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也是沈青云命中该当有此惊吓,他将济南乃至山东翻了个底朝天,又命大批人马在婧怡可能途径之地搜索,到后来,范围又扩大到山东周边的城县村镇。
人没有找到,摄政王宠妾灭妻、将王妃气得出走的消息却不胫而走,原本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威武形象荡然无存,倒成了个不折不扣的风流浪荡子。
英雄难过美人关,大抵就是如此了。
……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婧怡在保定庄上已住了大半个月,每日晨起采花弄草、晚间枕蛙声入眠,倒也落得自在。
沈青云终于回了京,却并非如去时那般藏匿首尾——他是和鲁王一道来的。
想来,皇上的病势已十分沉重。
至崇德元年四月十三日,京师戒严,及次日,城中各寺观齐举哀钟三万次——崇德帝驾崩了。
那庄头在自个屋中来来回回转了十几个圈,终于还是跑到婧怡面前道:“王妃,奴才寻思着要不要往京城府里送个信——这改朝换代的,总要乱一阵子,您是千金贵体,在这乡野地方总不妥当。”
是说皇帝死了,朝中必有一番争斗,她在这没有任何守卫的庄子里住着,若叫那有心人挟持了去,只怕要对沈青云不利。
婧怡实以为这庄头见地不俗,说得极有道理,只是她自己躲着不叫沈青云找到,如今却又命人去传信,颜面如何挂得住?左思右想,还是摇头道:“想来不至如此,王爷近日定然事忙,我在此处的消息还是过一阵子再告诉他罢。”
庄头嘴上应诺,心下到底忐忑,若婧怡有个闪失,自己全家小命不保;而此刻偷偷将消息传给沈青云,即便王妃怪罪,王爷也能保他。
遂不再耽搁,套了马车偷偷儿摸进城,往摄政王府报信去了。
偏巧这日晚饭灶上做得酒酿圆子,因那圆子爽滑软糯又香甜可口,婧怡多吃了几勺,便有些积食,睡得晚了不说,躺在床上一时也没能睡得着。
正是辗转反侧之间,忽听窗棂一声轻响,似有什么东西从外头跳了进来,却又没听见脚步之声。
婧怡僵住,心脏怦怦乱跳,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她睫毛轻颤,微微睁开了眼睛。
床前立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月光打在他脸上,露出了一张胡茬遍布的脸。
这一惊本该非同小可,婧怡却只是瞪大眼睛,怔怔地定在那里——脑海中遥远而模糊的记忆渐渐清晰,有一个穿粗布短打、形容狼狈又面目凶恶的身影与眼前这个大胡子男人重合。
她好像回到了留宿通州客栈的那晚,待字闺中的小姑娘,正是前途茫茫、战战兢兢的时候,被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毛贼吓得半死,又顺走她贴身的金项圈,一度令其忧心忡忡,唯恐名节有损;乃至后来金项圈莫名回归,令她疑心毛贼身份,偏又摸不着头绪。
后宅妇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视名节清誉胜过性命,与这毛贼的几次交集,说是婧怡最大的秘密也不为过了。
可眼下、眼下……
虽然胡茬遍布,可那又高又宽的额头、又浓又挺的长眉、还有点漆一样深邃明亮的眼睛,分明就是沈青云!
仿佛一直断开的线被忽然连了起来。
婧怡像在通州客栈那晚一样,张口欲呼。
大胡子男人、不,沈青云果然伸手来捂她的嘴。
婧怡早有准备,一把抓住那手,张口便狠狠咬了下去!
犹记通州那晚,自己拿话哄骗他,他还曾说她口舌灵便、心肠蛇蝎来着,转眼再见已是夫妻,想必他早已认出她来,否则也不会有送还项圈一节。
如此,他看她故作温柔小意、撒娇卖痴,岂不是跟看耍猴的一样!
婧怡只觉脸上火烧火燎,从前与这男子亲密无间,心中总有防线,眼下却仿佛被扒光了衣裳,赤条条、光溜溜,再无一丝遮掩。
好你个沈青云呀! ↑返回顶部↑
人没有找到,摄政王宠妾灭妻、将王妃气得出走的消息却不胫而走,原本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威武形象荡然无存,倒成了个不折不扣的风流浪荡子。
英雄难过美人关,大抵就是如此了。
……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婧怡在保定庄上已住了大半个月,每日晨起采花弄草、晚间枕蛙声入眠,倒也落得自在。
沈青云终于回了京,却并非如去时那般藏匿首尾——他是和鲁王一道来的。
想来,皇上的病势已十分沉重。
至崇德元年四月十三日,京师戒严,及次日,城中各寺观齐举哀钟三万次——崇德帝驾崩了。
那庄头在自个屋中来来回回转了十几个圈,终于还是跑到婧怡面前道:“王妃,奴才寻思着要不要往京城府里送个信——这改朝换代的,总要乱一阵子,您是千金贵体,在这乡野地方总不妥当。”
是说皇帝死了,朝中必有一番争斗,她在这没有任何守卫的庄子里住着,若叫那有心人挟持了去,只怕要对沈青云不利。
婧怡实以为这庄头见地不俗,说得极有道理,只是她自己躲着不叫沈青云找到,如今却又命人去传信,颜面如何挂得住?左思右想,还是摇头道:“想来不至如此,王爷近日定然事忙,我在此处的消息还是过一阵子再告诉他罢。”
庄头嘴上应诺,心下到底忐忑,若婧怡有个闪失,自己全家小命不保;而此刻偷偷将消息传给沈青云,即便王妃怪罪,王爷也能保他。
遂不再耽搁,套了马车偷偷儿摸进城,往摄政王府报信去了。
偏巧这日晚饭灶上做得酒酿圆子,因那圆子爽滑软糯又香甜可口,婧怡多吃了几勺,便有些积食,睡得晚了不说,躺在床上一时也没能睡得着。
正是辗转反侧之间,忽听窗棂一声轻响,似有什么东西从外头跳了进来,却又没听见脚步之声。
婧怡僵住,心脏怦怦乱跳,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她睫毛轻颤,微微睁开了眼睛。
床前立着一个黑乎乎的身影,月光打在他脸上,露出了一张胡茬遍布的脸。
这一惊本该非同小可,婧怡却只是瞪大眼睛,怔怔地定在那里——脑海中遥远而模糊的记忆渐渐清晰,有一个穿粗布短打、形容狼狈又面目凶恶的身影与眼前这个大胡子男人重合。
她好像回到了留宿通州客栈的那晚,待字闺中的小姑娘,正是前途茫茫、战战兢兢的时候,被个不知哪里冒出来的毛贼吓得半死,又顺走她贴身的金项圈,一度令其忧心忡忡,唯恐名节有损;乃至后来金项圈莫名回归,令她疑心毛贼身份,偏又摸不着头绪。
后宅妇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视名节清誉胜过性命,与这毛贼的几次交集,说是婧怡最大的秘密也不为过了。
可眼下、眼下……
虽然胡茬遍布,可那又高又宽的额头、又浓又挺的长眉、还有点漆一样深邃明亮的眼睛,分明就是沈青云!
仿佛一直断开的线被忽然连了起来。
婧怡像在通州客栈那晚一样,张口欲呼。
大胡子男人、不,沈青云果然伸手来捂她的嘴。
婧怡早有准备,一把抓住那手,张口便狠狠咬了下去!
犹记通州那晚,自己拿话哄骗他,他还曾说她口舌灵便、心肠蛇蝎来着,转眼再见已是夫妻,想必他早已认出她来,否则也不会有送还项圈一节。
如此,他看她故作温柔小意、撒娇卖痴,岂不是跟看耍猴的一样!
婧怡只觉脸上火烧火燎,从前与这男子亲密无间,心中总有防线,眼下却仿佛被扒光了衣裳,赤条条、光溜溜,再无一丝遮掩。
好你个沈青云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