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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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魔王:??????
  “我都没结婚我通个屁的奸, 你在污蔑我吗?”魔王拍椅子。
  对方:……
  “尊敬的领主,我的名字就是‘汝不可通|奸’。”他认真的回答, “这是我信仰道德与光明之神的父亲从神明的法典里选择的名字。”
  “……”魔王陷入了迷惑之中。
  光明神的法典这个, 触及她的知识盲区了。
  于是她决定先把这位……不可描述君放在一边, 问其他人的名字, “其他人的名字呢?”
  “汝当谨记吾神威名。”第二个人回答。
  “为荣耀而战。”第三个人回答。
  “不可偷窃。”第四个人回答的有点没有底气。
  魔王:……
  你们的名字都是你们爹妈用脚在厕纸上选的吗?!还有第四个你怎么回事, 名字白取了?!
  艾斯戴尔揉了揉太阳穴,“去,给他们的胸前挂上一二三四的牌子,接下来的审讯我就管他们叫一二三四了。”
  蝙蝠挥舞着翅膀,用爪子蘸了一点墨水在小木片上涂上了四个数字,挂到了四个土豆小偷的身上。
  “好的,回答我,为什么要偷我的土豆。”魔王威严的逼视着这几个家伙。
  “大人,您是知道的。”一号小偷有点发抖,但是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们今年的收成不太好,我听人说您的领地富裕又多产,所以想来碰碰运气……”
  事实上经过好几天的观察,他发现这座城镇每个人都能吃饱,甚至还有粮食富余的原因是那种灰溜溜的,从泥里挖出来的土球。魔王为了推广土豆的需求,还会免费请进入城镇的行商品尝薯条和土豆泥。
  汝不可描述和他的兄弟们在发现这东西能吃,味道还不错,种植也方便、并且多产之后,决定从魔王的田里偷一点种回去种植起来。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觉得如果这种东西能大面积的种植起来,肯定能解决荒年饿肚子的问题。
  魔王的表情不太好,她侧头扶额,偷偷勾了勾手指。
  “你们应该知道,”魔王肚子里的蛔虫,第一魔王狗腿的蝙蝠立刻开口,“你们是知道的,根据普世的法律,偷盗的人哪怕是偷走高贵的领主一根小小的针都应该被剁掉双手!”他挥舞了一下翅膀,看上去非常的凶神恶煞。
  一二三四立刻哭喊起来,“尊敬的领主大人,仁慈的领主大人,请您不要砍掉我们的手,小的们一定会牢牢地记住您的恩惠的,求您了!求您了!”看上去年纪最小的四号哭的浑身发抖,脸上的恐惧完全不是装出来的。
  毕竟被砍掉双手之后,他们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佃农,肯定是没有活路了,他们本来就是因为今年收成差,种出来的小麦几乎都拿去缴纳农税了,才会铤而走险过来偷土豆的。
  魔王不说话。
  一二三四哭的更加厉害了,甚至用力用头撞着地面——扣头求饶这种事情,仿佛是人类在面对巨大痛苦和威胁时候的本能。
  “怎么回事?”兰诺皱着眉头走了进来,“为什么这几个人类哭成这样?”
  “尊敬的精灵王陛下,这几个人类被人赃并获,他们试图从领主大人的土豆田里偷走她珍贵的土豆!”蝙蝠回答。
  “哦……我记得他们人类的法律……偷东西是要被砍掉手指的?”精灵王把手放在下巴上思考了一下。
  “吓,那是偷普通人的,偷领主的可不是区区手指,而是一整只手。”蝙蝠解释,“而且这些人不拿出来作典型的话,日后什么人都敢到领主大人的地里偷东西了!”
  兰诺楞了一下,“那么你觉得呢?”他问艾斯戴尔。
  这里是艾斯戴尔的领地,就算是惩罚罪犯,也得由艾斯戴尔说了算,这是兰诺作为精灵王对于领地管理权最明确的认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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