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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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轻蔑,如看不值一提的蝼蚁,“要求饶找阎王去,在本公主这儿求什么求,我是只会索命的瘟神,可救不了人。”
  御林军将不断求饶的汉子押了下去,她也不管裙摆会不会沾到浑浊的泥水,蹲下身,用食指戳了戳浑身血迹斑斑的少年,“喂,你死了没有。”
  少年没有吱声。
  她以为他死了,正要喊华晟找人挖个坑把他埋了,少年却突然翻了个身,干涸的、新鲜的血渗入地面的雨水中,很快氤氲成大团大团妖冶的红色。
  沾满泥泞的脸被雨水冲刷干净一半,露出半张惊为天人的脸,白得像母妃佩戴的羊脂玉,俊得像画上的小仙君、媚得像勾魂的苏妲己。
  难以想象,俊和媚能同时出现在一张脸上,且对方还是个瘦弱的少年郎。
  饶是见多了美人儿的她,也怔住了。
  少年伸手拽住了她的裙角,她听到他气息微弱道:“带我走。”
  托起下巴,她眯着眼睛笑嘻嘻道:“嘿嘿,我为什么要帮你。”
  少年的眼皮子抖动几下,“我不想死。”
  这倒是实打实的内心话,一点水分都不带掺的,她想了想,又问他,“你都会些什么?繁光宫里不养闲人的。”
  他道:“唱曲儿。我可以唱曲儿给你听。”
  她捧着下巴思索道:“哎?繁光宫好像是没有会唱曲儿的奴役,你来了就有了。”她起身呼唤华晟,“公公,咱们回宫吧。”顿一顿,她指着躺在泥泞中的少年,又补充一句,“记得把他带上。”
  命运的齿轮从此刻开始搅动,于是,从那日起,看似毫不相关的两人有了交集。
  第164章 第一百六十四章
  时过多年,林桑青仍然记得,她还是周朝的长公主那会儿,有许多小爱好。遇见箫白泽的那段日子,她的喜好是养宠物,大到汗血宝马,小到金钱龟,她都养过,繁光宫差点成了第二个百兽园。
  且她十分热衷于给宠物取名字,连御膳房养来准备煲汤喝的黑乌鸡她都给取了个威风凛凛的名儿:小黑鬼。
  将少年带进宫后,她安排他住在繁光宫偏殿,迈几步路便能到正殿,算是给自己找了个新玩伴儿。
  少年洗净脸上的泥污,换上一身锦袍,先前的落魄劲儿一扫而光,若是不晓得他的来历,单看他如今的样子气态,没准会把他认成某位王爷家的世子。
  她不知道他的名字,隔三差五换个花样喊他,一会儿是小哥哥,一会儿是那谁谁,一会儿又换成捡来的家伙。直到有一日,她再也想不到该唤他什么好,于是她像对待宠物一般,动起了给他取名字的念头。
  她问他,“你有名字吗?”
  不知是名字太庸俗说不出口,还是有什么其他原因,少年嗫嚅稍许,最后摇头道:“没有。”
  她又问,“你姓什么?”
  少年抬起黑若磁石的眼眸望着她,“箫。”
  她托着下巴坐在天井中的秋千上,伴着飘摇的落花晃着双腿,沉吟须臾,激动拍掌道:“不如叫箫白泽?”
  少年没有问她为何挑这两个字给他做名字,不假思索,他从容点头道:“好。”似乎哪怕她取的名字再难听,和阿猫阿狗的名字一样随便,他也会接受一样。
  到现在林桑青也没有告诉箫白泽,她给他取的名字究竟有何用意:给他取名之前,她凑巧看过《白泽精怪图》。白泽是地位崇高的神兽,也是祥瑞的象征,更是令人逢凶化吉的吉祥之兽,她给他取名白泽,便是希望他能够人如其名。
  那是当年娇纵桀骜的长公主给予过旁人最好的祝愿。
  外来的男子是不能留宿在后宫中的,更别说过夜了,这是周朝成立几百年来的规矩,从未有人违背过。
  母妃很快晓得她收容陌生男子住在繁光宫偏殿的事情,并专门抽出时间,语重心长地同她谈话道:“昭阳,你是周朝的长公主,怎能让男子与你住在一起,这事若是传出去,不单对你的名声不好,对他的名声也有损伤。从今日开始,白泽搬到别处居住,你收收心,好生准备过段时日的及笄之礼,别整日欺负人家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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