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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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牲口方面,箫弘光以分给二房的地薄为由,两头耕牛都没分给他们。剩余的,分的稀少干净,猪仔两只,鸡仔五只,鸭两只,鹅一只,鸡蛋十个,种蛋二十个,菜种少许,在他们还未搬出去之前,可以共用后园的菜畦。
  农具和厨具零星的分了些,恰好够两个人用,多余的一点没有。
  再有两位老人的赡养方面,还有箫书翎的束脩。
  “田土产不了多余的粮食,我就不分了。打猎有时候运气好,有时是淡季,我没办法肯定一个月固定给多少,就按一年算,每年一两银子,年初给。书翎的钱我只出每年束脩二两,文房四宝一套,还有今年他赶考的入场费,其余的吃穿住行不归我管。”箫清羽一字一句说道。
  农家人一年卖粮食卖作物,平均的能卖十多两银子,除去本钱,还有一些苛捐杂税,有读书的还要除一大笔钱,来年又要准备的新的菜苗、稻苗、猪仔、鸡仔,算下来,一年能余五六两下来都要靠老天爷开笑脸,给饭吃。
  所以箫清羽愿意出三两,还是在只有两亩薄田的情况下,算是多的。但大房夫妻就是不甘心,以他们对箫清羽的了解,这孩子靠打猎让家里这些年富得流油,绝不止能赚到三两这个数目。可分了家,这小子硬气了,种田都不肯听他们的,遑论真金白银。
  家,就彻底分了。箫振拖着虚软的步子,带着重新分配好的田契,外出去里正那公证登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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