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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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煜手指稍稍收紧,又握了下,才站起身来,伸出一只脚,紧贴着她的,比了比,越发觉得这姑娘的脚小。
  盯着两人的脚瞧了几秒,他忽然笑了下,侧头看着她,“改天穿个情侣鞋?”
  “好啊。”林苒几乎是脱口而出。
  女孩儿都喜欢浪漫,跟自己喜欢的人穿情侣装,无疑是非常令人开心的事情。
  她圈住沈煜的脖子,仰起小脸望着他道:“你来买。”
  “你买。”沈煜顺势搂住她纤细的腰肢,“哥哥给钱。”
  林苒垂下眸子,“好吧。”
  沈煜低头轻轻蹭着她的鼻尖,“怎么了,让你买怎么就不开心了?”
  “我有选择困难症。”林苒躲开他炽热的唇,心早已抑制不住扑通扑通跳得飞快,面上仍旧强壮镇定,不敢直视他深黑的眼眸,便把视线落在他的喉结上,“我之前在网上看过,太多好看的样式了,都不知道该选哪款。”
  “原来早就有想法了。”沈煜也只是忽然来了兴致,随口一提,没想到却说中了姑娘的心思,他手掌摸着她的脑袋,轻轻揉着那略微凸起的地方,问道,“想穿怎么不跟我说?”
  他一说话,喉结就在滑动,林苒忍不住用食指戳了戳,“还不是怕你不喜欢。”
  “怎么会。”沈煜把她调皮的小手握住,低头咬住她白皙如玉的手指,轻轻吮了下,才松开。
  他单手捧住她的脸,指腹在上面轻轻剐蹭,盯着她的眼睛,说道,“男人心没那么细,你有什么想法要跟我说,别自己闷着,知不知道。”
  “知道了。”
  林苒觉得沈煜对她已经很细心了,很多事情,她自己都没想到,他却能事先替她想到,还有平常生活中,那些体贴入微的照顾,她都记在心底。
  两人在一起后,他不止一次说这样的话,他明明就很好,却总觉得自己做得不够,总想要完善,用最好的方式来对待她。
  能够遇到他,被他喜欢上,真是太幸运太幸运了。
  遇到这样一个你,不管从前受过多大的苦楚,我都觉得,上帝是善待我的。
  林苒每每听他这样认真地跟她说这种话,都会感动得想哭,此时,眼睛已经微润,她努力忍住,使劲眨眼憋回去,低头抿了抿唇角,笑了起来,“沈煜,原来你是这样的。”
  沈煜挑了挑眉,饶有兴趣地问:“怎样?”
  “我以前觉得你是小狼狗属性,等在一起了才发现,你奶起来的时候,简直要人命。”
  林苒本来想说温柔起来的时候,一时嘴快,就用了奶这个字,倒是把沈煜给逗笑了。
  “小狼狗。”这词对他来说还挺新鲜,沈煜轻轻嗤了声,手臂收拢,让她更贴近自己,略一低头,便咬住她的耳垂,声音带着隐忍的克制,“小狼狗现在饿了,小猫咪是不是该满足一下。”
  九月的空气格外燥热,他的呼吸却更加灼人,舌尖轻轻刮过耳廓,刺激得林苒一阵颤栗,本能地抱住他。
  此时,校园论坛已经炸开了锅,首页都是与沈煜和其小女友有关的帖子,最热门的便是有两人吻照的那个,底下不断有人贴出他们的亲密照,还有人扒出两人的高中恋爱史。
  更有知情人士爆料,沈煜进入全国四强的那场比赛中,林苒就以家属的身份坐在观众席为他加油助阵,起初大多数人都不相信,直到知情人士放出数张照片,被打脸的人不作声了,另一部分人瞬间沸腾起来。
  【网友1:啊啊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美好爱情!为什么人家既能考清华还能拥有这么优秀的男朋友,呜呜呜呜羡慕死我了!】
  【网友2:我是上个月才粉上沈煜的,本来觉得谁也配不上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妹子和他站在一起就给人一种特别舒服的感觉,好像也只有她有资格站在沈煜身边似的。】
  【网友3:是的是的,二哥说出了我的心声,从现在开始,我要粉他们两个,日常在校园里捕捉他们恋爱的痕迹,吃狗粮!】
  【网友4:就这爆出来的狗粮已经够我吃一年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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