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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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灿沉默了片刻后,给出了一个直接把王洋给吓一跳的回答——
  “你一见钟情过吗?”
  “……没。”王洋抽搐了下嘴角,“别告诉我你对某个女人一见钟情了。”
  “嗯。”
  “……”真的假的?王洋咽了口唾沫,心想这可是大事件,一个不小心是会出大事的!他连忙追问道,“时间?地点?”
  “昨晚,梦里。”乐灿诚实地回答说。
  王洋愣了半晌,只觉得有一句mmp憋在嗓子眼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狗屁的一见钟情,你他娘的不就是做了个【哔——】梦而已吗喂!!!
  作者有话要说:  乐灿:不愧是我,梦都能做的如此华丽!
  傅明寒:呵呵,你梦见别人老婆还挺得意是吧?
  乐灿:是前妻。
  傅明寒:……
  诸君,我喜欢看男人撕逼,男人撕逼使我兴奋!【喂】
  感谢荔枝和修竹的地雷,抱住么么哒~
  lt/
  第19章 搞事啊搞事
  如果让乐灿听到自家经纪人的心声,他八成会觉得挺委屈——
  【哔——】梦至少有【哔——】情节,他从头到尾可就只摸到了人家的小手手。啧,只是稍微嘴花花了一句就被踹下了河,梦里的姑娘还真是……
  有点棒啊!
  不愧是他做的梦。
  ……对了,那姑娘不仅手漂亮,脚也挺漂亮的。
  王洋看着乐灿脸上有点荡【淫】漾【荡】的笑容,只觉得牙疼,做人怎么可以不要脸的这么理直气壮?而且,不管怎么说,在一切都准备停当的情况下突然要求换主打歌,这是绝对不行的,哪怕乐灿“背景雄厚”且是公司的一哥也不行。所以最终,两人的商量结果是——
  乐灿先把歌写出来,再由王洋将它提交给公司评估。
  如果他的新歌的确比原本定下来的主打歌要优秀,就更换,反之亦然。
  王洋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不过是“求稳”,毕竟如今的乐灿并非“崭露头角”,而是已然“功成名就”,所需要的并非是变了法地“往上爬”,而是维持住现在的地位。
  乐灿对此也没什么意见,他倒是没考虑这么多,理由就一条——劳资写的歌怎么可能会不好?
  某种意义上说,能自恋到这个地步,也是一种成就了。
  更换主打歌的事姑且不说,更让王洋头疼的是,乐灿这家伙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居然暂时不打算离开此处。不离开也就算了,他又偏偏不想住在镇子上,反倒让他弄辆房车来,意图住在荒郊野外的河边,美其名曰“培养灵感”。
  劝了数次发现毫无效果后,王洋也懒得再劝,而是认命地为这位祖宗做起了服务工作。他现在算是明白为啥公司那么多经纪人,老板却偏偏指名他来“照看”乐灿了,就是欺负他脾气好呗!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掌控欲强的经纪人再碰上一个任性的乐灿,那画面还真有点……让人不敢想。
  不过王洋也跟乐灿提前打好了招呼,留个几天姑且不说,时间长了狗仔肯定会闻风而来。
  乐灿毫无疑问也明白这件事,他在皱眉不爽地“啧”了声后,承诺自己会在那之前离开,不会惹更多麻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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