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2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阿圆、阿昌却是一年四季好胃口的,且荤腥不忌。这样的热天,半上午、半下午饿了,阿圆也能吃上两个胡饼夹剁碎的玛瑙肉,或者吃上一屉子玉尖面阿昌也是一样的,两人的加餐同步且一致。
  自从到了沈记,阿昌胖了不少,只是个头儿却没见长;阿圆却在青春期的最后一段又努了一把劲儿,一年长了好几寸。
  沈韶光换算自己的身高,约莫有165公分,而阿圆比她还高大半拃,总有175以上了,腰身也又更宽,于三公主一语成谶阿圆果真六七八月徒伤悲了。
  然而客人们却觉得这样甚好,“看贵店的人,就知道饭食好吃看他们长得多体面。”
  无限好文,尽在晋江城
  不大那么“体面”的沈韶光和于三:“……”
  沈韶光和于三又菜鸡互啄,一个觉得对方吃得也不少,怎么就不长肉呢真丢大厨的脸面另一个日常嫌弃,吃饭还不如猫儿多,嘴又馋又刁
  沈韶光觉得自己有一半的冤枉:吃的少是真事儿,馋和刁不是真的你看我日常就是用清粥小菜吊命呢。
  沈记早晚的粥有纯大米粥、大米绿豆粥、大米百合莲子粥、荷叶粥、青菜瘦肉粥换着花样儿地来。
  小菜除了夏季各种时令菜蔬外,就是咸菜:于三公主各种贵族范儿的腌菘菜、腌萝卜、腌黄瓜、腌紫姜,还有香煎醪糟鱼鲊、茱萸酱炒腊肉、腌咸蛋之类的“腌货周边”。
  沈韶光不顾“量子芝诺效应”,依然时不常地去观测她的腌火腿,一边想象着唐鲁孙先生的火腿拌荠菜就粥是什么滋味儿,一边学着于三的样子,拿竹签戳一戳然而并没戳出个所以然来,可见从小鲜肉成为眼神迷人的老腊肉,是个漫长的过程,急不得。
  沈韶光又想起“二年腿”林少尹来,他大约有二十五六岁按年纪和长相来算,还新鲜得很,但谁让人“天赋异禀”呢愣是凭着那副八风不动的性子缩短了发酵期
  想到他最近总是似藏了千言万语的眼神儿,微笑时眼角那一勾,喝过汤水后的唇珠,还有那臂膀腰身,沈韶光就有些燥,稳住啊,我的节操和底线
  终于,沈韶光把咸菜也吃烦了,又把魔爪伸向了其他活物儿。
  晨间,送鱼来的大叔交付了鱼之后,沈韶光笑问:“郎君能不能带些蚱蜢和金蝉来蝉要才从地下爬出来还没脱壳的,已经能飞的没那么香嫩,不好吃。”
  卖鱼的笑道:“小娘子是城里的富贵人,怎么想出吃这些个来野地里的东西,我们灾荒年靠吃这个救命嘞。”
  “好吃着呢,郎君只管逮些来就是。”沈韶光笑道。
  别说沈韶光这种穿越前是草根儿,穿越后是宫廷女奴的小酒馆老板娘,便是本朝真正的富贵人也有吃这些东西的,比如玄宗皇帝,比如今上的祖父。
  拒云,开元四年闹蝗灾,玄宗恨恨地扪蝗而食,云“尔食朕百姓五谷,如食朕之肺腑”,硬是带领官员百姓打赢了那场蝗灾攻坚战。
  当然,此时距离开元已经有些久远,且玄宗食蝗有太多的政治意义,真正为口腹之欲吃“虫”的是今上的祖父。
  据宫里的老庖厨讲,那位圣人最爱吃金蝉脯子,或烤或蒸或焯,然后加醋、酱、香菜、蓼菜等调味,每夏必啖之。据说当时有很多达官贵人跟风的,先帝还有今上,倒是对这个都一般。
  沈韶光不知道达官显贵们还爱不爱这一口儿,回头或许可以问一问林少尹。
  卖鱼的本职种地,自去年捉鱼进城来卖,成了沈记的供货商,这大半年日子松快不少,小娘子家馋嘴,这点儿忙是要帮的,且小娘子说明是要买。
  第二日果然带来一罐子金蝉幼虫沈韶光老家叫知了猴儿的,并用草茎子串的十几串儿蚱蜢,自云蝉是家里小儿昨晚挖的,蚱蜢是他们晨起逮的。
  沈韶光感念小童们不容易,多多地付了钱,笑道:“多谢君家小郎君帮忙。”又给带上了些花糕,以示感谢。
  卖鱼的喜笑颜开地走了,沈韶 光便料理这些“虫”。
  像皇帝那样吃蝉脯子,沈韶光没那耐心,便决定使出“油炸”大法,整个儿炸着吃。
  清洗是最重要的一步,然后用花椒盐水略腌渍,晾干水分,便可以下锅炸了。
  炸这个与炸小丸子没什么不同,先细火慢炸,待差不多炸透了,捞出,升高油温再复炸一遍,使其更加酥香。
  然后略撒些胡椒孜然粉,空口儿,下酒,夹胡饼吃,都好得很。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