳氏看到正院来人的时候,心里头还挺奇怪的,毕竟福晋的性子确实不怎么爱管事儿,没事儿的情况下也不会叫她们过去,所以正院既然来人请她过去,必然就是有事儿。
刘佳氏也怕福晋那边真有什么急事,所以连衣服也没换,急匆匆的便跟着人去了正院。
毓秀这还是头一次看刘佳氏穿汉服,淡蓝色绣有梅花样式的长比甲,无领无袖,两侧开叉一直到膝下,显得身材修长柔美,里面广袖交领的短衣同样绣有梅花式样,下面配了一条深蓝色的皱裙。
确实要比直筒的旗袍好看得多,好看到她都跟着心痒痒了,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好,别看如今她是个满人,不过上辈子却是实打实的汉人,这辈子也是满人的身体,汉人的心。
毓秀也没做什么铺垫,直接开门见山的把意思跟刘佳氏说明白,简单来说,就是做一笔生意,她可以提供银子,或者是胭脂水粉和服装首饰,刘佳氏则是负责提供胭脂水粉的方子,以及服装首饰的样式,一经录用,就有报酬。
刘佳氏还真没想到福晋叫她过来,是跟她谈生意来了,不过这生意好呀,胭脂水粉的方子她有,卖出去也无所谓,还能赚了银两,继续研究新的胭脂水粉,至于服装首饰的样式,对她而言,那就更算不了什么了,就像写话本的穷秀才一样,灵感一个接着一个,人家写几本话本没问题,她出几本画册也没问题,保证没有重样的。
“既然福晋抬爱,那我也就没有推脱的理由了,您这边什么时候需要,我什么时候就能把那些方子给您拿来,您试过之后,再决定要不要,值多少银子也是您说了算。”刘佳氏的姿态放得很低,其实对她而言,这件事情赚银子的意义,要小于同福晋打好关系的意义。
府里的爷不能指望,她的后半辈子还要靠着福晋呢,福晋多几分善意,她就能过得好几分,更何况日后这贝勒府肯定是二阿哥来继承,而且二阿哥还有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相比之下,她的弘昇虽然年龄大,但是一点优势都没有,等到被分出贝勒府之后,那便沦为普通宗室了,要是二阿哥日后能帮衬几分,弘昇在京城的日子也能好过几分。
不管从哪个方面考虑,刘佳氏都必须要同福晋搞好关系,所以别说是对方要跟她做一笔生意了,便是直接将她的方子要走,直接吩咐她设计首饰和服装,她也是不会反抗的。
刘佳氏答应的如此干脆利落,毓秀倒是有几分明白对方的想法了,方子要不要,她说了算,方子值多少银子,也是她说了算,还真是一笔不怎么公平的买卖。
毓秀心里头说不上来是同情,还是庆幸,总之感受挺复杂的,其实不管是嫡妻,还是妾室,在这个年代都是合理合法的,错不在她们这些女人,每个人都过得挺不容易的,如果当年她是穿在了刘佳氏身上,可能今天伏低做小的就是她了。
毓秀自认自己不是什么圣母,没有多少奉献精神,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也一直都是在追求享受,从来都没想过为别人做什么。
但是现在瞧着刘佳氏,这个昔日同她针锋相对的女人,心里却生出一股冲动,或许以她现在的身份,真的可以为这些女人做一些事情,哪怕她帮不了多少人,哪怕她帮不了多少忙,哪怕她根本改变不了什么,但是也想尽一份微薄之力,总是能帮到几个人的。
毓秀虽然已经有了这个想法,但是具体要做什么还没想清楚,她没有舍身成仁的勇气和魄力,也没有舍己为人的胸怀,自然不会为此让自己冒险,说到底,她的微薄之力真的只是微薄之力,做善事的前提是不可以危及自己。
“你先把东西准备好,要检验的话,应该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抛开别的不谈,做生意就得讲做生意的规矩,我们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毓秀承诺道,该给的她一分都不会少。
这一点,刘佳氏还是相信的,如果福晋真是贪这种小便宜的人,大概早就明目张胆了克扣她们的份例了,反正这种事情又不会有人管,爷不会管,宜妃娘娘应该也不会管,旁人就更是没有那份闲心了,有时候她自己都庆幸,虽然没摊上个靠谱的爷,但是福晋心眼儿正,生活就还有指望。
“多谢您了。”刘佳氏起身,郑重的行了一次大礼,“妾身听说,二阿哥去前院读书的这几日,每日中午都要到正院来用午膳,大阿哥虽说年龄不小了,但是也是正在读书的年纪,而且极为感念福晋的恩德,不知可否让大阿哥中午也到正院来用膳?”
头几年的时候,刘佳氏是恨不得把儿子拴在自己身边,生怕被福晋抢走了,不过如今的心思却是跟之前截然相反,让弘昇每日过来正要用膳,一来是希望弘昇在跟二阿哥同进同出的时候,可以多培养些感情,二来是希望福晋能够对弘昇多了解几分,这孩子心眼儿正,甚至还有点缺心眼儿,比谁都实诚,不会跟人耍心思、斗心眼,所以不管是跟二阿哥相处,还是跟三阿哥相处,都不会动什么歪心思的。
三来,她这也算是投诚了,连儿子都可以日日到正院这里陪福晋用膳,心应该足够诚了。
其实对弘昇这个孩子,毓秀知道的比刘佳氏想象中的要多,毕竟全府都是她的人,哪怕她没有让人监视弘昇的意思,但该知道的也都能知道,这孩子不像他阿玛,也不像他祖父,当然跟刘佳氏也不太相像,这三个人都没有这么……蠢。
虽然用‘蠢’这个字来形容一个七岁的小孩子不太合适,不过弘昇好像真的是那种天生一根筋的人,脑子不会拐弯儿,思考问题都是直来直去,当然不是说他智商有问题,只是太老实,太憨厚,若是在平常人家,还能用‘忠厚’这么一个褒义词来形容,但是生在贝勒府,又是庶长子这样一个敏感的身份,真的很难长成老实憨厚的性子,这也算是得天独厚了。
毓秀不喜欢妾室和庶出的孩子在自己眼前晃悠,所以弘昇除了每个月初一和十五过来请安之外,基本上是不需要到正院来的。
不过,别说弘昇有这么一副老实憨厚的性子,就算是生得聪明伶俐,那也威胁不到弘晶的地位,所以她对弘昇并没有什么恶感,若是早膳和晚膳的话,一个是她起不来,一个是时间太晚了,她有可能拒绝,不过午膳的话,她倒是并没有拒绝的理由。
“随弘昇,他要是有时间过来用午膳,那就跟弘晶一起过来,要是功课紧张的话,那就还是在前院用膳,不需要那么死板,就算我同意了,这也不是什么规矩,来不来都可以。”毓秀并没有拒绝,左右就是多一个小孩子一起用午膳,多大点儿事儿。
对毓秀而言,这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不过对刘佳氏来说,就不一样了,听见福晋同意,她几乎都要喜极而泣了,甭管府里日后会来多少得宠的新人,爷日后又会有多少阿哥,但如今她儿子也算是有依靠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