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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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道理。
  邻居:“那你给我称一个猪蹄子,一斤猪肉。”
  陈清风:“好嘞!”
  他乐呵呵:“猪蹄子二斤,猪肉一斤,一共四块五。”
  邻居心疼的自呲牙,不过又觉得自家买了尝一尝,说不定能学会。他心疼的提着猪蹄子和猪肉正准备走,就看到小老板的儿子小七哀怨的看着他的猪蹄子,幽幽说:“被人买走了一个。”
  这邻居笑呵呵的,说:“让你爸给你弄一个吃。”
  小七惆怅:“我爸说中午才可以吃!希望我的猪蹄上午不要都被买走!”
  他在老家的时候就试吃过了,最好吃的就是猪蹄子了,特别的劲道儿入味儿,他最最喜欢的就是猪蹄子。
  邻居看他小小的娃偏是露出惆怅的脸蛋儿,都乐得厉害。
  “那我可得回家先尝一尝了。”
  他逗着小七,提着卤味儿往家走了。
  小七双手合十,说:“我的猪蹄,但愿不要有人买。”
  他这个小模样儿,还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陈清风笑着说他:“儿子啊,有你这么不懂事儿的吗?怎么还盼着你爹的卤味儿卖不出去?卖不出去没有钱,怎么养你这个小吃货?”
  小七笑嘻嘻:“可以卖别的呀。”
  他倒是个口齿伶俐的小家伙儿:“我最爱猪蹄。”
  “老板,给我称一斤。”
  陈清风:“要切一下吗?”
  “切了,再给我来一碗米饭。”
  虽然卤味儿很贵,但是这味道实在是太霸道了,闻到就觉得,好像迈不动脚步了。没一会儿的功夫,陈清风这昂贵的卤味儿就卖了十多斤了。
  大概是因为小七对猪蹄子心心念念,虽然明知道猪蹄子最不合适,全是骨头,可是还是有人下手了。这一吃,果然就吃出不一样了,虽说卤肉好吃,但是猪蹄子还真是另外一个口感,格外有嚼头。还有那猪耳朵,脆生生的香,香满口。不用多说,只要配上小酒,那可真是想都不用想了,人间极品就是它。
  陈清风又熬了一会儿,叫:“十七!你来!”
  十七匆匆出来,陈清风:“这边儿你盯着点。”
  十七:“好!”
  虽然已经十八了,但是十七这种诨号,倒是也叫出来了,陈清风也没改。十七这孩子小小的时候就挑起家庭的重担,话不多,人也比较沉稳一些。
  “卖东西价钱算不好叫建民。”
  十七点头:“嗯。”
  姜甜甜从屋里出来,问:“怎么样?”
  小七赶紧站起来,挥舞小手儿说:“妈妈,卖的可好了!好多人都喜欢!”
  姜甜甜带着笑,弯腰说:“那小七有没有帮忙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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